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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616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337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8735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9085亿元人民币。 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374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607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9973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938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6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9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37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95亿美元,初次收入顺差29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1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51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2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311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363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2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66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83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67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4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94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032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2941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6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96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36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939亿SDR,储备资产减少976亿SDR。 按SDR计值,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3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66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172亿SDR,储备资产减少2108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人民币计值)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6年三季度 2016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4,616 11,374 贷方 2 45,005 122,047 借方 3 -40,390 -110,673 1.A 货物和服务 4 4,505 12,102 贷方 5 39,785 108,674 借方 6 -35,280 -96,572 1.A.a 货物 7 9,140 24,146 贷方 8 35,116 95,220 借方 9 -25,976 -71,074 1.A.b 服务 10 -4,634 -12,044 贷方 11 4,669 13,454 借方 12 -9,303 -25,498 1.B 初次收入 13 193 -432 贷方 14 4,702 11,799 借方 15 -4,509 -12,230 1.C 二次收入 16 -83 -296 贷方 17 518 1,575 借方 18 -601 -1,87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337 -607 2.1 资本账户 20 -13 -22 贷方 21 2 16 借方 22 -15 -39 2.2 金融账户 23 350 -585 资产 24 -5,260 -10,352 负债 25 5,609 9,76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8,735 -19,973 2.2.1.1 直接投资 27 -1,936 -4,981 资产 28 -3,682 -11,610 负债 29 1,746 6,629 2.2.1.2 证券投资 30 -702 -2,865 资产 31 -2,138 -4,601 负债 32 1,436 1,736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51 -207 资产 34 -56 -357 负债 35 5 150 2.2.1.4 其他投资 36 -6,046 -11,921 资产 37 -8,469 -13,172 负债 38 2,423 1,252 2.2.2 储备资产 39 9,085 19,388 3.净误差与遗漏 40 -4,953 -10,767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5.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美元计值)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6年三季度 2016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693 1,727 贷方 2 6,753 18,550 借方 3 -6,060 -16,823 1.A 货物和服务 4 676 1,839 贷方 5 5,969 16,518 借方 6 -5,293 -14,679 1.A.a 货物 7 1,371 3,669 贷方 8 5,269 14,473 借方 9 -3,898 -10,803 1.A.b 服务 10 -695 -1,830 贷方 11 701 2,046 借方 12 -1,396 -3,876 1.B 初次收入 13 29 -67 贷方 14 706 1,792 借方 15 -677 -1,859 1.C 二次收入 16 -12 -45 贷方 17 78 240 借方 18 -90 -28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51 -94 2.1 资本账户 20 -2 -3 贷方 21 0 2 借方 22 -2 -6 2.2 金融账户 23 53 -91 资产 24 -789 -1,569 负债 25 842 1,478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311 -3,032 2.2.1.1 直接投资 27 -290 -757 资产 28 -552 -1,766 负债 29 262 1,010 2.2.1.2 证券投资 30 -105 -437 资产 31 -321 -698 负债 32 215 261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8 -32 资产 34 -8 -54 负债 35 1 23 2.2.1.4 其他投资 36 -907 -1,807 资产 37 -1,271 -1,991 负债 38 364 184 2.2.2 储备资产 39 1,363 2,941 3.净误差与遗漏 40 -743 -1,633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4.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SDR计值)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6年三季度 2016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496 1,234 贷方 2 4,837 13,261 借方 3 -4,341 -12,027 1.A 货物和服务 4 484 1,314 贷方 5 4,276 11,808 借方 6 -3,791 -10,494 1.A.a 货物 7 982 2,623 贷方 8 3,774 10,346 借方 9 -2,792 -7,723 1.A.b 服务 10 -498 -1,309 贷方 11 502 1,463 借方 12 -1,000 -2,771 1.B 初次收入 13 21 -48 贷方 14 505 1,281 借方 15 -485 -1,329 1.C 二次收入 16 -9 -32 贷方 17 56 171 借方 18 -65 -20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36 -66 2.1 资本账户 20 -1 -2 贷方 21 0 2 借方 22 -2 -4 2.2 金融账户 23 38 -64 资产 24 -565 -1,117 负债 25 603 1,05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939 -2,172 2.2.1.1 直接投资 27 -208 -540 资产 28 -396 -1,263 负债 29 188 722 2.2.1.2 证券投资 30 -75 -314 资产 31 -230 -500 负债 32 154 185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5 -22 资产 34 -6 -39 负债 35 1 17 2.2.1.4 其他投资 36 -650 -1,295 资产 37 -910 -1,424 负债 38 260 129 2.2.2 储备资产 39 976 2,108 3.净误差与遗漏 40 -532 -1,168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5.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2017-01-05/jiangxi/2017/0105/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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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推进新一轮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是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支撑。