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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业务政策问答 2021-04-09/xiamen/2021/0226/1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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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0243亿元,支出16381亿元,顺差386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8394亿元,支出14390亿元,顺差4004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849亿元,支出1991亿元,逆差14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3153亿美元,支出2552亿美元,顺差60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865亿美元,支出2242亿美元,顺差624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88亿美元,支出310亿美元,逆差2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862 602 贷方 20243 3153 借方 -16381 -2552 1.货物贸易差额 4004 624 贷方 18394 2865 借方 -14390 -2242 2.服务贸易差额 -142 -22 贷方 1849 288 借方 -1991 -310 2.1加工服务差额 71 11 贷方 75 12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7 4 贷方 45 7 借方 -19 -3 2.3运输差额 15 2 贷方 784 122 借方 -768 -120 2.4旅行差额 -401 -62 贷方 55 9 借方 -456 -71 2.5建设差额 25 4 贷方 82 13 借方 -58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6 -6 贷方 10 2 借方 -47 -7 2.7金融服务差额 0 0 贷方 21 3 借方 -20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99 -15 贷方 64 10 借方 -163 -2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4 10 贷方 262 41 借方 -197 -31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09 33 贷方 436 68 借方 -228 -3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6 -1 贷方 7 1 借方 -12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7 1 借方 -19 -3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11-29/xiamen/2021/1129/1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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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我分局结合自身实际,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于近期组织开展分局“宪法宣传周”活动。 一、多种形式开展宪法知识学习培训 为提高分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职工员工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我分局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培训活动。一是依托厦门中支,组织策划分局工作人员参加宪法宣传普法讲座,由外聘法律顾问对宪法进行解读,分享宪法和法治精神。二是利用微信、纸媒等方式分享有关宪法知识。三是更新分局党建图书角书籍,新增多本《宪法》《民法典》等经典法律以及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等文件精神,鼓励大家多读原文,达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指导实践的目的。 二、组织分局工作人员参加宪法宣誓仪式 我分局于12月2日下午组织分局有关人员参加宪法宣誓仪式。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要时刻参加宪法宣誓仪式,是对每一位分局干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的精神洗礼。 三、积极走出去开展户外宪法宣传 分局联合中支办公室,参加“永远跟党走 谱写新篇章”厦门市第十七届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活动周之“社会科学在你身边”普及咨询活动,走进厦门湖里区惠和石文化园,摆放宣传易拉宝、发放宣传资料,并通过接受群众咨询、现场讲解演示等形式,向市民宣传宪法以及民法典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同时宣传外汇管理相关知识和跨境赌博、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危害。 2021-12-09/xiamen/2021/1209/1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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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应当事人申请,厦门市分局举行外汇行政处罚视频听证会。会议进展顺利,充分展现分局依法行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0月29日,我分局依法向当事人告知行政处罚意见和享有听证等合法权益后,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并因其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所在地都在北京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来厦参加现场听证,申请线上听证。为落实当前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避免手机视频会议被截屏传播的风险,经总局悉心指导和北京外汇管理部大力支持,我分局通过连线我分局和人行北京营管部的人民银行视频会议系统,分局听证员和案件调查人员在分局视频系统端、当事人在人行北京营管部视频系统端,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此次听证。听证会上,我分局严格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程序要求推进此次听证,对当事人委托代理律师提出的观点逐一解释和辩驳。 下一步,我分局将根据听证意见,依照总局规定开展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在此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理决定。 2021-12-10/xiamen/2021/1210/1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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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8日上午,厦门市分局组织召开境内经营性租赁支付外币租金业务座谈会。会议由李宜聪副局长主持,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火灶、厦门自贸委财金局局长陈淑珠等受邀出席。经常项目管理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宜聪副局长介绍了境内经营性租赁外币租金政策情况,并详细调研厦航外汇收支情况、境内经营性租赁租金规模以及支付外币租金的实际需求情况。厦航副总经理黄火灶对我分局务实、高效、外汇服务精神表示钦佩,对我分局积极争取境内经营性租赁支付外币租金政策表示感谢。他介绍了该政策将有助于厦航降本增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切实给企业带来政策红利。李宜聪副局长指出:厦航是厦门地区优质企业代表,成为厦门市首批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企业。厦门市分局将始终坚持外汇惠民利企理念,服务实体经济,让企业切实享受政策红利,推动厦航高质量发展。 2021-12-13/xiamen/2021/1213/1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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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汇发〔2021〕33号文印发)。 《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取消年度调查,仅保留月度调查。二是扩大参加调查的样本企业范围,将参加调查企业全年国际货物贸易规模覆盖全国总量的比重由50%上调为60%。三是调整部分文字内容以符合规范性表述,如将“单位基本情况表”和“组织机构代码”分别更改为“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四是变更调查对象数据填报网站地址。 《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18〕8号)同时废止。(完) 2021-12-01/xiamen/2021/1201/1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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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1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1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10132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6949亿美元,债券类投资3183亿美元。资产分布在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4905亿美元、1920亿美元、915亿美元、628亿美元和232亿美元。2021年6月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金融部门、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银行,投资金额分别为4157亿美元、3779亿美元和2196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41%、37%和22%。(完) 2021-11-29/xiamen/2021/1129/1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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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厦门地区对外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2021年12月初,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制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相关试点业务内容、管理措施和工作程序。 12月8日,厦门市分局召开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启动会议,邀请了厦门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和17家银行(包括3家试点银行)、2家试点企业参会。会上李宜聪副局长阐述了开展试点的重要意义,对银行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部署下一阶段试点提质扩容工作。 2021-12-13/xiamen/2021/1213/1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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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5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4.7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1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9万亿美元)。 2021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91.4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61万亿美元)。 2021-11-26/xiamen/2021/1126/18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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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2021-12-03/xiamen/2021/1203/18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