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4月,我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4427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6666亿元,进口13568亿元,顺差3099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882亿元,进口2311亿元,逆差429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651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683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561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48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4月,我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886亿美元,进口2470亿美元,顺差415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2年4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670 415 贷方 18549 2886 借方 -15878 -2470 1.货物贸易差额 3099 482 贷方 16666 2593 借方 -13568 -2111 2.服务贸易差额 -429 -67 贷方 1882 293 借方 -2311 -359 2.1 加工服务差额 71 11 贷方 75 12 借方 -4 -1 2.2 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9 3 贷方 39 6 借方 -20 -3 2.3 运输差额 -147 -23 贷方 752 117 借方 -899 -140 2.4 旅行差额 -476 -74 贷方 42 7 借方 -519 -81 2.5 建设差额 43 7 贷方 90 14 借方 -47 -7 2.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92 -14 贷方 8 1 借方 -100 -15 2.7 金融服务差额 3 1 贷方 21 3 借方 -17 -3 2.8 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27 -20 贷方 106 16 借方 -232 -36 2.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84 13 贷方 283 44 借方 -200 -31 2.10 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20 34 贷方 452 70 借方 -231 -36 2.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 0 贷方 7 1 借方 -9 -1 2.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24 -4 贷方 8 1 借方 -33 -5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 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 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 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 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 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 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 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 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 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2-05-31/hainan/2022/0531/1598.html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依法合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日前,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发布了联合公告〔2022〕第4号(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以下简称《公告》),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坚持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4月末,中国债券市场余额为138.2万亿元人民币,自2016年起稳居世界第二,共有1035家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总持债规模为3.9万亿元人民币,较2017年末增长了225%。彭博、摩根大通和富时罗素三家国际债券指数供应机构均已将我国债券纳入其主要债券指数。 《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统筹同步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稳步实现我国债券市场跨境联通和双向开放,共同树立统一开放的良好形象。为此,2020年以来,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共同努力,加强谋划,按照“一套制度规则、一个债券市场”原则,联合制定了《公告》,推动明确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整体性制度安排。 二、境外机构投资者入市有何调整? 获准入市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范围没有变化,程序进一步简化,可投资范围扩展到交易所债券市场。 投资者范围方面,包括符合《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0〕217号)、《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5〕220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及《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7〕第1号)等现行要求规定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入市程序方面,境外机构投资者以法人身份入市。对于拟备案机构及已备案机构的新增产品,无需再逐只产品备案。对于已备案的产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既可以保留现有债券账户,也可以归并至法人层面,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应当提供非交易过户服务。 入市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持相关备案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后直接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所市场合格境外投资者托管行资质名单可通过证监会网站查询,也可以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两种方式均无需另行办理备案或审批手续。交易所将会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制定具体业务规则,明确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交易所市场开户、交易、登记、结算等事项。 三、结算代理与托管银行模式有何区别? 《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依法建设全国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体系,坚持一级托管为主的基本制度框架,研究探索建立健全兼容多级托管的包容性制度安排,允许发行人和投资者自主选择债券托管模式,支持债券、资金等要素顺畅流动。 根据《公告》,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与托管银行模式并行,供境外机构投资者自主选择。 结算代理模式下,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与结算代理人自主协商以何种方式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安排,并到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债券账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不再要求提交结算代理协议。 托管银行模式下,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或通过其境外托管银行,委托符合条件的境内托管银行进行债券托管。 四、对境内托管银行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境内托管银行应按照《公告》,依法合规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相关服务,并做好数据和信息收集及报送等监测工作,全面执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各项监管要求。境内托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安排,切实履行实质性独立托管职责,将所托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财产与其他财产严格分开保管。 五、数据报送类型和频率有什么具体要求?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牵头组织开展交易报告工作,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境内外托管银行的数据报送方式、报送渠道、报送时限等相关具体要求进行明确。 六、相关资金汇兑政策具体有哪些? 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将根据《公告》要求,及时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资金管理规定将统一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跨境管理政策,整合现有外汇管理要求,对业务登记、资金汇兑、跨境收支、外汇套保等进行明确,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 2022-05-31/hainan/2022/0531/1601.html
-