要进一步推动对外贸易便利化,改善营商环境,为外贸企业减负助力,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为此,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决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深入开展全国范围内的涉企收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依法合规设立的进出口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未列入清单的一律按乱收费查处。加大对取消收费项目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形成外贸企业松绑减负长效机制,防止乱收费问题反弹。增强口岸查验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查验没有问题的免除企业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此类费用由中央财政负担;对有问题的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牵头) 二、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扩大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区间。进一步提高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便利化水平,扩大结算规模。研究推出更多避险产品,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人民银行、外汇局负责) 三、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及新兴市场开拓的支持力度。实现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应保尽保,进一步简化程序。(财政部、商务部、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负责) 四、加快推进外贸新型商业模式发展。抓紧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积极推进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抓紧启动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将江苏海门叠石桥国际家纺城、浙江海宁皮革城列入试点范围。制订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2015年底前提出进一步扩大相关试点范围和推广外贸新型商业模式的方案,于2016年初开始实施。(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负责) 五、继续加强进口工作。扩大优惠利率进口信贷覆盖面,将《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纳入支持范围。2015年7月底前调整出台《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相应调整进口贴息政策支持范围,促进国内产业升级。完善消费品进口相关政策,对部分国内需求较大的日用消费品开展降低进口关税试点,适度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扩大免税品种,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丰富国内消费者购物选择。(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进出口银行负责) 六、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落实出口退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强化跨部门、跨地区通关协作,加快推进形成全国一体化通关管理格局。加快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在沿海各口岸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商务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外汇局负责) 七、切实改善融资服务。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采取银团贷款、混合贷款、项目融资等方式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推动中国装备“走出去”。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等融资业务。鼓励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大力拓展外汇储备委托贷款平台业务,继续扩大外汇储备委托贷款规模和覆盖范围,进一步推进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在宏观和微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稳步放宽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债务融资,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开展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商务部、外汇局、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更加重视外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顾全大局,增强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突出创新驱动,切实加大稳增长政策落实力度,共同推动对外贸易平稳健康发展。各地区要结合实际主动作为,多措并举,促进本地区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进一步在简化手续、减免收费等方面加力增效,用便利和稳定增长的进出口助力经济发展。商务部要加强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5-08-04/jiangxi/2015/0804/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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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6年外汇管理各项工作,深入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和国际收支形势,研究部署2017年外汇管理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作工作报告,各副局长,各外汇管理分局(外汇管理部)、局机关各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16年,外汇管理部门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在人民银行党委的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统筹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的关系,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推广至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一步开放,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管理改革稳步实施;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强化管理和执行,有效发挥部门联合监管,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严厉打击外汇违规违法行为,着力维护外汇市场的基本稳定;加强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完善多元化运用,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会议强调,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外汇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工作部署,在人民银行党委指导下,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勇于担当,措施有力,切实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规违法活动,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部署了2017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和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加大对外汇违规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和惩处强度,保持对地下钱庄、逃汇骗购汇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提升跨境资金流动非现场监测能力和分析预警水平,完善宏观审慎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框架;四是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外汇储备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五是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继续加强党建、党风廉政、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完) 2017-01-11/jiangxi/2017/0111/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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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4913亿美元,对外负债47442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7471亿美元,较6月末增加834亿美元,增幅为5%。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13101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3406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43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15722亿美元,储备资产32641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0%、5%、0.1%、24%和50%;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29610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7946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60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9825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62%、17%、0.1%和20%。 