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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雄安新区分局;河北省各经营外汇业务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雄安新区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支持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高质量疏解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在雄安新区开展高质量疏解发展相关政策试点。为保障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切实防范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试点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雄安新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国家外汇管理局雄安新区分局(以下简称雄安新区分局)申请办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备案登记。备案后,可按照《雄安新区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见附件1)开展业务。 二、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制度外汇管理试点。在雄安新区注册的QFLP基金管理企业可按照《雄安新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外汇管理操作指引》(见附件2)到雄安新区分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并对QFLP流入规模实行余额管理,允许在雄安新区发起成立的各QFLP试点基金之间灵活调剂额度。 三、简化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管理。支持雄安新区符合条件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由雄安新区辖区内银行直接办理,并简化相关材料要求。银行可按照《雄安新区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指引》(见附件3)办理相关业务。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反馈。 附件:1.雄安新区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 2.雄安新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外汇管理操作指引 3.雄安新区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指引 2025-09-17/hebei/2025/0917/2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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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和深圳市委、市政府支持下,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联合深圳市税务局,推动跨境支付通试点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与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开展合作,创新拓宽跨境支付通服务场景,助力离境退税服务再升级,实现退税资金“秒到账”。8月29日,全国首笔通过跨境支付通办理的离境退税业务在深圳成功落地。 来自香港的跨境上班族姜女士在深圳湾口岸离境退税点办理退税时,了解到可以用香港银行账户实时接收退税款,感到十分欣喜。她兴奋地说:“经常深港两地跑,以前为快速拿到退税款都选现金。没想到现在仅需提供收款账户信息,退税款就能立刻转到我的香港账户,真是又快又省心!” 另一位香港旅客赵先生特地前往深圳罗湖万象城,购买了新款电子产品,并在商场内的集中退付点直接办理了退税。令他惊喜的是,退税款可以选择通过跨境支付通直接汇入他的香港银行账户,且以港币到账。“以前收到的退税款都是人民币,没想到现在竟然能直接收取港币,省去了兑换的麻烦,实在是太方便了!”赵先生对此赞不绝口。 与现有离境退税汇款方式相比,跨境支付通在离境退税场景的创新应用,显著提升了香港旅客的退税体验,有效促进了“二次消费”,具有四大优势。一是手续更简便。香港旅客选择转账退税时,无需填写繁琐信息,仅需提供收款账户信息即可办理。二是汇款更高效。跨境支付通依托内地与香港快速支付系统的互联互通,退税资金到账时间大幅缩短,退税效率明显提升。三是币种更多样。香港旅客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选择人民币或港币作为退税到账币种,满足多元货币需求,避免二次兑换。四是消费更便捷。退税资金到账后,香港旅客可通过已绑定香港银行账户的微信/支付宝、港版微信/支付宝钱包或港澳版云闪付等移动支付工具直接消费,实现“到账即用”。 在深圳市委、市政府指导支持下,深圳市税务局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离境退税服务全面提质升级,为境外旅客提供更高效、便捷的退税体验。深圳在全国首批推行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政策、率先推出离境退税“一单一包”便利化模式,全市离境退税门店超过1500家,“即买即退”集中退付点达12个,成为全国唯一拥有海、陆、空全类型离境退税口岸的城市。2025年1-7月,深圳离境退税商品销售额突破5.84亿元,同比增长2倍,其中“即买即退”商品销售额7504.2万元,同比增长超25倍。 跨境支付通是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共同推动的一项重要金融创新举措,实现了内地与香港快速支付系统的互联互通。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推动跨境支付通试点银行在原有跨境汇款、留学缴费、公共事业缴费、就医、薪资和补贴发放等应用场景的基础上,创新拓展了离境退税场景,更加契合香港旅客“退税到本地”的习惯偏好,支持退税资金直接汇入其日常使用的本地账户,有效避免了货币兑换的成本,大幅提升了退税服务的便利性与实用性。 下一步,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将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和深圳市委、市政府支持下,联合深圳市税务局在全国首推境外电子钱包退付,为国际旅客提供更丰富便捷的退付渠道,推动深圳打造“近者悦、远者来”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助力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并稳步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 2025-09-17/shenzhen/2025/0917/2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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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局主动作为,采取政策传导一贯到底、专业服务贴近一线、自贸区建设重点引领三方面举措,切实完善兵地县域的金融外汇服务和管理机制。 一贯到底,全力保障金融外汇政策传导落实全覆盖。一方面联合兵地县域的商务、工信、财政等部门召开多次“汇政企”金融政策宣传培训会;另一方面,积极推广“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数字外管”平台运用,让电子信息传输代替群众跑腿。 贴近一线,指导帮助营业管理部和直联点发挥服务县域作用。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局在伊犁全域设立10家外汇业务直联点,给县域市场主体提供点对点的“直联”服务和“直通”业务。同时,组织营业管理部、直联点人员集中培训、一对一指导等方式,打通县域金融外汇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重点引领,全力推进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霍尔果斯片区创新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局通过开展联学联建等活动,宣传普及汇率中性理念,推动霍尔果斯、可克达拉出台新疆和兵团首个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专项支持政策。 2025-09-17/xinjiang/2025/0917/1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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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简称厦门市分局)决定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符合条件的境内非金融企业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且专项用于支持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相关规定条件的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可参加绿色外债业务试点,根据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原则,在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内借用外债。绿色外债试点业务的类别风险转换因子暂定为0.5,其余参数参照现有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相关外债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业务指引见附件),提升绿色外债业务办理便利化水平。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厦门市分局反馈。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2025年9月15日 2025-09-18/xiamen/2025/0918/2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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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德州市分局召开辖区第二次经常项目、资本项目两项外汇业务竞赛参赛推进会,辖内5家业务量较大的金融机构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个人外汇业务部门负责人共15人参加。 