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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各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科汇通”试点的通知》(汇发〔2024〕26号)要求,长沙市等全国16个(区)纳入“科汇通”外汇改革试点。为切实推进试点工作,便利境外科研资金汇入长沙市内科研机构及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制定了《长沙市“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湖南省分局外汇管理处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钟源宇,0731-84301785 谭诗怡,0731-84301611 附件:长沙市“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2024年12月31日 2025-01-09/hunan/2025/0109/2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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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力推进外汇领域制度性开放,引导金融机构健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长效机制。为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服务,准确、高效响应中小微企业避险诉求,外汇局苏州市分局积极贯彻落实总局和江苏省分局工作要求,立足苏州实际,重点破解基层银行汇率避险服务供给“耦合难”局面,着力打造县域汇率避险服务“桥头堡”。1月7日,全省首家“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服务中心”在农业银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正式挂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集中、专业的“一站式”汇率避险服务,畅通汇率避险服务“最后一公里”。 苏州县域经济发达,吴江区作为全省民营经济的领头羊,拥有高端纺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四大优势产业,中小微企业众多。“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服务中心”(以下称服务中心)位于吴江经济开发区,深度下沉市场一线,周边中小微制造企业集聚,地理位置上的“零距离”有助于高效放大该服务中心对周边中小微企业的辐射效应。服务模式方面,服务中心设立了汇率避险服务专柜,企业可同时获得产品介绍、咨询指导,并在专柜完成“一站式”汇率避险业务操作,大大提高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首办”效率。同时,服务中心拥有“数字化+实景化”沉浸辅导室,通过视频宣导、资讯推送、宣传册展示、沙龙座谈等形式多样的宣导体系助力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有助于常态化跟进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需求。服务中心也将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通过区域培训、人员交流、经验分享等方式,快速带动辖内农行网点汇率避险服务水平的提升,推进苏州地区全面优化基层银行网点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服务水平。 下一步,苏州市分局将推动银行落实好汇率避险长效服务机制,推动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服务中心经验在其他区域复制落地,鼓励银行通过便捷、高效的专业服务,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服务质效。 2025-01-09/jiangsu/2025/0109/1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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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和9月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如何? 答: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一是经常账户顺差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413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8%,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出口和进口同比分别增长6%和3%,货物贸易顺差规模为历史同期新高。服务贸易进出口保持增长,收入和支出同比分别增长12%和15%,旅行逆差回升推动服务贸易逆差有所扩大。投资收益等初次收入逆差规模与2023年同期持平。 二是跨境双向投融资平稳有序。前三季度,我国对外各类投资稳定增长,金融账户资产净增加3149亿美元。各类来华投资呈现净流入,其中来华证券投资净流入931亿美元,连续4个季度保持净流入,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增多。 总体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将继续为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提供坚实支撑。 问:2024年9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如何? 答:2024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规模较2024年6月末均有所增长,国际投资头寸状况保持稳健。 一是对外资产规模首次突破10万亿美元。2024年9月末,我国对外资产规模102129亿美元,较2024年6月末增长4.3%;对外负债规模70312亿美元,增长3.3%;对外净资产(资产减负债)规模31817亿美元,增长6.5%。 二是对外资产和负债结构持续优化。对外资产中,储备资产3.6万亿美元,规模继续位列全球首位;非储备资产规模占比较2024年6月末有所上升。对外负债中,51%为来华直接投资,规模3.6万亿美元,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占比保持基本稳定。 2025-01-09/jilin/2025/0109/2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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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外汇管理政策传导,做好便利化政策宣传解读,进一步提升辖内外汇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近期,外汇局通辽市分局赴中国农业银行通辽市分行开展个人外汇业务培训会。 此次培训围绕主要法规及政策要点展开,并结合实际案例,指导银行加强个人外汇业务合规管理。会后,对金融机构疑问进行现场解答,进一步加深了外汇业务人员对个人外汇管理相关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下一步,通辽市分局将继续督促并引导辖内各银行提高外汇业务合规审慎经营水平,促进辖内外汇服务提质增效。 2025-01-09/neimenggu/2025/0109/1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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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6.8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6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1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3.2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2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4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3万亿美元)。 2024年1-11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66.3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43万亿美元)。 2024-12-31/xinjiang/2024/1231/1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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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6.8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6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1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3.2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2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4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3万亿美元)。 2024年1-11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66.3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43万亿美元)。 2025-01-09/jilin/2025/0109/2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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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2406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8%,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双向跨境资本流动总体稳定有序。 一是货物贸易规模稳步增长。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5182亿美元,同比增长17%。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4728亿美元,同比增长6%;进口19546亿美元,同比增长3%。前三季度,我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叠加外需回暖共同拉动出口;同时,我国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大宗商品、机电产品等进口增多,推动我国货物贸易进口进一步增长。 二是服务贸易收支保持增长。前三季度,服务贸易逆差1814亿美元。一方面,旅行逆差1582亿美元,同比增长30%。当前居民出境旅游、留学等持续恢复,旅行支出增长;同时,我国持续优化外籍来华人员服务,境外人员来华旅行增加,带动旅行收入较快增长。另一方面,新兴生产性服务业顺差增长。其中,咨询、广告等其他商业服务顺差296亿美元,同比增长3%;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顺差159亿美元,同比增长22%。 三是双向直接投资平稳有序。前三季度,我国对外股权性质直接投资净流出987亿美元,各类企业“走出去”整体合理有序;来华股权性质直接投资中,新增资本金流入600亿美元。 展望未来,外部环境仍错综复杂,但我国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接续发力,有利于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基本平衡。 2024-11-13/fujian/2024/1113/2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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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将“科汇通”试点地区范围扩大至全国16市,广州市成为试点地区之一。2024年12月26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印发《“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正式在广州地区启动“科汇通”试点。 “科汇通”试点允许境外科研开办资金直接汇入境内的外资非企业科研机构(即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解决了非企业科研机构境外汇入科研资金无法可依的难题,开创了科研资金入境新路径,为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试点落地后,广州地区符合条件的非企业科研机构,可直接在广州地区银行享受外汇登记、资金汇划、变更、注销等“一站式”服务,开办资金的账户开立和使用还可以参与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境内再投资免登记等外汇便利化政策,通过提升科研资金使用效率与灵活性的方式,实现了科研机构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管理的优化。 在全球科技发展日益加快、国际科研合作日趋频繁的背景下,科研资金自由流动显得尤为重要。本次将试点推广至广州地区,是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落实“科技金融”的又一有力举措,旨在进一步鼓励外资在广州地区设立非企业科研机构,支持科研机构与科研人员以更便利的途径和更高效的方式进行国际合作和交流,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从而推动广州地区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进一步摸底广州地区科研资金跨境需求,推动试点政策落实落细,让更多科研机构享受政策红利,助力广州地区科技创新要素跨境自由流动,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科研领域高质量发展。 2025-01-06/guangdong/2025/0106/2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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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机制的积极作用,适度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现对《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5〕第36号公布)部分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将第十条修改为:“香港(内地)基金内地(香港)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关于互认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香港(内地)基金因香港(内地)持有人净赎回,导致该基金内地(香港)持有人资产规模占该基金总资产的比例超过互认基金管理规定比例的,香港(内地)基金管理人应停止该基金内地(香港)销售。”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 2025-01-10/safe/2025/0110/25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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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025-01-10/guangdong/2025/0110/29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