按SDR计值,2016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46506亿SDR,对外负债33989亿SDR,对外净资产12517亿SDR。(完) 2016年9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17,471 12,517 资产 2 64,913 46,506 1直接投资 3 13,101 9,386 1.1股权 4 10,626 7,613 1.2关联企业债务 5 2,474 1,773 2证券投资 6 3,406 2,440 2.1股权 7 2,075 1,486 2.2债券 8 1,332 954 3金融衍生工具 9 43 31 4其他投资 10 15,722 11,263 4.1其他股权 11 1 0 4.2货币和存款 12 3,658 2,620 4.3贷款 13 5,376 3,851 4.4保险和养老金 14 108 78 4.5贸易信贷 15 5,509 3,947 4.6其他 16 1,071 767 5储备资产 17 32,641 23,385 5.1货币黄金 18 782 560 5.2特别提款权 19 101 72 5.3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0 99 71 5.4外汇储备 21 31,664 22,685 5.5其他储备资产 22 -5 -3 负债 23 47,442 33,989 1直接投资 24 29,610 21,214 1.1股权 25 27,150 19,451 1.2关联企业债务 26 2,460 1,763 2证券投资 27 7,946 5,693 2.1股权 28 5,862 4,200 2.2债券 29 2,085 1,493 3金融衍生工具 30 60 43 4其他投资 31 9,825 7,039 4.1其他股权 32 - - 4.2货币和存款 33 3,406 2,440 4.3贷款 34 3,142 2,251 4.4保险和养老金 35 91 65 4.5贸易信贷 36 2,683 1,922 4.6其他 37 406 291 4.7特别提款权 38 98 70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 ”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2017-01-06/jiangxi/2017/0106/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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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外汇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外汇市场正常秩序,提高外汇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规规定,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高外汇行政处罚披露时效性,丰富公众查询方式。自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除银行以外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将在现有通过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的基础上,增加按机构名称模糊查询的功能。社会公众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上,通过输入机构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方式查询相关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完) 2015-08-13/jiangxi/2015/0813/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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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976亿元人民币,支出12394亿元人民币,顺差1582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2847亿元人民币,支出9719亿元人民币,顺差3128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收入1129亿元人民币,支出2675亿元人民币,逆差154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031亿美元,支出1801亿美元,顺差23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867亿美元,支出1412亿美元,顺差455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64亿美元,支出389亿美元,逆差225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7年5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582 230 13,976 2,031 -12,394 -1,801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128 455 12,847 1,867 -9,719 -1,412 2.服务贸易差额 -1,546 -225 贷方 1,129 164 借方 -2,675 -389 2.1加工服务差额 99 14 贷方 100 15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7 4 贷方 39 6 借方 -12 -2 2.3运输差额 -323 -47 贷方 205 30 借方 -527 -77 2.4旅行差额 -1,218 -177 贷方 214 31 借方 -1,432 -208 2.5建设差额 1 0 贷方 46 7 借方 -46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1 -4 贷方 27 4 借方 -57 -8 2.7金融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17 3 借方 -6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71 -25 贷方 21 3 借方 -193 -2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9 6 贷方 144 21 借方 -105 -1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64 9 贷方 305 44 借方 -241 -3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6 -2 贷方 3 0 借方 -19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28 -4 贷方 8 1 借方 -36 -5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7-06-27/jiangxi/2017/0627/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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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66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2707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2537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7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8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82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07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2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393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368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26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7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6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290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272亿SDR,储备资产减少19亿SDR。 为进一步提高数据透明度,自2017年起,二次收入项下新增发布“个人转移”和“其他二次收入”细分数据;直接投资项下新增发布“金融部门”和“非金融部门”细分数据。(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人民币计值)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7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1,266 贷方 2 40,856 借方 3 -39,590 1.A 货物和服务 4 1,488 贷方 5 36,180 借方 6 -34,692 1.A.a 货物 7 5,666 贷方 8 32,708 借方 9 -27,042 1.A.b 服务 10 -4,178 贷方 11 3,472 借方 12 -7,650 1.B 初次收入 13 -27 贷方 14 4,193 借方 15 -4,220 1.C 二次收入 16 -195 贷方 17 484 借方 18 -67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2,707 2.1 资本账户 20 -9 贷方 21 5 借方 22 -14 2.2 金融账户 23 2,715 资产 24 -3,587 负债 25 6,30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2,537 2.2.1.1 直接投资 27 864 资产 28 -1,413 负债 29 2,277 2.2.1.2 证券投资 30 -546 资产 31 -1,014 负债 32 468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0 资产 34 -1 负债 35 1 2.2.1.4 其他投资 36 2,219 资产 37 -1,338 负债 38 3,556 2.2.2 储备资产 39 178 3.净误差与遗漏 40 -3,973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5.