本次会议共分为三项内容。一是各金融机构汇报竞赛参与情况。各参会金融机构结合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竞赛方案,汇报参赛以来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特别对上次推进会部署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汇报。德州银行作为法人银行参赛,做了重点汇报。二是德州市分局总结了辖区两项竞赛开展情况,详细了解了两项外汇业务竞赛金融机构参与情况,特别是竞赛中遇到的问题、前期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等,帮助辖内各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水平。三是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要求各金融机构对照两项竞赛方案,遵守竞赛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参赛项目的工作总结,提升辖区外汇从业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下一步,德州市分局将继续积极对标竞赛方案做好阶段性总结反馈,查找不足、补齐短板,强化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水平,以竞赛促学习、以竞赛促服务,保障两项竞赛活动有序进行。 2025-09-16/shandong/2025/0916/2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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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州市分局辖内一家功能糖企业因扩大产能,需从海外采购一批原糖,仅单船原糖进口价格就高达上亿元,面临授信额度需求大、汇率双向波动难把控的双重压力。德州市分局了解到此情况,主动上门对接,深入摸排企业生产经营现状与原糖采购计划,积极推进中行德州分行与德州银行进行合作,为该企业提供“进口开证+进口押汇+汇率避险+同业合作”的组合产品服务,为企业量身打造期权组合方案,并用最新优惠政策为企业优化产品报价,成功办理汇率避险业务3974万美元。成功为实体企业稳住经营“基本盘”。 今年以来,德州市分局扎实开展“汇率避险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通过开展主办银行轮值等活动,突出银行政策宣讲“排头兵”作用,将汇率风险中性的理念及时传达给企业,稳步提升辖内套保水平。下一步,德州市分局将继续加强汇率避险的政策宣传,让企业从“被动接受”转向“主动管理”,最终提升我市外贸企业整体的韧性和稳定性。 2025-09-10/shandong/2025/0910/2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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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便利非金融企业开展绿色外债试点业务,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研究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关于开展绿色外债试点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为尽快推动试点政策落地,便利非金融企业尽早开展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缩短为7个工作日。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9月26日前,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箱ZBXMC2017@163.com反馈,或者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外汇管理二处(济南市经七路382号,邮编250021),并在邮件标题或信封上注明“绿色外债试点业务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关于绿色外债业务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 2025年9月17日 2025-09-17/shandong/2025/0917/2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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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5年8月广东省金融机构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5-09-17/guangdong/2025/0916/30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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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heilongjiang/2025/0918/2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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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扩大高水平开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一)取消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前需要汇入前期费用的,可以直接在银行开立前期费用账户并汇入前期费用资金,无需在开户前办理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 (二)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在不违反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且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前提下,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及变更登记,境内再投资资金可以直接划至相关账户。 (三)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合法产生的外汇形式利润、境外投资者合法取得的外汇利润开展境内再投资,相关外汇资金可以划入被投资企业的资本金账户或股权出让方的资本项目结算账户,资金使用按照相关账户管理要求办理。 (四)便利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的,参照外商直接投资办理外汇登记及账户开立、资金汇兑等手续;非企业科研机构使用境外汇入外汇资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再投资的,参照外商直接投资境内再投资办理;非企业科研机构符合条件可参与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 二、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 (五)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借用外债。其中,有关部门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额度内借用外债。 (六)简化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登记管理要求。参与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的企业,在签约登记环节不再要求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优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 (七)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非金融企业资本金、外债项下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使用遵循真实、自用原则。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或其他投资理财(风险评级结果不高于二级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除外);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经营范围明确许可的情形除外)。 (八)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银行在统筹便利化服务和风险防范前提下,可以依据客户合规经营情况和风险等级等自行决定便利化业务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 (九)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境外个人在满足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各地购房资格条件下,可以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在银行办理购房所涉外汇资金结汇支付,后续再向银行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境内购房结汇支付便利不改变境外个人境内购房政策。 上述政策具体操作见附件《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对上述跨境投融资及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加强事后监测,为真实合规的跨境投融资提供便捷高效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异常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核查检查,指导银行、企业合规开展业务。 企业和银行未按照本通知及《指引》办理的,外汇局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汇发〔2022〕16号)同时废止。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各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操作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9月12日 2025-09-18/hainan/2025/0918/22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