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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落实《外商投资法》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经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外汇局研究决定,自2019年度年报起实施市场监管、商务、外汇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报送要求 自2019年度年报开始,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按照《外商投资法》的规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以下简称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年报内容在现有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报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年报事项(详见附件1年报文书),新增的年报事项不对社会公示。 本通知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是指外国投资者直接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 企业报送的相关年报信息由市场监管总局向商务部推送共享。201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多报合一”年报报送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截至6月30日仍未报送年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确保过渡衔接 2020年是外商投资企业(机构)通过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的第一年,要做好年报的衔接工作,确保年报工作平稳过渡。 (一)改造公示系统。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改造公示系统,确保自2020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机构)能够按调整后的事项报送“多报合一”年报。相关技术方案(附件2)、数据规范(附件3)、网页原型(附件4)和数据汇总结构(附件5)请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综合业务系统(172.16.1.48/saicport)下载查看。外商投资企业(机构)补报2018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按照原规定的内容填报,按原规定的渠道报送。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市场监管、商务、外汇部门要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2019年度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新增事项的报送渠道、报送内容和报送时间的宣传,引导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按照要求完成年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直接负责年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其明确政策要求,熟知填报规范,统一答复口径,推动年报工作落实落地。 三、建立工作机制 (一)名单管理机制。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确定的规则抓取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并做好公示系统年报功能调整工作。对无法匹配的企业名单,商务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沟通,确保外商投资企业(机构)能够顺利参加年报。 (二)信息共享机制。年报工作期间,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公示系统要求,及时将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多报合一”年报信息通过数据中心汇总归集到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在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提交年报信息后48小时内共享至商务部。年报工作结束后,市场监管总局于一个月内将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企业(含多层次投资)共享年报信息批量推送给商务部。企业(机构)补报年报的,市场监管总局在企业(机构)提交信息后48小时内共享至商务部。 (三)应急处理机制。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反映公示系统未将其列入“多报合一”范围,年报填报内容不含相关新增事项的,企业注册地商务部门应当核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市场主体类型、注册时间等信息,确认属于需要报送“多报合一”年报的,由各省商务部门统一汇总,于每周一中午12:00前报送商务部。商务部与市场监管总局根据问题类型,按职责分工分别予以解决。 (四)答复咨询机制。市场监管、商务、外汇部门要做好年报“多报合一”的政策指导和咨询答复工作,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分工负责,确保“多报合一”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企业年报事项和公示系统年报技术问题等咨询工作;各地商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新增年报事项和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无法报送“多报合一”年报等咨询工作。各省(区、市)商务部门咨询电话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抽查检查机制。各地市场监管、商务、外汇部门可以结合本部门的监管需要和工作部署对年报信息进行抽查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报送的相关新增事项,不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内容。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外汇局积极推进对企业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共享;各地市场监管、商务、外汇部门可以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降低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率。 四、加强协作配合 2020年是落实《外商投资法》、实行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多报合一”的第一年,各地市场监管、商务、外汇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要求推进年报“多报合一”改革落实工作,确保良好开局。各地市场监管、商务、外汇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合作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及时解决年报“多报合一”改革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切实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 为建立通畅的联系工作机制,请各省(区、市)市场监管、商务、外汇部门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多报合一”工作联系人分别报送至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商务部外资司和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商务部外资司和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司。 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 2019年12月16日 2019-12-30/jiangxi/2020/0103/1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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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19年11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9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956亿美元,较年初上升229亿美元,升幅0.7%。 11月,我国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市场预期总体稳定。受全球经济增长、货币政策预期、贸易局势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小幅上涨,主要国家债券价格有所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估值因素,是影响当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化的主要原因。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继续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发展态势,主要指标运行在合理区间内,有效应对了国际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势。受此支撑,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 当前,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外部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依然较多。但我国经济发展有着巨大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经济长期向好的态势不会改变,并将坚持新发展理 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这有利于我国外汇市场保持平稳运行,也将为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提供支撑。(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9年12月7日信息http://100.1.63.45/safe/2019/1207/14863.html) 2019-12-10/xinjiang/2019/1210/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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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山东、湖北、广东、四川、陕西、北京、重庆、河北、黑龙江、浙江、福建、河南、广西、海南、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市分局: 为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各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取消部分外汇管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现就有关举措通知如下: 一、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取消提供总行及上级分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等级证明材料的要求。 二、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保险公司申请经营外汇保险业务,取消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证明复印件的要求。 三、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申请办理结售汇业务,取消提交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外汇业务经营资格许可文件复印件的要求。 四、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取消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要求。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及时总结评估试点情况,完善政策举措,发现和推广典型经验。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12月26日 2019-12-31/jiangxi/2020/0103/1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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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盘棋,南疆是“棋眼”。为切实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兵团向南发展决策部署,推动兵团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阿克苏中心支局结合第一师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主动在兵团一师开展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辅导及宣介活动,营造兵团向南发展的良好外汇金融服务环境,助推南疆涉外经济发展。 2019-12-05/xinjiang/2019/1205/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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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相关政策关于“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比例暂定为100%”的规定,是必须100%还是最高100%?可以分次意愿结汇吗?选择意愿结汇后还可以选择支付结汇吗? 答:“结汇比例暂定为100%”指最高比例外汇100%,可以分次结汇。在选择意愿结汇的同时,仍可以选择支付结汇制使用其资金。也就是说企业既可以选择意愿结汇,也可以选择支付结汇,二者是并行的。 