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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召开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部署会以来,各地相关部门重点聚焦“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协作优势,依托大数据共享应用,密切配合、持续发力,精准锁定涉嫌虚开骗税高风险案源,以“零容忍”态度开展常态化联合打击,成功破获了一批虚开骗税案件,严肃惩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截至目前,已累计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4万余户。现将部分案件公布如下: 一、四川破获“7·15”虚开骗税洗钱案 2021年底,在四川省六部门打击虚开骗税领导小组统筹指挥下,四川成功破获泸州“7·15”案,打掉虚开骗税犯罪团伙2个,地下钱庄犯罪团伙1个,捣毁窝点2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4名,实现了对虚开、骗税、洗钱的全链条打击。该案涉嫌虚开发票8284份,价税合计金额12.07亿元,骗取出口退税1.61亿元。经查,以林某某为首的出口骗税团伙,以广东深圳为总部,在重庆、江西、四川等地设立生产型出口企业,采取“票货分离”的手段非法取得进项发票,并进行虚假生产和出口,进而骗取出口退税。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依法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二、福建破获团伙虚开骗税案 2021年10月底,福建公安、税务部门根据当地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分局移送线索,统一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查处一起涉嫌虚开、骗汇、洗钱、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经查,犯罪团伙通过控制多家外贸公司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货代公司非法购买出口报关单,以“买单配票”的方式骗取出口退税。据统计,该案涉及上游空壳企业28户,不法货代公司6户,涉嫌虚开发票6800余份,价税合计金额7.24亿元,骗取出口退税8300余万元。 三、河南、湖南破获皮革和香菇行业出口骗税案 2021年11月,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办会同河南、湖南两地公安、税务部门和海关缉私部门侦破皮革和香菇行业出口骗税案。经查,河南、湖南34户企业通过虚假购进皮革、香菇等农产品,虚构生产和货物流,虚假外汇结算,短时间内“出口”金额达18.74亿元,骗取出口退税1.86亿元。此外,税务部门还开展了皮革行业专项整治,配合湖南公安部门立案侦查117户企业,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进一步规范了皮革行业税收秩序。 四、重庆破获“8·01”虚开发票案 2022年1月,重庆公安、税务部门联合侦破“8·01”虚开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一举打掉了盘踞在重庆、广东两地的开票团伙。经查,犯罪团伙通过随机利诱代账会计等方式安插领票人员在不同区域领取发票后跨地区虚开。据统计,该案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1.32万份,价税合计金额5.6亿元。 五、广东深圳破获利用电子专票骗取出口退税案 2021年10月,深圳公安、税务部门联合在深圳、河南两地开展“踏浪4号”专案收网行动,破获“9·27”利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经查,以河南王某为首的虚开团伙勾结下游深圳詹某为首的骗税团伙,利用深圳成某操纵的不法报关行,共同实施“配单”“配票”骗取出口退税。该案涉嫌虚开发票271份,价税合计金额2392万元(其中电子专用发票98份,价税合计金额1040万元),骗取出口退税274万元。 下一步,六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的工作部署,坚持精诚共治、精准打击,常打长打、长治长效,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持续保持对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的高压态势。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大规模留抵退税的部署,将防范和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作为六部门常态化打击的重点,对骗取留抵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严惩不贷,为国家重大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地保驾护航。 2022-04-08/qinghai/2022/0408/1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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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2年2月) 2022-04-02/qinghai/2022/0402/1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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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山东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0笔折合58.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9.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广东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胡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8笔折合13.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安徽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4.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2.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江苏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20年2月,何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7笔折合24.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山西籍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郭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笔折合7.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汪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汪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15.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上海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14.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湖北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郑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5笔折合1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四川籍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罗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5笔折合2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西籍肖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4月,肖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7.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2-04-08/qinghai/2022/0408/1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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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储备与外币流动性数据模板 Template on International Reserves and Foreign Currency Liquidity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2022-04-02/qinghai/2022/0402/1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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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2年3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2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880亿美元,较2月末下降258亿美元,降幅为0.8%。 2022年3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入总体回升,外汇市场供求延续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主要国家货币政策、地缘政治局势、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主要国家债券价格总体下跌。