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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支付机构为境外主体提供外汇结算服务时,应如何审核?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的有关规定,支付机构为境内的境外主体提供外汇结算服务时,应对其身份进行分类标识,相关外汇业务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如,支付机构为境外个人办理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用于网络购物等消费支付,应凭境外个人本人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 问题二:跨境电商收入可否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办理? 答:为进一步便利跨境电商外汇结算,在坚持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个人主体可通过在银行开立的外汇储蓄账户办理跨境电商等货物贸易外汇结算。 问题三:银行开展跨境电商外汇业务或支付机构开展外汇业务,可否与境外支付机构或银行合作? 答:可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的有关规定, 银行开展跨境电商外汇业务或支付机构开展外汇业务,可与符合当地法律要求的境外支付机构或银行合作。但不得协助所合作的境外支付机构或银行在境内违规展业。 2019-07-11/xiamen/2019/0711/1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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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常见问题解答 2019-10-17/xiamen/2019/1017/1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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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4月28日,我分局指导厦门市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召开2022年第一次全体工作会议。全市38家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出席会议,李宜聪副局长以及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处、跨境办相关负责人受邀列席会议。 会上,38家成员单位共同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并就自律机制和本单位如何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外汇和跨境人民币相关工作进行了积极讨论,助力辖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代表自律机制向参会人员报告了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 2022年自律机制将以“持续有序推进自律机制建设工作、推动厦门地区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为总体工作目标,以夯实自律平台监管辅助和行业纽带作用为出发点的九大工作思路。 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农业银行厦门市分行分别代表自律机制评估执行小组、咨询培训小组、纠纷解决小组汇报了本小组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和2022年工作计划。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就汇率风险中性评估指标的修订变动进行了说明解释,倡议各受评机构通过加大汇率风险中性宣传力度、大力拓展汇率避险“首办户”等方式,推动我市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农业银行厦门市分行对《厦门市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专家组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背景和内容进行解读,明确了专家组职责,专家选聘、退出和考核等要求,出席会议的38家成员单位全数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2-06-09/xiamen/2022/0609/1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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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近期各项工作部署,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实走深,抓实抓细个人外汇业务管理,4月27日上午,厦门市分局组织全辖银行召开个人外汇服务工作推进会。分局李宜聪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辖内32家银行分管行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我分局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近期个人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存在的问题情况,安排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就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实施情况、提升个人外汇业务服务质量进行经验交流。 会议结合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银发〔2022〕92号)精神,强调个人外汇业务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关系民生福祉,事关百姓的小事都是大事,各银行要优化外汇业务办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组织领导,解决政策落地的痛点难点,主动呼应市场主体合理诉求,全力以赴做好个人外汇金融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022-05-30/xiamen/2022/0609/1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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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5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李宜聪副局长主持,刘群纪委书记出席并讲话,纪检监察办公室、机关党委有关负责人员参加。会议安排国际收支处党支部、经常项目管理处党支部、资本项目管理处党支部的支部书记交流汇报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开展情况及落实“一岗双责”的工作情况。机关党委负责人作了点评,并从机关党建的角度提出工作建议。 下一步,我分局将继续推动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大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践行金融为民的初心使命,大力推进外汇政策改革创新,不断促进辖区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全力支持厦门疫情防控和涉外经济稳步增长。 2022-05-27/xiamen/2022/0402/1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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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我分局李宜聪副局长主持召开外汇案件查审分离试点工作启动会,标志着厦门市分局外汇案件查审分离试点工作正式落地,各部门负责人、查审分离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近期,我分局根据总局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分局外汇案件查审分离试点方案,并于2022年2月获总局批复同意。“外汇案件查审分离”是为深化外汇检查执法改革、切实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而推动建立的外汇行政处罚监督机制。试点方案将外汇案件的执法检查权、审理审查权、处罚决定权相互分离。其中,“外汇案件审理小组”由分局各部门持有公职律师证、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丰富执法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 2022-03-16/xiamen/2022/0524/1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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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个人给国外的女儿、外孙女汇生活费,金额未超过5万美元,如何判断该笔资金购汇的真实意图? 答:如果个人是办理年度便利化额度内的购付汇,可直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无需审核相关材料。如果银行对交易真实性存疑,可按照展业原则合理审查,确认该笔资金用途确为境外亲属生活费即可。 2022-03-11/xiamen/2022/0311/1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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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夫妻二人,其中男方是境内个人,女方是境外个人。男方购汇汇给女方赡家费,超过5万美元的部分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境内个人办理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交易额的购汇资金用途材料办理。具体到该笔业务,可凭结婚证、生活费证明等材料办理。 2022-04-01/xiamen/2022/0401/1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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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外上学的留学生让国内朋友(非直系亲属)帮他购汇付学费,直接付到学校账户,可凭学费单据去银行直接办理吗? 答:可以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境外学校学费证明等材料代为办理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购汇及付汇手续。 2022-03-15/xiamen/2022/0315/1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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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居民在境外留学获得的奖学金,结汇属性要选什么? 答:按照《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有关内容,境内居民在境外留学获得的奖学金,结汇属性应选择“其他经常转移”。 2022-05-20/xiamen/2022/0520/1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