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和兴边富民工作部署,进一步促进云南省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产业发展,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研究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关于开展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代理付汇业务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邮将意见发送至:current_ynsafe@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代理付汇业务试点意见反馈”,并请附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街道正义路69号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外汇管理处(邮政编码:650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代理付汇业务试点意见反馈”,并请随函附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4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关于开展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代理付汇业务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6-05-15/yunnan/2026/0515/1580.html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和兴边富民工作部署,进一步促进云南省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产业发展,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研究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关于开展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代理付汇业务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邮将意见发送至:current_ynsafe@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代理付汇业务试点意见反馈”,并请附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街道正义路69号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外汇管理处(邮政编码:650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代理付汇业务试点意见反馈”,并请随函附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4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关于开展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代理付汇业务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6-05-15/yunnan/2026/0515/1581.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4105亿美元,较3月末上升684亿美元,升幅为2.05%。 2026年4月,受宏观经济数据、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主要金融资产价格表现有所分化。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不断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发展韧性和活力进一步彰显,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6-05-13/yunnan/2026/0513/1579.html
-
2026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9876亿元。其中,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6437亿元,进口23439亿元,顺差2999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83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579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28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73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6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829亿美元,进口3395亿美元,顺差434亿美元。(完) 2026-05-06/yunnan/2026/0506/1574.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有效执法证信息表(截至2026年5月13日) 2026-05-13/yunnan/2026/0513/1578.html
-
问:如果企业在a银行开户时已经建立了《单位基本情况表》,那么在b银行再开一个账户办理涉外收付款时还需要重新建立《单位基本情况表》吗?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如果企业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中已存在,且外汇局已经审核通过了其在a银行填报的《单位基本情况表》(以上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则其在b银行开户时只需要b银行确认企业提供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并将企业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补充录入即可。如果b银行审核后发现《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组织机构代码等关键要素在a银行填报的不准确,或是与企业提供给b银行的信息不一致,则在补充录入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同时,应将《单位基本情况表》《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报送到b银行所在地的外汇局,由该外汇局转到企业住所/营业场所所在地外汇局,并由后者在收到材料后的两个工作日进行修改。 2019-01-12/xizang/2019/0108/230.html
-
问:什么是银行的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新开办的支行如何在系统中增加国际收支申报功能? 答:金融机构代码通常是指由外汇局赋予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的四位代码,也是从事金融业务的经济组织金融机构唯一标识的代码。该外汇指定银行所有分支行的金融机构代码与其总行一致。金融机构标识码通常是12位代码,由外汇局代码+金融机构代码+顺序号(2位)组成。它是银行所在地外汇局按照编码规则赋予外汇指定银行分支机构的唯一标识码。若银行要在外汇局应用服务平台上增加国际收支申报功能,应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在申报金融机构标识码后,由外汇局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外汇局版)中为其开通。 2019-01-10/xizang/2019/0108/228.html
-
问:企业开通或是关闭网上申报系统,需要在每家开户银行都办理相关手续吗?开通后何时可以办理网上申报? 答:企业申请开通或关闭网上申报业务,可以在企业的任一家开户行办理,重新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在“申报方式”中勾选“开通网上申报”。银行会给企业设置业务管理员用户名、初始密码和生效日期等信息,开通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企业就可以登陆网上申报系统办理涉外收入网上申报。 2019-02-04/xizang/2019/0131/235.html
-
问:什么样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可以由银行直接修改?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如果企业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中已存在,则该《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的全部信息均可由银行进行修改;如果外汇局已经审核通过了,则银行仅能对企业的非关键信息进行修改,如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019-01-31/xizang/2019/0131/234.html
-
问:国际收支申报只能在银行办理吗?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对于涉外收入,申报企业可以选择到银行进行纸质申报和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进行网上申报;对于企业的对外付款以及个人项下的所有涉外收付款,则只能在银行柜台进行申报。 2019-01-09/xizang/2019/0108/2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