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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青海辖区经营结售汇业务金融机构名单(截至2020年10月) 2020-11-19/qinghai/2020/1119/9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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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市场主体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全面整合相关法规,形成《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 年版)》(见附件1),并废止部分规定(见附件2)。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2.废止规定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8月28日 2020-08-28/qinghai/2020/0828/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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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便利银行、企业等申报主体更好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与自查工作,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0年版)》(汇综发〔2020〕94号文印发,以下简称《核查规则(2020年版)》)。 《核查规则(2020年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新增并细化要素间逻辑关系的校验规则和维度。二是对于已在《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2版)》(汇发〔2019〕1号)中实现的校验规则,不再重复体现。三是明确部分数值型要素的校验规则。 《核查规则(2020年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0-12-25/qinghai/2021/0111/9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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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市场化调节外汇资产负债结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25下调至1。金融机构应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20-12-18/qinghai/2021/0112/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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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关于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0-10-12/qinghai/2020/1012/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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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0年6月30日) 2020-07-17/qinghai/2020/0717/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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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副局长 2025-04-01/qinghai/2021/0112/9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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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国际收支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行政许可项目 子项名称 办事指南 附件(附表) 办事流程 外币现钞提取、出境携带、跨境调运核准 【00017110600Y】 银行跨境调运外币现钞核准 【000171106004】 银行跨境调运外币现钞核准-办事指南 银行跨境调运外币现钞核准-附表 办理流程 经营或终止结售汇业务审批 【00017111200Y】 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银行总行(含外国银行分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000171112004】 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银行总行(含外国银行分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办事指南 无 办理流程 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银行总行(含外国银行分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000171112005】 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银行总行(含外国银行分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市场准入-办事指南 无 办理流程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银行分行(含农村信用社)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 【000171112006】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银行分行(含农村信用社)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办事指南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银行分行(含农村信用社)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附表 办理流程 省级分局及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银行支行(含农村信用社)及下辖机构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 【000171112007】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银行支行(含农村信用社)及下辖机构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办事指南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银行支行(含农村信用社)及下辖机构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附表 办理流程 银行总行合作办理远期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000171112008】 银行总行合作办理远期业务市场准入-办事指南 无 办理流程 银行总行合作办理掉期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000171112022】 银行总行合作办理掉期业务市场准入-办事指南 无 办理流程 金融机构本外币转换核准 【00017111400Y】 银行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核准 【000171114002】 银行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核准-办事指南 无 办理流程 2025-12-08/qinghai/2021/0207/9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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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序更替,回首一年的艰辛与不易,满载一年的收获与成绩,为更好地发挥党建引领作用,1月20日,国际收支处党支部开展“重整行装再出发 砥砺奋进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一是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的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关于推动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同步编发了支部学习材料,强化和巩固集中学习成果;二是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西宁中支工作会议暨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增强贯彻自觉性,提高贯彻执行力;三是再次集中学习和深入剖析身边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筑牢信念之堤,绷紧纪律之弦,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推动工作站在高处、干在实处。 支部书记强调,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外汇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凝聚正能量,重整行装再出发,勇往直前,砥砺奋进新征程,创造灿烂的成绩献礼党的百年华诞。全处党员及群众参加了学习活动。 2021-01-22/qinghai/2021/0122/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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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业务办理流程,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近年来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进展,制定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见附件),现印发各分局、外汇管理部,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17〕105号)同时废止,以往文件所涉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反馈。 附件: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11月13日 2021-01-22/qinghai/2021/0122/9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