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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内各相关企业、个人、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21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安排,现就2021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2021年度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一)报送主体 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以下简称F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外商投资非法人机构(代表处等分支机构除外)。 (二)报送时间 2021年FDI存量权益登记截至2022年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202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按照《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统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年报数据(工商年检)。 未按要求报送“多报合一”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管理办法》(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等法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2年7月1日后,补报或更正2021年度“多报合一”年报,应向商务部门申请,并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wzxxbg.mofcom.gov.cn)办理。 二、2021年度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一)报送主体 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以下简称O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若两个或两个以上境内投资主体共同投资一家境外企业的,各境内投资主体应确定其中一个境内投资主体作为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信息申报主体,由其向境外投资企业登记地外汇局申报相关信息,其他境内投资主体不再申报。持股比例最大的境内投资主体原则上为申报责任股东,若持股比例相同,由相关境内投资主体约定其中一个境内投资主体为申报责任股东。 (二)报送时间 2021年度ODI存量权益登记截至2022年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直接投资主体应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上报2021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新设的境外直接投资主体,用户代码为quanyidj,用户名称为存量登记专用操作员,初始登录密码20150101Aa。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应联系银行(可为开户行或办理外汇登记的银行等)通过银行端口进行申报。 企业申报ODI存量权益登记时,若有申报信息,但内容为灰色,系统显示无法申报。此类情况一般因操作错误导致,请输入年份点击查询,选中一条,点击新建。如仍旧不能申报,请携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北京外汇管理部资本项目处投资管理科柜台查询处理。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我管理部将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对未按要求报送ODI存量权益登记的主体进行业务管控,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在按要求补报并向北京外汇管理部出具申请说明合理理由后,北京外汇管理部取消业务管控,对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主体(机构及个人)务必高度重视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存量权益登记工作,以免主体被管控影响后续资本项目业务的办理。 (二)请各外汇指定银行应配合北京外汇管理部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适当方式通知相关主体及时参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年报及ODI存量权益登记。各外汇指定银行应重点加强对“多报合一”改革后数据报送渠道、报送时限、与外汇业务有关数据填报逻辑的宣传,指导市场主体按要求完成年报及ODI存量权益登记,对市场主体报告发现的问题做好政策解释和答疑工作。 (三)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管理部联系。 联系电话:010-88655362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2022年3月30日 2022-03-31/beijing/2022/0331/1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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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为00270100001和00270100002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2022年7月12日 2022-07-25/henan/2022/0725/1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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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已开办代客衍生产品业务(远期、掉期)银行名单 2022-07-26/guangdong/2021/0316/1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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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经营外汇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名单 2022-07-25/henan/2022/0725/1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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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6http://www.gov.cn/xinwen/2022-07/25/content_57027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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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5/safe/2022/0725/21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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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6http://www.gov.cn/xinwen/2022-07/25/content_57027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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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中心支局立足“三市两地一枢纽”发展定位,在深入推进落实便利化改革政策措施、培育支持涉外经济发展中,强化担当作为,为实现外贸外资逆势上扬贡献力量。 政策宣导重“广度”。建立实施涉外企业一对一联系机制和重点企业主办行制度,推动外汇银行向外资外贸企业提供常态化的政策宣传咨询、外汇业务辅导、融资需求对接服务,实现了政策多层面、多维度的宣传,把辖内少而小的市场主体劣势转化为精而准的外汇服务优势。 务实推动重“深度”。深入企业和银行开展走访调研、暗访督查、座谈交流,就调研中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形成具体工作意见和措施,以责任清单的形式发各外汇银行认真抓好落实。召开推动落实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工作推进会,印发方案实施精细化管理,要求做到“应纳尽纳”。 融资支持重“宽度”。着力推动外汇银行创新优化融资服务,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可获得性、增强融资便捷性、降低融资成本。协调推动辖内农行巴中分行成功向一家运输企业发放首笔国际商业转贷款2000万元人民币,并对一家涉外企业开展统贷统还流动资金贷款增信授信服务,有效支持了稳外资稳外贸工作。 纾困解难重“温度”。聚焦辖内外汇市场主体的“急难愁盼”、聚焦实体经济发展,在下深水摸实情的基础上,督导辖内外汇银行实打实、点对点解决问题。对于个人经常项下用汇,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解决“不常见不好办”业务办理问题,切实提升群众对个人外汇便利化获得感。 2022-07-27/sichuan/2022/0727/1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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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中各项政策举措,充分释放“进一步提升跨境业务数字化水平”这一政策红利,外汇局宁波市分局积极推动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指导辖内银行充分运用外汇便利化政策,主动创新数字化手段,优化跨境业务办理流程,通过审核电子单证等在线化、无纸化方式,指导企业在线办理跨境结算业务。截至6月末,宁波地区有3家银行备案开展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已有5项试点业务场景落地实施,惠及16家企业、272笔业务,金额超4000万美元。 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的推广,极大地便利了企业办理资本项目收付汇业务,大大节约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脚底成本,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配置的灵活性,得到企业的一致点赞。按每笔数字化服务业务原本需要0.5天办理时间测算,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已为宁波企业节约136个工作日的时间。 2022年5月,宁波银行成为全国第三家开展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的法人银行。试点落地一个多月,获批的试点企业超40家。截至2022年6月末,已有3项试点业务场景落地实施,惠及10家企业,业务笔数19笔,金额超1000万美元。业务类型涉及外汇资本金收入、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和外债还本付息汇出等。 2022-07-26/ningbo/2022/0726/1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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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有关措施的通知》(汇发〔2022〕15号)政策问答 2022-07-27/guangdong/2022/0727/23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