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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做好外汇服务工作,提高银企的满意度和获得感,12月8日,长寿中心支局召开行政许可申请人评议会,10余家银行、企业经办人员参会。 评议会上,中心支局介绍了2021年辖区外汇行政审批办理情况,宣讲了外汇行政服务网上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等试点政策。各银企代表对中心支局外汇服务给予一致好评,并围绕外汇行政审批和最新便利化政策业务发言提问,中心支局现场逐一细致解答,耐心回应关切。 2021-12-14/chongqing/2021/1209/20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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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瓦房店市支局组织召开辖区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大连市分局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和第四次局务会精神,回顾总结2021年辖区外汇管理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同时围绕外汇工作新版法规制度,开展现场培训和问题解答。 2021-12-15/dalian/2021/1215/1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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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的调查内容? 答:贸易信贷是指中国境内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与境外主体(含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进行货物贸易交易时,由于货物的资金收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应收/预收款和应付/预付款。 我国国际货物贸易是指我国境内对外贸易经营者与境外主体之间进行的以转移货物所有权为目的的交易,包括离岸转手买卖,但不包括不转移货物所有权而以获取工缴费为目的的来料/出料加工,也不包括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以下简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主体与境内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主体之间进行的货物交易。 2021-12-14/tianjin/2021/1214/1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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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政策,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法治观念,全面增强外汇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12月1日上午,在“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国家外汇管理局佳木斯市中心支局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普法活动。全体外汇局人员集中观看法治宣传片《感受宪法的力量》。 2021-12-15/heilongjiang/2021/1215/1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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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的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答:调查对象为中国境内与境外主体开展国际货物贸易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国家外汇管理局每年年初将确定和发布参与月度调查的企业名单。原则上,全部月度调查企业的进出口规模或贸易收付款规模应覆盖全国总量的60%。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全国涉外收支和进出口形势调整上述覆盖比率。 2021-12-13/tianjin/2021/1213/1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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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国矿产企业在境外以租借形式承包矿产资源并向境外政府支付租金,应如何申报? 答:我国居民因租用境外自然资源支付租金应申报在“323010初次收入(收益)—使用自然资源的租金”项下。 2021-12-15/tianjin/2021/1215/1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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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福建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6.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广东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吴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1笔折合34.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3.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8.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辽宁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30.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浙江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折合59.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0.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河北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6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34.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江苏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10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4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江苏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9.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至4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湖北籍廖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6月,廖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3.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12-15/jiangxi/2021/1213/1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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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外汇为民理念,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内江市中心支局携手海关、商务局等涉外部门,组织银企召开了“优服务 解难题 促发展”的贸易投资促进与汇率避险政策产品宣讲会,共计30余人参会。 会上,内江市中心支局通过便利化政策宣讲,传导市场主体遵循“诚信合规,享受便捷”的便利化原则,倡导涉外企业有效降低财务管理成本,聚焦主业,利用汇率避险工具和跨境人民币业务,改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薄弱现状。涉外部门就支持涉外经济有效发展、海关单一窗口功能做了详细分析和介绍,参会银行通过自身融资工具和汇率避险产品宣讲,加大对涉外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推进银企深度合作,引导企业逐步建立汇率管理体系,正确认识汇率双向波动带来的影响。 通过对参会企业宣讲各项涉外政策和产品,帮助企业牢固树立风险中性意识,清晰认识有效管理汇率风险的积极作用,为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奠定了基础。 2021-12-16/sichuan/2021/1216/1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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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1年11月30日) 2021-12-14/jiangxi/2021/1214/1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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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6http://www.gov.cn/xinwen/2021-12/15/content_56609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