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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国发〔2018〕37号印发),创新监管方式,提高通关效率,国家外汇管理局会同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见附件),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制并签章的《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证明文件》失效。取得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以及上述机构委托的报关企业,在海关部门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相关手续时,无需再提供《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证明文件》。填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时,应在“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栏目内准确填写银行或兑换特许机构名称,在“商品编号”栏目内填写“9801309000”(流通中的外币现钞,包括纸币及硬币)。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外汇分局)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辖内银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已申领未使用的《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证明文件》统一回收销毁,并将相关情况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备案。 三、本通知生效前已获得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拟继续办理业务的,应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规定》有关要求由其总行向所在地外汇分局备案,原业务资格自备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失效。 四、各外汇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经营机构,准确传导政策要求,做好《规定》实施的各项工作。 五、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 六、本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生效,《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24号)同时废止。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总署联系。 国家外汇管理局联系电话:010-68402514、68402654 海关总署联系电话:12360 特此通知。 附件: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2019年5月28日 2019-06-03/guizhou/2019/0603/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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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水平,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将其更名为《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办法》(见附件,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尽快完成对所辖中心支局、支局的业务操作培训,严格遵照《办法》规定,公平、公正地开展对辖内银行的外汇业务评估工作。 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认真落实《办法》的相关要求,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相关事宜的通知》(汇发〔2015〕2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8年)>的通知》同时废止。2019年度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工作依照本《办法》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278(综合司),010-68402593(国际收支司),010-68402104(经常项目管理司),010-68402125(资本项目管理司),010-68402456(管理检查司),010-68402134(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办法 2019-05-22/guizhou/2019/0522/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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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部署,提升外汇管理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行政许可办理服务,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于2019年6月28日起上线试运行。 一、访问路径 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 二、服务内容 提供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报材料等信息,可在线查询行政许可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提供部分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的在线申请功能。提供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材料是否完备在线预审功能。 三、意见收集 试运行期间,欢迎您在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的过程中提出宝贵建议。相关意见建议请发送到邮箱:xzspxm@mail.safe.gov.cn。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6月28日 2019-07-02/guizhou/2019/0702/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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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完善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减少纸质单证流转,优化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全面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办理加工贸易核销的海关核销联。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付和加工贸易核销业务,按规定须提交纸质报关单的,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自行以普通A4纸打印报关单并加盖企业公章。 本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打印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的公告》(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5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外汇局 2019年5月27日 2019-06-05/guizhou/2019/0605/2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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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019-05-28/guizhou/2019/0528/2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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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19年5月31日) 2019-06-03/guizhou/2019/0624/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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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19年6月28日) 2019-07-04/guizhou/2019/0704/3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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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19年7月31日) 2019-08-02/guizhou/2019/0802/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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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际收支处党支部开展集中政治理论学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以下简称《三十讲》)主要内容,并联系外汇管理工作,重点对第十四讲《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进行了深入研讨。 《三十讲》以“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为核心内容,分三十个专题全面系统、深入阐释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三十讲》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明确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立场,将全面深化改革进行到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我国高质量发展,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更加健全的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 其中,第十四讲《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一、全面开放的必要性。封闭必然落后,开放带来进步。40年改革开放实践证明,抓住机遇扩大改革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二、面临新形势。当前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格局加速演变,国际力量“东升西降”、“南升北降”态势更加明显。我国的国际地位大幅提高,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三、开放的基本内涵。开放的核心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目标是提高对外开放质量、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重点是“六坚持”:坚持主动开放、双向开放、全面开放、公平开放、共赢开放、包容开放。四、全面开放的各项举措。主要包括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强贸易强国建设,改善外商投资环境,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化。 党员同志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对如何促进贵州对外开放提出了看法和意见,对对外开放涉及的外汇管理工作,如互联网平台、外汇收支形势和跨境资金流动双向监测分析、强化银行管理和业务真实性审核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 最后,会议主持人做总结陈述,强调党员要坚持理论学习,将《三十讲》内容结合到外汇管理工作中,要贯彻落实好当前习近平治国理政的各项部署,积极推动国家对外开放重大战略,为贵州涉外经济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2020-08-10/guizhou/2020/0810/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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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贵州省分局召开2020年下半年贵州省外汇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学习贯彻总局2020年下半年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我省2020年上半年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外汇形势,安排部署今年下半年全省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任务。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莹出席会议,贵州省分局设立主会场,各市州中心支局和外汇县域联络办设立分会场,全省外汇管理系统150余人领导干部参会,同时还邀请了分局和中心支局人事、纪委、办公室、法律事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 会议首先由国际收支处和外汇管理处的部门负责人分别作工作报告。国际收支处负责人介绍了今年我省截至7月份外汇收支运行情况,总体而言,在今年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形势下,贵州省外汇收支总体保持相对平稳运行。外汇管理处负责人就2019年年底以来总局出台的一系列便利化政策进行梳理和解读,并就下一步全省如何宣传推广落实提出工作要求。随后,遵义市中心支局和黔南州中心支局分别就支持涉外企业复工复产和县域涉外经济发展以及外汇检查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发言。 刘莹副行长会议指出,2020年以来,全省外汇管理系统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提升监管和服务效能,维护辖内外汇市场良好秩序,促进我省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的提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外汇营商环境,支持我省外贸新业态发展,助推我省外向型经济建设。 刘莹副行长强调,全省外汇管理系统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对标对表梳理好各项工作任务进度,将各项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力争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一是要以政治为统领,从严管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外汇管理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二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我省涉外经济发展;三是要严守底线,防范风险,维护涉外经济金融安全;四是要锐意改革,开拓进取,推动重点改革任务的持续深化;五是要深耕细作,夯实基础,提高外汇管理专业化水平;六是要规范管理,抓实抓细,扎实开展好内控监督工作;七是要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深化跨部门监管合作。 2020-08-17/guizhou/2020/0817/5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