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减少,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加大。但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将支撑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2-04-08/qinghai/2022/0408/1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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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2年3月31日) 2022-04-02/qinghai/2022/0402/1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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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储备资产 Official reserve assets html xlsx pdf 2022-05-07/qinghai/2022/0408/1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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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居民在境外留学获得的奖学金,结汇属性要选什么? 答:按照《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有关内容,境内居民在境外留学获得的奖学金,结汇属性应选择“其他经常转移”。 2022-04-08/qinghai/2022/0408/1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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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022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2-09-16/qinghai/2022/0916/1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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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133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084亿元。 2022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77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7747亿元。 按SDR计值,2022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75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35亿SDR。 按SDR计值,2022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13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878亿SDR。 按美元计值,2022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7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75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97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84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5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20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4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510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90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66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20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36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29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1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212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2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007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204亿美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2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2年二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5133 775 575 贷方 2 64683 9773 7253 借方 3 -59549 -8998 -6678 1.A 货物和服务 4 10344 1561 1159 贷方 5 61659 9318 6914 借方 6 -51314 -7756 -5755 1.A.a 货物 7 11651 1758 1305 贷方 8 55636 8407 6239 借方 9 -43985 -6649 -4933 1.A.b 服务 10 -1306 -197 -146 贷方 11 6022 911 676 借方 12 -7329 -1108 -822 1.B 初次收入 13 -5595 -844 -627 贷方 14 2235 336 250 借方 15 -7830 -1180 -877 1.C 二次收入 16 384 58 43 贷方 17 789 119 88 借方 18 -405 -61 -4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2084 -320 -235 2.1 资本账户 20 2 0 0 贷方 21 4 1 0 借方 22 -2 0 0 2.2 金融账户 23 -2087 -320 -236 资产 24 -3188 -476 -355 负债 25 1102 155 12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3325 -510 -376 2.2.1.1 直接投资 27 918 141 104 资产 28 -2090 -317 -235 负债 29 3009 459 339 2.2.1.2 证券投资 30 -5193 -788 -584 资产 31 -2891 -437 -324 负债 32 -2301 -351 -259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385 -59 -44 资产 34 -263 -41 -30 负债 35 -122 -18 -14 2.2.1.4 其他投资 36 1334 196 148 资产 37 818 130 94 负债 38 516 66 54 2.2.2 储备资产 39 1239 190 140 3.净误差与遗漏 40 -3049 -455 -340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2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0777 1664 1213 贷方 2 125510 19354 14128 借方 3 -114733 -17690 -12915 1.A 货物和服务 4 18490 2844 2080 贷方 5 118903 18334 13384 借方 6 -100413 -15491 -11304 1.A.a 货物 7 20855 3208 2346 贷方 8 106623 16438 12001 借方 9 -85768 -13230 -9656 1.A.b 服务 10 -2365 -364 -266 贷方 11 12280 1897 1383 借方 12 -14645 -2260 -1649 1.B 初次收入 13 -8429 -1290 -947 贷方 14 4991 770 562 借方 15 -13420 -2060 -1509 1.C 二次收入 16 716 110 81 贷方 17 1616 249 182 借方 18 -900 -139 -102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7747 -1212 -878 2.1 资本账户 20 -13 -2 -2 贷方 21 8 1 1 借方 22 -21 -3 -2 2.2 金融账户 23 -7733 -1210 -876 资产 24 -11388 -1767 -1280 负债 25 3655 557 404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6474 -1007 -734 2.2.1.1 直接投资 27 4720 740 534 资产 28 -4758 -738 -537 负债 29 9478 1478 1070 2.2.1.2 证券投资 30 -10253 -1586 -1158 资产 31 -5499 -848 -619 负债 32 -4754 -738 -539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677 -105 -77 资产 34 -337 -52 -38 负债 35 -340 -53 -38 2.2.1.4 其他投资 36 -264 -56 -33 资产 37 465 74 56 负债 38 -729 -130 -89 2.2.2 储备资产 39 -1259 -204 -142 3.净误差与遗漏 40 -3031 -452 -335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2-09-29/qinghai/2022/0929/12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