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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外汇管理行政许可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进行修订,形成《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请你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予以落实,同时做好指导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 2021-02-22/shaanxi/2021/0222/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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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2http://www.gov.cn/xinwen/2021-02/20/content_55879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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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的通知》(汇发﹝2021﹞1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指引》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指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答:作为2005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建立做市商制度,此后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先后于2010年和2013年进行了修订完善。 目前,做市商已成为我国外汇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对市场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不断推进,做市商制度也亟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修订《指引》,着力提升市场报价质量和交易行为规范性,更好促进外汇市场有序发展。 问:此次《指引》修订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此次《指引》修订主要遵循动态竞争、奖优罚劣、规模稳定、标准透明、公开公平的原则,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优化做市商结构。发挥综合做市商优势,不再分产品设置做市商,鼓励做市商提高各产品综合交易和做市能力。 二是简政放权,下放尝试做市机构的准入退出管理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降低准入门槛,支持更多金融机构参与报价和提供流动性。 三是规范做市交易行为。加强对做市商日常监测、考核和评估,引导做市商减少对交易量的依赖,注重报价质量的提升和流动性的提供。 四是强调做市商责任。明确做市商应依法履行的义务,包括报价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的浮动幅度、遵守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相关自律规范、积极引导客户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等,进一步强化做市商依法做市、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 问:完善做市商制度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有什么影响? 答:一是市场结构将更加合理。银行间外汇市场将在延续“做市商—尝试做市机构—普通机构”竞争性三级分层体系的基础上并实现结构优化。第一层为类型多样、做市能力较强的综合做市商。根据当前外汇市场发展情况,现阶段做市商数量暂定25家,未来将根据外汇市场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第二层为数量较多、比较活跃的分产品尝试做市机构。第三层为数量众多的普通机构。 二是市场流动性将更加充分。优化做市商结构、扩充做市力量、规范做市交易行为等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做市商报价质量和流动性供应水平。 2021-02-22/shaanxi/2021/0222/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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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辖内银行落实外汇便利化改革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有序推进2021年工作,1月26日,萧山支局副局长叶余有带领外汇管理科赴中行萧山分行开展调研,中行萧山分行、农行萧山分行、工行萧山分行、建行萧山支行和萧山农商银行的国际业务负责人参加。 会上,外汇管理科科长通报了辖内银行2020年度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结果、便利化政策落实情况,强调了2021年五项重点工作。五家银行汇报了便利化政策执行中的亮点、存在的问题以及将采取的措施。叶余有副局长肯定了各银行在支持外汇改革创新方面做出的贡献,并提出了“四个把握”的要求:一是把握宏观政策,适应外汇管理政策回归中性的方向;二是把握工作重点,紧跟外汇管理坚持党建引领、优化服务、均衡管理、开放创新、防范风险的思路;三是把握便利化政策的实质,确保政策不落空、不走样、不变形;四是把握外汇金融服务的广度、深度、温度,积极推进“外汇联络员暖心帮企”专项行动,开展外汇业务大比武,着力提升服务的专业性、精准性。 2021-01-26/zhejiang/2021/0126/13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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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外汇管理行政许可行为,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号公告,出台《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等流程。二是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增加在线办理行政许可等内容。三是简化行政许可材料要求,明确依法能够通过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得或外汇管理系统内部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四是规范行政许可公开工作,明确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公开要求。 《实施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同时废止。(完) 2021-02-22/shaanxi/2021/0222/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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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6日,浙江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暨专题学习会,对全省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外汇管理工作会议、2020年度案件通报会暨以案促改会的会议精神进行学习,并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和履行岗位职责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浙江省分局副局长徐子福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国际收支处党支部活动。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上,各位党员同志开展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从政治、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找差距找不足,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省分局徐子福同志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进行自我批评,查找了不足。 2021-01-28/zhejiang/2021/0128/1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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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下午,由衢州市中心支局和衢州市商务局联合主办的中国(衢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服务产品暨金融对接会顺利举行。衢州市中心支局、衢州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企业代表等12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会上,8家金融机构分别向跨境电商开展特色结算产品和融资产品介绍。下一步,衢州市中心支局将继续加强政策引导,推动金融机构不断优化、升级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企业提供更多高质量、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促进衢州市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2021-01-18/zhejiang/2021/0118/1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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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外汇管理数据发布透明度,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和使用国际收支及相关数据,现公布《202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详见附件)。 附件:202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 2021-02-22/shaanxi/2021/0222/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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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0/safe/zfxxgkyjx/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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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与北京外汇管理部的指导支持下,2021年2月5日,全国首单由证券公司办理的代客外汇衍生品业务在北京落地。该业务突破了由传统银行办理代客结售汇的业务模式,是北京外汇管理部推动“两区”建设工作金融领域高水平开放的又一重要成果,有助于扩大北京地区外汇市场参与主体,丰富外汇交易品种,提升外汇市场深度、广度和活跃度;有助于促进证券公司本币与外币业务均衡发展,有助于加快培育北京地区证券公司成为国际一流投资银行。 “两区”设立是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北京高水平开放,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北京外汇管理部将紧抓“两区”建设机遇,指导证券公司稳妥有序开展结售汇业务,进一步推动北京市金融市场双向开放。 2021-02-10/beijing/2021/0210/1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