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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便利银行、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申报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形成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汇发〔2019〕25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 2.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修订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 2023-05-09/xizang/2023/0509/1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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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按照例行工作安排,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加大外汇管理法规清理力度,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23〕8号,以下简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共废止1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主要内容已被新文件替代、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或为适用于某一阶段的政策已不再执行。《通知》删除或修改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主要是贯彻落实上位法要求,进一步优化银行结售汇、货物贸易、内保外贷等外汇业务。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长效推进法规清理,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3-29/shanghai/2023/0329/1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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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277亿美元,较11月末上升102亿美元,升幅为0.33%。 2022年12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全球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3-02-14/shanghai/2023/0214/1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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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6.0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0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4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2.9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85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1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5万亿美元)。 2022年1-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31.4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50万亿美元)。 2023-02-14/shanghai/2023/0214/1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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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0.6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2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9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2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7.7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0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4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9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3.1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3万亿美元)。 2023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34.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5.12万亿美元)。 2023-03-29/shanghai/2023/0329/19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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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595亿元。其中,出口1774亿元,进口2821亿元,逆差1048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30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091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71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6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服务贸易出口261亿美元,进口415亿美元,逆差154亿美元。 中国国际收支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按美元计值 (亿元) (亿美元) 1.服务贸易差额 -1048 -154 贷方 1774 261 借方 -2821 -415 1.1加工服务差额 66 10 贷方 71 10 借方 -5 -1 1.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44 6 借方 -27 -4 1.3运输差额 -419 -62 贷方 506 74 借方 -924 -136 1.4旅行差额 -983 -145 贷方 54 8 借方 -1037 -153 1.5建设差额 32 5 贷方 75 11 借方 -43 -6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0 -6 贷方 32 5 借方 -73 -11 1.7金融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32 5 借方 -15 -2 1.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14 -17 贷方 36 5 借方 -150 -22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294 43 借方 -268 -39 1.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63 53 贷方 617 91 借方 -254 -37 1.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5 1 借方 -13 -2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5 -1 贷方 7 1 借方 -12 -2 注: 1.因海关将于3月公布1月和2月进出口数据,2023年1月国际收支货物贸易数据也将与2月数据一并发布。 2.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3. 国际收支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4.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1.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1.1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1.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1.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1.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1.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1.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1.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1.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3-03/shanghai/2023/0303/1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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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组织召开2023年天津市外汇形势通报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2023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简要回顾2022年天津市外汇管理和服务工作,分析当前外汇收支形势,研究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全市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2年,天津市外汇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天津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跨境贸易便利化程度有效提升,跨境投融资领域各项改革落地见效,企业汇率避险服务不断完善,外汇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外汇市场监管质效持续增强。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关键之年,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天津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会议研究部署了2023年天津市外汇管理和服务重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外汇管理政策要求,助力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改革、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措施等,推动全市金融系统全力以赴以高质量金融支持天津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二是加大外汇支持力度,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提升外汇服务质效。持续探索完善对中小微企业的精准化服务,运用好已有的汇率避险、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等措施,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三是深化产品服务创新,有力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立足涉外企业关注的问题,围绕政策宣讲、融资扶助、创新支持等方面,多渠道为涉外企业提供外汇服务。四是强化跨境交易真实性审核,防范化解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提升银行业外汇展业水平,及时掌握市场主体和业务的新动态、新情况,配合做好外汇检查各项工作。五是加强内部协调和沟通协作,提升综合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外汇政策落实到位,更好更快发挥政策效能,确保金融支持稳增长的力度不减,为全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23-05-08/tianjin/2023/0515/2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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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和义务监督员工作机制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行政许可申请人权益,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服务监督、信息反馈和桥梁纽带职能。近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召开2023年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分别邀请政府、银行、企业共计19家单位对外汇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并听取并义务监督员单位提出的相关政策需求及意见建议。 会议总结了中心支局2022年积极推动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情况及存在的不足,通报了2022年义务监督员调查报告及2023年外汇支持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思路,开展了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及相关外汇管理与服务政策宣讲,听取了19家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对中心支局义务监督员工作机制及服务新区涉外经济发展、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评价义务监督员会议为“开门的民主生活会”。新区自贸办代表提到“企业提场景,片区做回应,自贸来叫号,部门来报道”的工作推进机制,评价中心支局对区域性发展实需真正做到了主动报道,是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片区的典范。与会代表还就下一步银企业务发展及区域工作重点提出了具体诉求和想法。 中心支局对义务监督员单位的监督和支持表示了感谢,强调了人民银行是政治机关,我们的业务工作体现了政治属性和人民属性,我们的履职是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服务好地方区域发展,打通政策需求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让好政策切实转化为真红利。下一步,中心支局将认真梳理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业务诉求和发展需求,以高质量需求挖掘和需求响应为先导,以高质量案例式宣传和全链条政策执行为重点,以高质量队伍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为保障,深化党建业务融合,通过党建与业务真融合、深融合来贯彻落实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 2023-04-10/tianjin/2023/0414/2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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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天津市分局赴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开展调研座谈。座谈会听取了天津建龙钢铁财务总监关于建龙集团总体情况、近年来生产经营发展、未来目标及规划等情况的介绍,详细了解了天津建龙钢铁当前主要外贸模式、经营现状、外汇业务以及相关融资需求,并就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贸易融资等相关政策业务问题进行交流。当前天津涉外经济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及疫情影响较大,国际经济金融市场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受内外部需求、进口成本等多重因素影响,天津市外贸进出口仍面临较大压力。下一步,外汇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外汇业务的政策服务,指导银行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服务效能,全力推动落实外汇管理各项改革和便利化政策措施,更好支持市场主体提升业务办理时效、拓宽融资渠道、完善汇率风险管理,降低场主体综合成本,为天津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外汇政策环境。 2023-03-27/tianjin/2023/0331/2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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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外汇局天津市分局的支持与指导下,辖内某融资租赁公司成功借用了境外关联公司发行的熊猫债资金10亿元人民币,这是“金融23条”发布以来天津落地的首笔按实需原则借用境外关联企业熊猫债资金的业务。 熊猫债是指境外机构在我国发行的人民币债券,作为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要一环,在引入国际发行人、丰富债券市场结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金融23条”发布前,除发行主体子公司外,其他境内关联公司只能在自身外债额度内借用熊猫债资金,难以满足企业全部融资需求。“金融23条”进一步优化了熊猫债资金管理,允许发行主体境内关联企业按实需原则借用熊猫债资金,不受额度限制,提高了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运用的便利程度。该融资租赁公司此次顺利借用关联公司熊猫债资金,获取了来源稳定、期限灵活的融资支持,其租赁业务得以顺利开展,也为其他企业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2023-03-13/tianjin/2023/0314/21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