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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外汇局党史学习教育情况,开展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交流,并就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行部署安排。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作总结讲话,党史学习教育中央第二十四指导组组长黄永达及有关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百年党史新起点、着眼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充分肯定党史学习教育的显著成效和重大成果,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提出明确要求。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外汇局坚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央第二十四指导组具体指导下,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学习形式,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大力加强宣传引导,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外汇局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领会,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担当作为,开拓进取,稳步推动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外汇管理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会议要求,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走深走实,着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外汇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宣昌能主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中国人民银行机关党委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外汇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局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和退休党员代表参加会议。(完) 2022-03-18/anhui/2022/0318/19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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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党风廉政警示会议,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并集中通报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出席会议,就外汇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提出要求。党组成员、副局长宣昌能同志主持会议。 潘功胜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讲话精神,清醒认识外汇局党风廉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做到“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责任体系,狠抓典型问题正风肃纪,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 潘功胜强调,要以案为鉴,对照反思,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必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把纪律和规矩铭记于心,不越底线,不踩红线;必须正确认识权力,敬畏、慎用权力,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绝不允许搞任何形式的以权谋私;必须自觉接受监督,把正确认识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转化成行动自觉,适应和习惯被监督;必须正确认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抓班子、带队伍,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责任传导到位、落实到人。 潘功胜要求,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强化政治意识,筑牢廉政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真抓实干的良好状态谋划和推动各项工作。在配合中央巡视工作中,要讲大局、讲责任、讲担当,落实好中央巡视组的各项要求。要把关心关爱群众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思想上出现的问题。要充分认清正风肃纪的复杂性,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拓宽警示教育渠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外汇局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副总监以上干部,股权投资机构班子成员,专职纪检干部参加会议。 2022-03-18/anhui/2022/0318/1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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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促进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现对《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补充公告如下: 一、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称备案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 二、下列事项无需办理税务备案: (一)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 (二)财政预算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 三、备案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和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一)通过电子税务局等在线方式填报; (二)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并填报; (三)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报。 四、备案人选择在电子税务局等在线方式办理备案的,应完整、如实填写《备案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备案人完成备案后,可凭《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五、备案人选择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备案的,对于提交资料齐全、《备案表》填写完整的,主管税务机关无需当场进行纳税事项审核,应在系统录入《备案表》信息、生成《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备案人可凭《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一条第二款、第二条第二款、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和附件2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6月29日 2021-07-02/sichuan/2021/0702/1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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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汇发〔2013〕13号)予以修订,修订后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外资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联系电话:010-68402094。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月2日 2021-01-08/sichuan/2021/0108/1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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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疫情情况和会议成本,2022年2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银企座谈会,梧州市循环园区企业和头部企业的负责人线上参会,银行代表和梧州市中心支局部分工作人员现场参会。会上,梧州市中心支局就银行和企业在使用外汇政策中遇到的困难和疑虑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指出当前外贸形势中银行和企业需要关注的风险点,指导银行为企业提供合适的汇率风险管理方案。 2022-02-24/guangxi/2022/0224/2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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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河池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2022年一季度河池市涉外银行工作联席会,各涉外银行对公业务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河池市中心支局总结回顾2021年河池辖区外汇管理和跨境人民币工作,分析涉外收支形势,要求做到充足发力、精准发力、靠前发力;部分与会银行分别就跨境金融创新、跨境人民币计价结算、区块链融资及汇率风险中性等工作进行了工作交流。 2022-01-24/guangxi/2022/0124/2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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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与招商银行柳州分行、广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一行开展业务座谈。座谈会上,三方就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登记业务难点及困惑进行交流和讨论,柳州市中心支局对企业和银行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2022-02-15/guangxi/2022/0216/2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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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宣传外汇管理政策,提升消费者外汇风险意识,维护外汇市场秩序,芜湖市中心支局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联合市人民银行、市农业银行深入芜湖市湾沚区罗保社区和永丰社区开展送外汇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 活动中,芜湖市中心支局业务骨干耐心细致解答了社区居民关心的境内个人结售汇、对外汇款申报等个人外汇政策问题,并结合跨境赌博、网络炒汇、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违规案例,着重强调非法买卖外汇的风险和危害,进行“网络炒汇不合法、资金安全无保障”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居民通过正规渠道投资理财,谨防自身财产损失。 芜湖市电视台生活频道等新闻媒体对此次宣传活动行现场采访报道,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范围,增强了宣传效果。 2022-03-18/anhui/2022/0318/1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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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2月,银行结汇10160亿元人民币,售汇9894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266亿元人民币。2022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2555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3526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203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2月,银行结汇1601亿美元,售汇1559亿美元,结售汇顺差42亿美元。2022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4022亿美元,累计售汇3703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320亿美元。 2022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6187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6598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逆差411亿元人民币。2022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6343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60137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330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126亿美元,对外付款4191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65亿美元。2022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9984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946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519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2-03-18/beijing/2022/0318/1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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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2年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新年伊始,2022年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我国外汇市场保持平稳运行态势。1月份,银行结售汇顺差278亿美元,综合考虑远期结售汇、期权交易等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供求基本平衡。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584亿美元,近九成来源于货物贸易项下,体现了近几个月进出口顺差增加,以及春节前企业集中收款等因素的影响。 外汇市场交易理性有序。1月份,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和售汇率(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分别为67%和62%,同比分别略升2.4个和0.2个百分点,与2021年月均水平基本相当,说明市场主体结汇和购汇意愿保持稳定。 跨境双向投资保持活跃。1月份,直接投资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114亿美元,同比增长9%。其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以及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同比均呈现增长态势。证券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入和流出规模与2021年月均水平基本相当,总体延续净流入格局。 展望未来,外部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全球疫情演变和世界经济复苏仍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主要发达经济体在通胀高启压力下货币政策转向可能加快。但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的态势没有改变,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格局没有改变,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总体趋势没有改变,将继续发挥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的作用,夯实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 2022-03-18/guangdong/2022/0318/2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