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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简化相关业务操作流程,便利银行、企业等市场主体真实合规办理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对部分外汇账户进行清理整合,进一步减少账户种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合工作涉及账户 此次清理整合工作涉及8类外汇账户: (一)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1000); (二)保险机构外汇经营账户(1601); (三)资本项目-外汇资本金账户(2102); (四)资本项目-资产变现账户(2103); (五)资本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2104); (六)资本项目-环境权益交易外汇账户(2107); (七)资本项目-境内公司境外上市专户(2404); (八)特殊交易保证金外汇账户(3500)。 二、账户整合规则 (一)将“保险机构外汇经营账户(1601)”并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1000)”; (二)将“资本项目-环境权益交易外汇账户(2107)”并入“资本项目-资产变现账户(2103)”; (三)将“资本项目-境内公司境外上市专户(2404)”并入“资本项目-外汇资本金账户(2102)”; (四)将“特殊交易保证金外汇账户(3500)”并入“资本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2104)”。 相关账户收支范围及管理规则的调整详见本通知附件《部分外汇账户清理整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银行应根据《方案》对上述账户进行清理整合。 三、相关工作要求 银行应于2021年1月29日20:00至1月31日20:00之间,根据本通知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刷新历史数据; (二)更新账户类型代码表; (三)对业务系统和数据报送接口进行升级; (四)1月29日20:00以后,银行应按新的账户类型代码报送账户数据。 在此之前,银行应做好修订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配套工作,确保已废止的账户类型不再开立新的账户;对刷新类型后继续使用的账户,按照刷新后账户类型的相关规定办理账户相关交易,并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应对辖内银行做好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本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010-68402412(经常项目)、68402163(资本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外汇账户清理整合方案 2020-10-10/guizhou/2020/1010/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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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国人民银行等4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的通知》,以扩大外汇知识宣传面为抓手,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营造清朗金融网络环境,维护外汇市场良好秩序,9月,安顺市中心支局组织开展外汇知识宣传活动,推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 安顺市中心支局高度重视“金融知识普及月”的各项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2020年“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安排部署会,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有序部署。要求各单位紧紧围绕“诚信守法用外汇 合规经营促发展”的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结合辖区实际,注重宣传实效,确保宣传工作既有覆盖面又有针对性。 二、组建队伍,扩大范围 安顺市中心支局、县域外汇联络办及涉外银行分别组建11个外拓小组,深入社区、校园、重点企业、大型商场、集市等开展集中宣传,同时强化运用银行柜台、大厅展架等日常宣传手段,创新运用新媒体新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让更多居民了解外汇知识,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三、丰富内容,注重实效 按照“诚信守法用外汇 合规经营促发展”活动主题,大力宣传外汇便利化措施、个人外汇、国际收支申报基础知识,警惕地下钱庄、非法网络炒汇、非法跨境购房炒股等违法违规陷阱,并针对不同的用汇主体,灵活调整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提升市民“诚信办汇、诚信用汇”意识,切实让公众树立合规合法的用汇观念。 2020-09-29/guizhou/2020/0929/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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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倡导诚信兴商理念,优化消费和营商环境,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网络炒汇和跨境涉赌涉诈交易等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为“六稳”“六保”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外汇金融生态环境,2020年9月28日上午,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主办、贵州省银行外汇与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承办,主题为“诚信兴商促发展,守法用汇有保障”的宣传活动在贵阳新地标——云上方舟举办。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及全省23家金融机构宣传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此次活动的宗旨是宣传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外汇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外汇政策的认知度和熟悉度,增强风险保障意识,优化辖内外汇市场秩序。活动现场,宣传人员通过播放宣传音频、派发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政策、答疑释惑等方式,向群众广泛传导个人外汇管理、银行卡管理、防范网络炒汇与跨境涉赌涉诈交易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外汇政策和知识。现场共发放宣传折页一万余份,为现场群众答疑讲解300余人次。 此次活动收到了良好的评价反馈,有助于提高社会公众的外汇合法合规意识,加深社会公众对外汇管理政策的认知熟悉程度,共同促进辖内外汇市场的健康发展。 2020-10-12/guizhou/2020/1012/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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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分局关于开展“外汇知识普惠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合规用汇意识,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外汇金融环境,铜仁市中心支局紧紧围绕“多形式广泛宣传,多样式普及知识,多角度体现成效”的宣传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组织辖内各县域外汇联络办以及6家外汇指定银行深入开展 “外汇知识宣传月”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铜仁市中心支局认真部署,明确宣传重点、梳理宣传要点。联动多方进行宣传,积极与金融机构、社区等部门沟通交流,搭建宣传平台,合力举办外汇知识进社区、进银行、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摆摊设点等形式,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册和宣传单2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近距离向企业、商户、个人等各类主体宣讲解读外汇政策,有效扩大了外汇宣传覆盖面和将最新外汇政策有效传导至涉汇主体,对提升辖区涉汇主体外汇知识,促进辖内外汇市场的健康发展。