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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 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新顺序) 2021-07-26/gansu/2021/0726/1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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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1-07-26/gansu/2021/0726/1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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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4月,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56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10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东籍鲁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鲁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194.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2.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黑龙江籍石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石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6笔,金额合计101.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5.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福建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金额合计209.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广东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11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83.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境外个人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1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67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四川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金额合计861.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9笔,金额合计10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6月至10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0笔,金额合计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7-26/sichuan/2021/0726/1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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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成果落到实处,近日,金州新区中心支局召集近期因指标异常而被外汇局实施货物贸易现场核查的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外汇政策培训,并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了解“异常”企业在开展外汇业务时存在的政策难点,助力企业“学懂外汇政策、用好外汇政策”,为企业合规开展外汇业务夯实基础。 金州新区中心支局为开展此次培训做了精心筹备。首先,在培训内容方面,培训人员总结了以往现场核查中发现的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选取《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中涉及企业的政策内容制作课件。其次,在参会人员方面,明确邀请在一线岗位从事财务、销售工作的人员参加,切实将政策传导到实际经办人员的手中。另外,在效果评估方面,本次培训制作了服务评价问卷,通过企业填写的问卷,了解培训效果和企业建议,为以后完善政策培训提供参考。 培训会上,讲解人从名录管理、外汇收支业务管理、企业报告和登记管理、现场核查、分类管理及系统功能操作等6个方面详细讲解了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并在培训后与企业座谈,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培训后,参会企业填写了服务评价问卷,认为本次培训重点突出、内容详实、表述清晰,对企业掌握政策、整改异常、开拓视野大有裨益,部分企业提出了多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企业学习了解外汇政策的建议。 2021-07-27/dalian/2021/0727/1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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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眉山市中心支局实地走访辖内新增名录登记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宣讲外汇管理政策,并宣传汇率避险知识,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 2021-07-26/sichuan/2021/0726/1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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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企业适应汇率波动常态,平潭综合实验区支局把握宣传工作“三维度”,做好“风险中性传导,服务实体经济”汇率避险宣传及产品推介活动。一是牢固政治站位“高度”。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形成由一把手亲自督导,分管领导负责统筹协调,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把握推介活动“进度”。支局认真规划,周密部署宣传活动方案;提前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存在问题和实际需求;组织银行召开推介活动动员会,提高银行重视程度,群策群力完善活动细节,提高活动效率。三是提高宣传工作“温度”。支局“上前一步”主动将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政策( 3.0版)等便利化举措与衍生产品工具相结合,帮助企业提升资金运营效率,丰富汇率避险“工具包”;事后及时对参加活动的企业进行回访,了解汇率避险宣传效果,进一步宣传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提高宣传工作“温度”。本次活动共邀请6家商业银行和20家企业代表参与,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市场合理预期,专注主业经营,合理适度运用衍生产品等工具规避汇率风险,避免过度套保及投机。现场活动得到企业一致好评。 2021-05-07/fujian/2021/0507/1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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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宁德市中心支局指导兴业银行宁德分行利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为辖内某水产出口企业办理了一笔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并成功发放融资款,实现了跨境金融区块链“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宁德首笔业务的落地。 与传统线下模式相比,跨境金融区块链“出口信保保单融资”模块的上线优化了业务流程、简化了客户纸质保单等材料的传递,大幅降低了客户往返银行的时间成本,为企业带来了更为便利的融资体验。同时,利用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和可追溯性,解决了以往贸易背景审核难、保单融资操作成本高等问题,提高了交易真实性核验的效率和质量。 下一步,宁德市中心支局将继续推进宁德市辖内试点银行充分利用区块链平台优势,进一步扩大场景应用覆盖面,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2021-06-11/fujian/2021/0611/1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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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连江县支局坚持以“党建+外汇助力远洋渔业”品牌为引领,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引导辖内银行提高服务意识,因企施策,针对远洋渔业相关业务为宏东渔业股份有限公司量身定制一套跨境外汇业务服务方案,较好地解决了企业面临的外汇业务难题,为该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更好地融入“一带一路”项目构建了良性互动机制,为推进连江远洋捕捞行业发展和“海上福州”建设做出贡献。近日,宏东渔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连江县支局赠送“外汇政策惠企惠民”锦旗,对支局外汇便利化服务表示肯定。 2021-06-10/fujian/2021/0610/1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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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联合中国农业银行梧州分行,前往梧州市通宝再生物资有限公司和梧州市海港金属有限公司开展调研。调研中,梧州市中心支局详细了解两家企业上半年的进口及付汇情况、海外加工企业的生产运营情况,以及下半年的进口和购付汇计划。梧州市中心支局指导企业树立正确的财务风险中性意识,认识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特征,并建议企业通过使用外汇衍生品、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比例等方式管理汇率风险。此次调研,是梧州市中心支局依托党建+外汇金融服务机制平台,继续送培训辅导上门、送政策宣传上门的重要体现。 2021-06-29/guangxi/2021/0629/1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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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宣讲团成员、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曲青山作专题辅导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报告会,中央第二十四指导组相关同志到会指导。 曲青山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宣言”为题,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入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宝贵经验和实践启示,解读伟大建党精神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系统讲解了讲话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报告主题鲜明、史料翔实、通俗易懂,对外汇局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潘功胜在主持报告会时强调,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增强学习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际行动站稳人民立场,积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维护外汇市场稳定,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外汇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 外汇局党组全体成员、总会计师,局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代表参加报告会。(完) 2021-07-26/jiangxi/2021/0726/17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