2022年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关键之年,外汇局海南省分局紧紧围绕“政治能力提升年”“基础工作强化年”“纪律作风整顿年”三条主线强化理论武装。与辖区内银行、企业面对面交流,深入省内重点园区考察,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蓬勃开展贡献外汇力量,助力海南成为新时代中国改革开放的示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走心入脑,学习理论强化思想武装 为把准海南自贸港外汇管理改革方向,外汇局海南省分局扎实开展各项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海南自贸港外汇领域改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贸港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海南自贸港重大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深刻理解海南自贸港建设在新发展格局和应对风险挑战中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外汇管理改革开放服务实体经济和服务跨境贸易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坚持管得住才能放得开的原则,不断增强自贸港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牢把握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正确方向。 二、实事求是,调研推动政策落地生效 2022年1月27日,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印发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指导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落地。洋浦经济开发区作为国家指定的跨境贸易投资开发试点之一,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是自贸港政策实践的第一线,也是企业针对相关政策反馈意见的最前沿。政策颁布后,方昕局长、谢端纯副局长多次带队前往洋浦经济开发区,通过召开银行企业交流座谈会和企业实地调研等形式,调研区内政策落地情况。深入了解各单位开展试点业务遇到的难点堵点和政策诉求,并就涉外银行、企业关心的贸易轧差结算、外汇局监督检查和银行展业原则等问题作出解答,调研活动加深了银行从业人员对洋浦经济开发区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内容的理解,提高了业务办理能力和风险把控能力,鼓舞了洋浦试点地区企业的市场信心。 三、群众路线,做实汇率风险管理工作 为提升涉外企业汇率避险意识与能力,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刻运用在汇率风险相关工作中。自汇率风险相关工作开展以来,谢端纯副局长多次带队深入澄迈、临高等地,对辖内主要外贸企业和银行进行走访与问卷调研,根据从一线了解到的企业办理汇率风险中性的痛点、难点,对外发布了20余期“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汇率风险中性宣传系列”微信公众号文章,阅读人次已超17万。组织辖内银行开展了数轮汇率风险中性宣导活动,覆盖企业高管及业务人员逾200人,切实提高了企业防控汇率风险的意识。2022年,外汇局海南省分局辖内衍生品签约额93857万美元,同比增长1.7倍。 2022-06-02/hainan/2022/0602/1603.html
-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激发市场活力,夯实金融基础,全面支持海南深化改革开放,1月27日,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发布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其中包括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 近日,在外汇局海南省分局的指导下,辖内银行相继落地洋浦经济开发区首笔“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业务和“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业务,标志着洋浦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全面落地,辖内跨境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将继续多措并举,加大试点政策宣传力度,提高辖内外汇支局、银行理解试点政策、办理试点业务的能力,持续优化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政策落地促进辖内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现更高水平开放。 2022-06-09/hainan/2022/0609/1604.html
-
5月25日,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副局长谢端纯一行赴洋浦经济开发区调研,先后实地走访区内两家外贸企业,并开展座谈,详细了解企业在洋浦创业发展历程、技术创新、产品开发等情况,重点围绕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23条措施”落实、外汇管理改革创新政策落地等情况进行交流,并对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融资需求、汇率风险管理等痛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回应。谢端纯副局长强调,将持续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受惠面、提高贸易新业态服务水平、扩宽跨境投资双向渠道、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做实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等工作,为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022-05-27/hainan/2022/0527/1596.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1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1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9797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6484亿美元,债券类投资3313亿美元。资产分布在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4342亿美元、2045亿美元、830亿美元、700亿美元和246亿美元。2021年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部门和银行,投资金额分别为3904亿美元、3512亿美元和2381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40%、36%和24%。(完) 2022-05-31/hainan/2022/0531/1599.html
-
为稳妥推进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工作提质扩容增效,外汇局海南省分局通过开展政策解读培训、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现场调研、发放问卷查堵点难点、政策问答宣传册等多种举措推动政策落地落实,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信用优良的企业。 近日,在外汇局海南省分局的指导下,辖内新增1家试点银行和3家试点企业。截至5月末,辖内试点银行已扩大至4家,试点企业扩大至19家,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工作再次扩容,标志着辖内跨境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2022-05-31/hainan/2022/0531/1602.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1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5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5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3.5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8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9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1.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5万亿美元)。 2022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74.8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75万亿美元)。 2022-05-31/hainan/2022/0531/1597.html
-
2023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575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222亿元。 按SDR计值,2023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0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70亿SDR。 按美元计值,2023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1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9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7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6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5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763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06亿美元,直接投资逆差294亿美元,证券投资逆差564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顺差18亿美元,其他投资顺差331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255亿美元。 2023年一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5575 815 608 贷方 2 60996 8913 6653 借方 3 -55421 -8097 -6045 1.A 货物和服务 4 5663 828 618 贷方 5 56382 8239 6150 借方 6 -50720 -7411 -5532 1.A.a 货物 7 8890 1299 970 贷方 8 50582 7392 5517 借方 9 -41691 -6092 -4548 1.A.b 服务 10 -3228 -472 -352 贷方 11 5801 847 633 借方 12 -9028 -1319 -985 1.B 初次收入 13 -458 -66 -50 贷方 14 3829 559 418 借方 15 -4286 -626 -467 1.C 二次收入 16 370 54 40 贷方 17 785 114 85 借方 18 -415 -61 -4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5222 -763 -570 2.1 资本账户 20 0 0 0 贷方 21 6 1 1 借方 22 -6 -1 -1 2.2 金融账户 23 -5222 -763 -570 资产 24 -6828 -998 -745 负债 25 1606 235 17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3482 -508 -380 2.2.1.1 直接投资 27 -2007 -294 -219 资产 28 -3415 -499 -372 负债 29 1409 205 153 2.2.1.2 证券投资 30 -3858 -564 -421 资产 31 -2606 -382 -285 负债 32 -1252 -182 -136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23 18 13 资产 34 55 8 6 负债 35 68 10 7 2.2.1.4 其他投资 36 2260 331 247 资产 37 878 129 97 负债 38 1382 203 151 2.2.2 储备资产 39 -1740 -255 -190 3.净误差与遗漏 40 -354 -52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07-03/guangxi/2023/0703/2480.html
-
为解决企业对外贸易实操中遇到的问题,助力企业“扬帆出海”,2023年7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组织举办了“惠企服务直通车”暨外贸业务实操培训会,活动参会人数超150人,惠及企业100余家。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柳州市贸促会、柳州海关、柳州市税务局从业人员分别就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政策、原产地证书及报关单办理、出口退(免)税政策作详细解读和互动答疑,柳州市某跨境电商服务有限公司、柳州银行和工商银行柳州分行分别对跨境电商、汇率避险及贸易融资业务做详细介绍。 此次培训会内容全面,实用性强,有效帮助外贸企业及时精准把握进出口政策,用活用好各项政策红利,同时也助力外贸企业拓展电商领域,从容应对新风险新挑战,实现外贸新突破,受到企业一致好评。下一步,柳州市中心支局将继续聚焦企业需求,多渠道举办业务培训活动,切实帮助更多企业提升内力,为柳州市外贸高质量发展赋能。 2023-08-07/guangxi/2023/0807/25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