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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外汇局赤峰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区块链引入跨境电商融资业务座谈会。赤峰保税物流园区、中国银行赤峰分行、建设银行赤峰分行、辖区5家跨境电商企业代表和中心支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会上,赤峰市中心支局介绍了《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跨境电商融资服务场景》的背景、方案以及流程进行了介绍。参会人员围绕成本控制、风险控制、系统实用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通过座谈进一步了解了跨境电商企业在融资授信、融资周期、融资结算等方面存在的难点及政策诉求和银行在服务跨境电商中的风险防控需求,交流管控工作经验等,为进一步创新外汇管理模式,便利跨境电商外汇资金结算交易,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0-04-24/neimenggu/2020/0416/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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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外汇局赤峰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区块链引入跨境电商融资业务座谈会。赤峰保税物流园区、中国银行赤峰分行、建设银行赤峰分行、辖区5家跨境电商企业代表和中心支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会上,赤峰市中心支局对《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跨境电商融资服务场景》的背景、方案以及流程进行了介绍。参会人员围绕成本控制、风险控制、系统实用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通过座谈进一步了解了跨境电商企业在融资授信、融资周期、融资结算等方面存在的难点及政策诉求和银行在服务跨境电商中的风险防控需求,交流管控工作经验等,为进一步创新外汇管理模式,便利跨境电商外汇资金结算交易,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0-04-24/neimenggu/2020/0416/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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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贯彻国家外汇管理局最新出台的《关于优化外汇管理 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精神,确保便利化政策在我区快速落地,服务涉外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年4月15日,内蒙古分局召开自治区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支持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宣讲会。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便利化措施出台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从外债管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方面对便利化措施进行解读,并就做好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外汇市场自律机制21家成员单位负责人及业务人员60余人参加会议。 2020-04-30/neimenggu/2020/0423/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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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季度,内蒙古自治区新登记外债及提款金额呈现大幅增长态势,资金实际到位比例持续升高。 跨境融资政策的实施缓解企业复工复产资金短缺、帮助企业节约资金成本,另一方面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下一步内蒙古外汇局将深入落实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调高至1.25的新政;引导金融机构结合涉外企业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推出不同期限跨境融资产品;加大防范跨境融资诈骗宣传力度,帮助企业识别诈骗陷阱、减少经营损失。 2020-04-17/neimenggu/2020/0415/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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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通辽保税物流中心项目顺利通过满洲里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驻内蒙古自治区专员办事处、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联合评估验收。拟设的通辽保税物流中心(B型)规划占地120亩,选址在开发区综合物流园区的核心区,毗邻通辽内陆港、东北最大的铁路货场和304国道,直通大连港、营口港、锦州港、满洲里口岸,为推进自治区向北开发开放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0-04-23/neimenggu/2020/0423/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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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内蒙古分局指导金融机构不断加大边境地区金融服务力度,全力支持自治区边境地区经济发展,服务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内蒙古与俄蒙跨境收支稳步增长。二是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信贷投放有力支持俄蒙经济发展。三是结算渠道畅通,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完善管理与服务,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见实效。五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区域金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 2018-08-29/neimenggu/2018/0829/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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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0年3月31日) 2020-04-20/neimenggu/2020/0420/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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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0年3月31日) 2020-04-21/neimenggu/2020/0421/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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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4322亿元,支出13352亿元,顺差97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2914亿元,支出10926亿元,顺差1988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407亿元,支出2426亿元,逆差101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043亿美元,支出1904亿美元,顺差13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842亿美元,支出1558亿美元,顺差284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01亿美元,支出346亿美元,逆差145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0年3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970 138 14322 2043 -13352 -1904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988 284 12914 1842 -10926 -1558 2.服务贸易差额 -1018 -145 贷方 1407 201 借方 -2426 -346 2.1加工服务差额 75 11 贷方 78 11 借方 -3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51 7 贷方 67 10 借方 -17 -2 2.3运输差额 -287 -41 贷方 251 36 借方 -538 -77 2.4旅行差额 -808 -115 贷方 84 12 借方 -892 -127 2.5建设差额 4 1 贷方 67 10 借方 -63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9 -3 贷方 36 5 借方 -55 -8 2.7金融服务差额 16 2 贷方 30 4 借方 -14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80 -26 贷方 72 10 借方 -252 -36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8 3 贷方 244 35 借方 -226 -3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44 21 贷方 453 65 借方 -309 -44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0 -1 贷方 7 1 借方 -17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23 -3 贷方 18 3 借方 -42 -6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0-05-09/neimenggu/2020/0506/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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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张永春副局长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全体党员同志作题为“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讲话精神 为工作履职注入强大精神动力”的专题党课。 张永春副局长集中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三个重要讲话,深入解读了讲话的精神要义和涉及金融外汇履职的具体部署,为全体党员更好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方法。 张永春副局长强调,全体党员同志要始终立足本职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是带头讲政治守规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为高效履职提供坚强政治思想保障。二是坚持金融为民,针对当前疫情不利影响及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涉外企业面临实际困难,以更大力度抓好外汇管理及跨境人民币各项便利化改革政策贯彻落地,在支持地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体现担当作为。三是严管理夯基础,切实增强风险底线意识,深入排查内部管理风险隐患,健全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流程,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杜绝违规案件发生。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党支部全体党员聆听党课。 2020-05-14/neimenggu/2020/0508/7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