2020-01-01/jiangxi/2020/0101/1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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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9]16号)第四条所规定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使用范围除适用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外,是否适用收入的外汇(原币)? 答:适用。 2020-01-03/jiangxi/2020/0103/1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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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外商投资企业按支付结汇原则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可以通过结汇待支付账户进行支付吗? 答:不可以。 2020-01-02/jiangxi/2020/0102/1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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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外汇领域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认为,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我们在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关键节点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2019年经济工作,深入分析国内外形势和事关全局与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全面部署2020年经济工作。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坚定深刻、引领性强,廓清了认识、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增强了信心,是做好2020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李克强总理的报告和总结讲话,具体部署明年经济工作,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外汇管理系统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2019年以来,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稳中求进,用改革开放的办法应对风险,扎实做好“六稳”工 作,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经济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外汇管理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维护外汇市场基本稳定,外汇储备稳中有升,外汇市场应对外部冲击的风险缓释能力明显增强。外汇管理工作 实践充分表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我们在复杂环境下坚持改革开放,在改革开放进程中防控重大风险的根本保证。 会议要求,把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与做好2020年外汇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穿到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与风险防控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按照中央“四个坚持”和“六稳”要求,扎实做好外汇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把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坚决打好外汇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有效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防范化解外汇领域风险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要加快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宏观上要防止外部风险冲击引发跨境资本异常流动,微观上要保持政策和执法标准跨周期稳定性、一致性和可预期性,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依法维护外汇市场秩序。二是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的便利化水平。统筹考虑经济发展阶段、金融市场状况、金融稳定性要求,统筹交易环节和汇兑环节,有序推动不可兑换项目的开放,提高已可兑换项目的便利化水平。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的优化外汇管理、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12条措施。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对外开放高地在外汇管理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扩大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范围,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坚持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的原则,加强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能力建设。 会议要求,外汇局全系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懈奋斗。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9年12月15日信息 http://100.1.63.45/safe/2019/1215/14903.html) 2019-12-13/xinjiang/2019/1213/9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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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1月,银行结汇10430亿元人民币,售汇1082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396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1486亿美元,售汇1543亿美元,结售汇逆差5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812亿元人民币,售汇1013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31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618亿元人民币,售汇69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77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349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400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949亿元人民币。截至11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517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436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802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643亿元人民币。 2019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11502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1902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3999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累计结汇16695亿美元,累计售汇17278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582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10602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09254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3228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900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771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77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408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5169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8917亿元人民币。 2019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1931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1964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逆差32亿元人民币。2019年1-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2287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22035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83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9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125亿美元,对外付款313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5亿美元。2019年1-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2355亿美元,对外付款32225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3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 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 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 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 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 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 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 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 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9年12月20日信息http://100.1.63.45/safe/2019/1220/14958.html) 2019-12-18/xinjiang/2019/1218/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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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1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1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9年1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11月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支保持稳定,外汇市场供求延续基本平衡格局。一是银行结售汇总体平稳。11月,银行结售汇逆差56亿美元,与今年以来的月均水平基本相当。综合考虑远期、期权等其他供求因素,我国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平衡格局。二是银行代客涉外收入与支出规模基本相抵。11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5亿美元。 市场主体结汇意愿上升,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稳定性进一步增强。11月,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3%,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7%,与2018年同期基本持平。从跨境资金流动主要渠道看,外汇供给和外汇需求均更为稳定。11月,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69亿美元,2018年同期为逆差7亿美元;货物贸易结售汇顺差同比上升2.1倍;直接投资净结汇增长明显;个人净购汇同比下降16%。 当前,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未来将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助于继续保 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提升全方位对外开放水平,夯实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此外,中美第一阶段经贸磋商取得进展,有利于全球经济和贸易良性发展,也为 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提供了更加稳定的外部环境。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9年12月20信息http://100.1.63.45/safe/2019/1220/14961.html) 2019-12-24/xinjiang/2019/1224/9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