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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出口实行收汇核销监管是我国外汇管理体制中一项重要制度。为督促出口收汇,提高外贸出口的质量,防止逃套汇活动,1999年5月1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制定并实施了《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出口收汇考核以交单率和出口收汇率为指标,对全国中资出口企业的出口收汇业绩进行考核,按年度评定企业的出口收汇等级,并对不同等级企业分别予以奖励或惩罚。日前,全国1999年度出口收汇考核评定工作已如期完成。 1999年全国参加年度考核评定的中资企业15731家,其中“出口收汇荣誉企业” 12603家,占参加考核评定企业的80%;“出口收汇达标企业”971家,占参加考核评定企业的6%;“出口收汇风险企业”191家,占参加考核评定企业的1%;“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 1966家,占参加考核评定企业的13%(具体名单由各地外汇分局公布)。依据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将分别对本次评定的“出口收汇荣誉企业”和“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给予相应奖惩。 出口收汇荣誉企业将享受的优惠政策包括:中央各项外贸基金的优先安排;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基础上可以适当下浮,最大下浮幅度为10%;出口收汇荣誉企业境外外汇收入汇回期限可从6个月延长为1年,企业境外投资可免交汇回利润保证金;出口收汇荣誉企业的外汇结算帐户最高限额由现行的年度进出口的15%扩大到30%;以及其他一些外汇核销管理方面的便利。 对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的处罚有:对申请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等进行严格审核;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大为30%;加强核销单的发放和核销手续管理;出口退税按C类企业办理等。 另外,一个年度被评定为“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或者连续两个年度被评定为“出口收汇风险企业”的,外经贸部或其授权的外经贸主管部门将暂停其进出口业务经营权。 《试行办法》的实施对于解决部分出口企业重出口、轻收汇问题,以及保证出口核销监管的力度和效果,发挥了积极作用。《试行办法》实施一年来,各外贸企业在审查客户资信、选择结算方式以及提高出口产品质量等方面,审慎管理意识明显增强,出口收汇意愿显著增加。 2000-05-12/safe/2000/0512/3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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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0年6月底,我国登记外债余额折合美元 1476.3 亿(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比上年末减少 42.0 亿美元,下降 2.8%。其中,中长期外债余额为 1334.1 亿美元,比上年末减少 32.4 亿美元,占总债务的 90.4% ;短期外债余额为 142.2 亿美元,比上年末减少 9.6 亿美元,占总债务的 9.6%。 2000年1-6月我国外债新签约 82.4 亿美元,新提款 132.7 亿美元,偿还外债本金 161.2 亿美元,汇率差及调整数使外债余额减少 14.2亿美元。 在 1476.3 亿美元外债余额中,国家对外主权债余额为 473.6 亿美元, 与上年末基本持平;国内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 378.8 亿美元,比上年末减少 7.4%;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 464.2 亿美元,比上年末减少 1.9%; 国内企业债务余额为 146.4 亿美元,与上年末基本持平;租赁公司及其他事业单位债务余额为 13.3 亿美元, 比上年末减少 17.9%。 2000-09-18/safe/2000/0918/3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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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1999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该表显示出,1999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帐户和资本金融帐户呈现双顺差,国际收支总体状况保持良好局面。 1999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帐户顺差156.67亿美元。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1999年货物出口1947.16亿美元,货物进口1585.10亿美元,顺差362.06亿美元;服务项目收入237.79亿美元,支出312.89亿美元,逆差75.09亿美元;收益项目收入105.71亿美元,支出285.44亿美元,逆差179.73亿美元;经常转移顺差49.43亿美元。 1999年资本和金融帐户扭转1998年出现的逆差,实现顺差76.42亿美元。 在经常和资本金融帐户双顺差的推动下,我国国际储备资产保持增长。1999年我国国际储备较98年末增加85.05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较上年上升了97.16亿美元,1999年末外汇储备达到1546.75亿美元。 2000-05-17/safe/2000/0517/3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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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999年12月底,中国登记外债余额折合美元1518.3亿 (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比上年末增加57.9亿美元,增长4.0%。其中,中长期外债余额1366.5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79.5亿美元;短期外债余额151.8亿美元,比上年末减少21.6亿美元。1999年1-12月新借入外债300.5亿美元,偿还外债本息309.9亿美元,汇率差及调整数为67.3亿美元。 在1518.3亿美元外债中,国务院部委借入的主权债务余额为473.0亿美元,比上年末增长13.6%;国内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409.0亿美元,比上年末减少 2.6%;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473.0亿美元,比上年末增长4.6%;国内企业债务余额为147.1亿美元,比上年末减少5.1%;其它债务余额为16.2亿美元,与上年末基本持平。 2000-05-17/safe/2000/0517/3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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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999年6月底,中国登记外债余额为1487.7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比上年末增加27.3亿美元,增长1.9%。其中中长期外债余额为1316.7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29.7亿美元;短期外债余额为171亿美元,比上年末减少2.4亿美元。1999年1-6月新借入外债为135亿美元,偿还外债本金121.9亿美元。 在1487.7亿美元外债中,主权债务余额为429.7亿美元,比上年末增长3.2%;国内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419.6亿美元,与上年末基本持平;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471.3亿美元,比上年末增长4.2%;国内企业债务余额为149.6亿美元,比上年末减少3.5%;其它机构债务余额为17.5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4.8%。 