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美元计值)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7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184 贷方 2 5,933 借方 3 -5,749 1.A 货物和服务 4 216 贷方 5 5,254 借方 6 -5,038 1.A.a 货物 7 823 贷方 8 4,750 借方 9 -3,927 1.A.b 服务 10 -607 贷方 11 504 借方 12 -1,111 1.B 初次收入 13 -4 贷方 14 609 借方 15 -613 1.C 二次收入 16 -28 贷方 17 70 借方 18 -9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393 2.1 资本账户 20 -1 贷方 21 1 借方 22 -2 2.2 金融账户 23 394 资产 24 -521 负债 25 91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368 2.2.1.1 直接投资 27 126 资产 28 -205 负债 29 331 2.2.1.2 证券投资 30 -79 资产 31 -147 负债 32 68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0 资产 34 0 负债 35 0 2.2.1.4 其他投资 36 322 资产 37 -194 负债 38 516 2.2.2 储备资产 39 26 3.净误差与遗漏 40 -577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4.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SDR计值)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7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136 贷方 2 4,382 借方 3 -4,246 1.A 货物和服务 4 160 贷方 5 3,881 借方 6 -3,721 1.A.a 货物 7 608 贷方 8 3,508 借方 9 -2,900 1.A.b 服务 10 -448 贷方 11 372 借方 12 -821 1.B 初次收入 13 -3 贷方 14 450 借方 15 -453 1.C 二次收入 16 -21 贷方 17 52 借方 18 -7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290 2.1 资本账户 20 -1 贷方 21 1 借方 22 -2 2.2 金融账户 23 291 资产 24 -385 负债 25 67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272 2.2.1.1 直接投资 27 93 资产 28 -152 负债 29 244 2.2.1.2 证券投资 30 -59 资产 31 -109 负债 32 50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0 资产 34 0 负债 35 0 2.2.1.4 其他投资 36 238 资产 37 -143 负债 38 381 2.2.2 储备资产 39 19 3.净误差与遗漏 40 -426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5.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2017-06-30/jiangxi/2017/0630/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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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5月,银行结汇8920亿元人民币(等值1296亿美元),售汇10097亿元人民币(等值1467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178亿元人民币(等值17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8495亿元人民币,售汇934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852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25亿元人民币,售汇75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325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855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620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235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46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03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6572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814亿元人民币。 2017年1-5月,银行累计结汇43084亿元人民币(等值6257亿美元),累计售汇48102亿元人民币(等值6986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5018亿元人民币(等值72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4100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44987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3986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208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11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03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387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353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348亿元人民币。 2017年5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5787亿元人民币(等值2294亿美元),对外付款17288亿元人民币(等值251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501亿元人民币(等值218亿美元)。 2017年1-5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77154亿元人民币(等值11206亿美元),对外付款81445亿元人民币(等值11829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4291亿元人民币(等值623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06-19/jiangxi/2017/0619/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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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7年5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4月底上升240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 答:截至2017年5月31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536亿美元,较4月末小幅上升240亿美元,增幅为0.8%,为连续第四个月出现回升。 5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延续回稳向好势头,外汇供求继续处于基本平衡状态;国际金融市场出现波动,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总体升值,资产价格有所上升。这些因素综合作用,推动了外汇储备规模的回升。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同时出现了质量提升、结构优化、后劲增强、动能壮大、空间拓展等更多积极变化,支撑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的因素进一步增多,经济稳中向好的步伐更加稳健。国际金融市场运行相对平稳,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受此提振,居民和企业的购汇行为更加趋于理性。 往前看,我国经济发展潜力足、韧性强、回旋余地大,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加快形成,将继续巩固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随着金融市场扩大开放的效果继续显现,将进一步巩固跨境资金流动平稳、均衡发展的基础,推动外汇储备规模趋于稳定。 2017-06-07/jiangxi/2017/0607/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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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据统计,2016年境内个人持银行卡境外交易总计超过1200亿美元。国内现行银行卡境外交易国际收支统计主要采用总量统计模式,随着国际协作中有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应对税基侵蚀等要求的增加,银行卡跨境交易统计在金融交易透明度、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 为完善银行卡境外交易统计,维护银行卡境外交易秩序,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汇发〔2017〕1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 开展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不涉及银行卡境外使用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外汇局将继续支持和保障个人持银行卡在境外经常项下合规、便利化用卡。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报送,个人无需另行申报,不增加个人用卡成本,外汇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2017-06-06/jiangxi/2017/0606/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