受到各类涉汇主体的欢迎,宣传效果显著。 2020-09-30/guizhou/2020/0930/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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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附件:《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 2020-10-10/guizhou/2020/1010/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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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令 国家外汇管理局 第176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 2020年9月25日 附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 2020-10-10/guizhou/2020/1010/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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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六盘水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辖区外汇指定银行座谈会,会议传达了总局王春英副局长在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特别是向各与会金融机构有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详细传达关于当前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提出的“四个问题”等精神。结合辖区实际,会议认真分析了当前企业汇率风险管理面临的形势及重要性,判研当前辖区外汇市场发展水平及存在的客观制约因素,对下一步开展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2021-06-01/guizhou/2021/0601/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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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和监督外汇局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 2020-10-09/guizhou/2020/1009/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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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4月15日迎来了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国家外汇管理局毕节市中心支局根据总、省分局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国家安全意识。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中心支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在收到省分局《通知》后积极组织安排,提出了对于此次宣传活动的具体要求,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做好宣传动员部署工作。拟定通知下发至辖内各外汇指定银行,督导各机构认真开展宣传活动,扎实将外汇管理法治宣传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组织全员学习,提高法治意识。组织全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国家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员参加中心支行组织的国家安全知识测试活动、金融时报“人民银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答题”活动。通过集中学习、知识竞赛,提高了全员的法治意识,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组织应尽的义务。 三、创新宣传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一是中心支局精心制作H5“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海报,主要包括“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什么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包括的内容、维护国家安全的意义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在中支大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微信转发等方式进行宣传。二是各外汇指定银行按照中心支局要求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行内网站、行内营销系统等平台宣传外汇法制政策,提高公众对法制政策的知晓度;线下通过银行营业网点门楣LED及大厅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和图片、大厅微沙龙服务、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提升外汇法制政策宣传的广泛度。 四、宣传到位,成效显著。一是宣传范围广。本次活动涉及到了企业、银行、居民等主体,宣传活动走进了街道,企业,学校覆盖面广,进一步扩大了国家安全法规、外汇政策法规宣传的广泛性,提高了社会主体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律意识,推动了国家安全教育和外汇政策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二是宣传内容新。此次活动除了宣传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外,侧重向企业和群众讲解国家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树立了国家安全的严肃地位,引导社会主体诚信兴商、维护国家安全。 2021-04-20/guizhou/2021/0420/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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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启动之年,黔东南州中心支局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建党100周年以及“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面动员辖内县域外汇服务联络办及外汇指定银行,深入开展外汇管理法治宣传工作。此次宣传中,我中心支局创新宣传方式,以二维码为载体,融入外汇管理法治宣传内容和外汇业务知识,达到了有效节约宣传成本,迅速扩大宣传范围,全面提升宣传影响力的效果。 值此“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我中心支局将民法典、党章、宪法、国家安全法和外汇管理条例等内容进行融合,开展以“宣传外汇政策,庆祝建党百周年。共创美好生活,民法典一路相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制作了“黔东南州外汇管理法治宣传手册”,同时,结合外汇管理业务内容,制作了“黔东南州外汇知识宣传手册”。通过创新宣传方式,将两个宣传手册转换为二维码,发送全辖联络办和外汇指定银行,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以二维码为载体的外汇管理法治宣传工作,达到了有效节约宣传成本,迅速扩大宣传范围,全面提升宣传影响力的效果,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对民法典、党章、宪法和国家安全法等的知晓度,培养和增强了全民投身国家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社会公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展现基层外汇局的良好形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应。 2021-04-19/guizhou/2021/0419/5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