1999-11-01/safe/1999/1101/3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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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2013年第11期 2013-10-30/safe/2013/1030/6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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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2013年第12期 2013-11-29/safe/2013/1129/6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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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2014年第1期 2013-12-31/safe/2013/1231/6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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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日前召开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全国分局长会议上获悉,今年外汇管理工作要以加强管理,改进服务为指导,认真做好入世准备工作,严肃查处外汇领域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积极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和人民币汇率稳定。 会议传达学习了朱镕基总理在全国银行证券保险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了今年外汇管理工作的重点是集中精力,加强和改进外汇监管,堵塞逃骗汇漏洞。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到会并讲话。他充分肯定了1994年以来外汇管理工作在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促进国家储备增长、维护国际收支平衡、提高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阐述了当前外汇管理面临的新形势与新挑战,提出了在新形势下外汇管理的主要任务。他要求外汇管理干部职工继续振奋精神、再接再厉,为进一步推动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大会明确了今年外汇管理的主要工作有: 一、整章建制,大力规范和监管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活动。今年要发布实施旅行社旅游外汇管理办法,研究规范银行兑换点、外币信用卡业务,防止旅游外汇收入流失;制定国际海运和境外承包工程外汇收支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服务贸易企业专项账户管理办法。 二、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进一步完善贸易外汇管理。今年要配合海关等部门,认真做好“口岸电子执法系统”中出口核销管理系统的试点和推广工作,防止盗用、伪造出口收汇核销单或虚报丢失空白核销单进行逃汇和骗退税。 三、完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法规,加强内部控制。今年要适应新形势下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要求,清理、修改、完善法规,填补资本项目外汇立法空白;制定全系统资本项目内控制度,严把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审批关,提高监管的实效性。 四、统一、规范银行结售汇业务,着手建立银行收付汇监管体系。今年要抓紧制定对中、外资银行结售汇实行统一管理的办法,对银行结售汇业务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实行统一规则、分级管理;在建立银行外汇营运资金补充机制的基础上,对其结售汇头寸按统一法人原则进行监管;着手研究建立对银行收付汇的监测体系。 五、做好各项外汇检查工作,继续严厉打击逃骗汇活动。今年要继续打击逃骗汇和参与打击出口骗退税斗争,主动配合公安部门继续打击外汇黑市。同时,还要开展服务贸易和资本项目项下外汇收支活动的专项检查、抽查;根据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和外汇管理工作要求,做好对国有商业银行外汇业务的检查。 六、加强国际收支统计分析,进一步提高监测预警水平。今年要设计、建立国际投资头寸统计制度,正式编制国际投资头寸表;健全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体系,实施提高国际收支统计涉外收入申报时效的方案;修改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核查操作办法,开展全国性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专项核查工作。 七、进一步改进服务,为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外汇管理部门要通过坚持依法行政,改进监管手段,实行分类管理等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既加大对违法企业打击力度,又方便守法企业经营。今年要总结推广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在改进服务中取得的先进经验。 据悉,在国民经济运行环境逐步改善的同时,去年我国外汇收支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国家外汇储备增加,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到去年末,外汇储备达到1655.74亿美元,比1999年末增加108.99亿美元;人民币汇率为8.2781元人民币比1 美元,与1999年末基本持平。 2001-01-19/safe/2001/0119/3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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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对外贸易法》的修订施行,便利个人开展对外贸易活动,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施行《关于个人对外贸易经营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对外贸易的有关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全面规范。 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内机构的贸易经营活动有明确的外汇管理规定。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个人可以依法成为对外贸易经营主体。于2004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体现了这一原则。适应这一新形势,国家外汇管理局经过调研论证,发布了《通知》。 《通知》比照境内机构贸易外汇管理的框架和原则,规范了个人从事货物贸易的外汇收付行为。 第一,办理进出口核销。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是监督外贸经营者进口付汇后及时到货、出口后及时收汇的一种管理制度。个人外贸经营者的进口付汇和出口收汇,应比照境内机构办理核销手续。具体来说,个人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并按规定办理海关登记等手续后,可以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或出口收汇核销备案登记手续,并按相应规定在进口到货后或出口收汇后办理核销。 第二,开立对外贸易结算账户。个人外贸经营者经外汇局批准,可按实际经营需要开立对外贸易结算账户,用于货物贸易进出口项下的收付汇,账户限额按货物贸易实际外汇收入的100%核定。该账户为现汇账户,不得存入和提取外币现钞,可与个人外贸经营者的外币储蓄现汇账户相互划转外汇资金,并可向该个人外贸经营者的外币储蓄现钞账户划转外汇资金,但外币储蓄现钞账户不得向结算账户内划转资金。 第三,对外付汇与结汇。个人外贸经营者在办理对外付汇时,既可以直接到银行用人民币购买外汇对外支付,也可通过个人对外贸易结算账户办理对外支付;货物贸易出口所得的外汇收入,可以直接卖给银行,办理结汇,也可以存入结算账户后结汇,或者经结算账户划转至个人外币储蓄现汇账户后结汇。 《通知》还规范了个人外贸经营者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办理国际收支申报等事项。 此外,《通知》明确,个人外贸经营者办理技术进出口和服务贸易项下外汇收付业务,按照境内机构非贸易项下有关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通知》自2004年9月10日起实施。 附件1: 《关于个人对外贸易经营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 2004-08-19/safe/2004/0819/4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