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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有关规定,境内企业作为外币资金池的其中一个成员单位,可以使用国内账户实现集中收付汇。该成员单位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否可以视为其成员单位,使用资金池账户资金来为其办理集中收付汇? 答:根据《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第二条,资金池成员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不具备独立法人机构的机构原则上不能作为成员单位。如果分公司确有需求,可在证明其业务必要性且满足该规定的其他条件下的前提下,由主办企业与属地外汇局沟通。 2020-01-10/xizang/2020/0110/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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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有关外汇管理证明事项的通知》(汇发〔2019〕38号),决定取消11项证明材料,涉及结售汇、境外投资、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外保内贷等业务,简化办事流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证便民,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完) 2020-01-09/xizang/2020/0109/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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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个人在境外工作所得工资,结汇后用于境内个人房屋的装修,在其本人年度结售汇额度已使用完的情况下,能使用不占用额度的吗? 答:境内个人结汇,审核的是外汇来源而非人民币的用途,因此,不管该个人结汇后人民币是否具有相应的用途,如办理不占用额度的结汇,均应提供证明外汇资金来源合法性的证明材料。如果是工资收入结汇的,应提供雇佣合同和收入证明。 2020-01-03/xizang/2020/0106/4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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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律师事务所驻境内代表处,除了收境外母公司汇入的办公经费外,可以收境外其他公司汇来的业务款吗? 答:不可以。境外律师事务所所驻境内代表处不得接收其他公司汇入的业务款,因为这超出了其外汇账户的收入范围,也超出了其经营范围。 2020-01-08/xizang/2020/0109/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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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由国外汇入,姓与名拼音与国内汉语拼音顺序相反,能否入账? 答:如果是境内个人,个人收入能否入账主要根据外汇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判断。 2020-01-06/xizang/2020/0106/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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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7145亿美元,对外负债55905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1240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0945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6460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67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17443亿美元,储备资产32229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7%、8%、0.1%、23%和42%;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29281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3646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65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2913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2%、24%、0.1%和23%。 按SDR计值,2019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55787亿SDR,对外负债40428亿SDR,对外净资产15360亿SDR。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18年以来各季度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19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19年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1,240 15,360 资产 2 77,145 55,787 1 直接投资 3 20,945 15,147 1.1 股权 4 17,811 12,880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3,135 2,267 1.a 金融部门 6 2,839 2,053 1.1.a 股权 7 2,739 1,981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100 72 1.b 非金融部门 9 18,107 13,094 1.1.b 股权 10 15,072 10,899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035 2,195 2 证券投资 12 6,460 4,671 2.1 股权 13 3,738 2,703 2.2 债券 14 2,722 1,968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67 49 4 其他投资 16 17,443 12,614 4.1 其他股权 17 84 61 4.2 货币和存款 18 4,179 3,022 4.3 贷款 19 6,963 5,035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135 97 4.5 贸易信贷 21 5,604 4,053 4.6 其他 22 479 346 5 储备资产 23 32,229 23,307 5.1 货币黄金 24 954 690 5.2 特别提款权 25 111 80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84 61 5.4 外汇储备 27 31,079 22,475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0 0 负债 29 55,905 40,428 1 直接投资 30 29,281 21,175 1.1 股权 31 26,748 19,343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2,533 1,832 1.a 金融部门 33 1,605 1,161 1.1.a 股权 34 1,426 1,031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179 129 1.b 非金融部门 36 27,676 20,014 1.1.b 股权 37 25,321 18,311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354 1,703 2 证券投资 39 13,646 9,868 2.1 股权 40 8,617 6,231 2.2 债券 41 5,029 3,636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65 47 4 其他投资 43 12,913 9,338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4,245 3,070 4.3 贷款 46 4,605 3,330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135 97 4.5 贸易信贷 48 3,644 2,635 4.6 其他 49 189 136 4.7 特别提款权 50 97 70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2020-03-27/xizang/2020/0330/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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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金融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的通知》(银发〔2020〕64号,以下简称《通知》),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政策调整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相应提高,这将有助于便利境内机构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当前,我国外债规模和结构较合理,外债风险总体可控,提高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在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的同时,不会引发外债规模大幅上升。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持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市场开放。同时,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积极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完) 2020-03-13/xizang/2020/0317/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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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1709亿美元,对外负债13301亿美元,对外净负债1591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243亿美元,外币净资产1652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存贷款资产8321亿美元,债券资产1630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759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1%、14%和15%。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1092亿美元,美元资产8067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551亿美元,分别占9%、69%和22%。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投向境外银行部门5882亿美元,占比略超50%;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5827亿美元,占比接近50%。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存贷款负债7215亿美元,债券负债2127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959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4%、16%和30%。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4335亿美元,美元负债5205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761亿美元,分别占比33%、39%和28%。我国银行业对外负债中,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361亿美元,占比40%;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7940亿美元,占比60%。(完) 2020-03-26/xizang/2020/0330/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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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个人可以向境外机构汇款用于捐赠吗?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63号)规定,境内企业接受或向境外盈利性机构或个人捐赠,按照跨境投资、对外债权债务有关规定办理,没有对境内个人与境外机构或境外个人之间的捐赠做出明确规定。而按照《捐赠法》的有关规定,只有明确用于公益的资金才可以定性为捐赠。境内个人向境外机构的汇款如果不能确定为公益用途,则境内个人不能以捐赠名义汇出该项资金。由于捐赠项下的相关规定尚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如遇个案事项,请商当地外汇局解决。 2020-02-18/xizang/2020/0311/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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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用paypal汇款到自己的个人账户上,可以入账吗?申报为什么项目? 答:个人从事跨境电商经营活动可通过以下方式汇款到自己的个人外汇账户,以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或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通过个人外汇结算账户收结汇;通过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支付机构办理收结汇;此外,为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经常项目项下零星、小额的跨境电商贸易,还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内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收结汇。跨境电商收结汇均应申报为“货物贸易”。 2020-03-03/xizang/2020/0319/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