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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6年12月,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11月底下降410.81亿美元,全年下降3198.44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下降的原因是什么? 答: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105.17亿美元,较11月底下降410.81亿美元,降幅为1.3%。 从影响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因素看,主要包括:(1)央行在外汇市场的操作;(2)外汇储备投资资产的价格波动;(3)由于美元作为外汇储备的计量货币,其它各种货币相对美元的汇率变动可能导致外汇储备规模的变化;(4)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外汇储备的定义,外汇储备在支持“走出去”等方面的资金运用记账时会从外汇储备规模内调整至规模外,反之亦然。 从12月份的情况看,央行向市场提供外汇资金以调节外汇供需平衡、非美元货币对美元总体贬值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影响外汇储备规模出现下降。 从全年的情况看,央行稳定人民币汇率是外汇储备规模下降的最主要原因。估值方面,非美元对美元总体贬值和资产价格变化也对外汇储备规模造成影响。总体而言, 2016 年的全年降幅比上年同期少降了 1928.12 亿美元。 2017-01-11/dalian/2017/0111/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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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12月,银行结汇8857亿元人民币(等值1280亿美元),售汇12060亿元人民币(等值1743亿美元),结售汇逆差3203亿元人民币(等值463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8583亿元人民币,售汇1156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98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274亿元人民币,售汇494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20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365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250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885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98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962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8638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279亿元人民币。 2016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95514亿元人民币(等值14383亿美元),累计售汇117979亿元人民币(等值17760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22465亿元人民币(等值3377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8833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09547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1216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718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43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249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466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033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5664亿元人民币。 2016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8088亿元人民币(等值2615亿美元),对外付款18937亿元人民币(等值273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850亿元人民币(等值123亿美元)。 2016年1-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85479亿元人民币(等值27909亿美元),对外付款205708亿元人民币(等值3096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20228亿元人民币(等值3053亿美元)。 2017-01-24/dalian/2017/0124/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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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616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337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8735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9085亿元人民币。 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374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607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9973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938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6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9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37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95亿美元,初次收入顺差29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1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51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2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311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363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2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66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83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67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4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94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032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2941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6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96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36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939亿SDR,储备资产减少976亿SDR。 按SDR计值,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3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66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172亿SDR,储备资产减少2108亿SDR。(完) 2017-01-06/dalian/2017/0106/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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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8276亿美元,对外负债9796亿美元,对外净负债1520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2669亿美元,外币净资产1148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存贷款资产6330亿美元,债券资产818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128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6%、10%和14%。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849亿美元,美元资产5823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1604亿美元,分别占10%、70%和20%。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存贷款负债5077亿美元,债券负债1175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545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2%、12%和36%。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3518亿美元,美元负债2985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294亿美元,分别占36%、30%和34%。 2016-12-30/dalian/2016/1230/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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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出台的主要背景和思路是什么? 答:一直以来,外汇局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狠抓改革攻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同时,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严格履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要求,保持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维护健康外汇市场秩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通知》继续落实上述工作思路,一是有序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特别是境内外汇市场对外开放方面,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二是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资本流动管理体系,要求银行、企业遵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确保交易真实合规,在改革开放总原则下坚守风险底线,维护外汇市场秩序,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真实合规的跨境收支和汇兑不受影响。 二、允许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境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对市场有何好处?有何注意事项? 答: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允许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境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将有利于解决部分中小进出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也利于实体经济发展。可结汇资金主要包括信用证及托收项下出口押汇、出口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出口保理、福费廷、订单融资、协议融资、出口海外代付、打包放款等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境内外汇贷款。同时,为避免企业和银行资金货币错配,降低境内外汇贷款结汇对货币政策的冲击,对于已结汇使用的境内外汇贷款,要求境内机构以货物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原则上不允许购汇偿还,在总量上保持外汇市场供求平衡。 三、允许内保外贷项下资金调回境内使用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2016年以来,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实施,境内中资企业可在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内借用外债。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允许内保外贷项下资金以外债形式调回境内使用,将有利于进一步便利企业跨境投融资,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资源,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服务实体经济。实际操作方面,按照现行外债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外债登记即可。同时,也允许内保外贷项下资金按相关规定以股权投资形式调回境内使用。 四、对支持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方面,有何新进展? 答:2015年印发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允许“境内银行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可在不超过前六个月日均存款余额的50%额度内境内运用;在占用短期外债余额指标的前提下,可将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存款中超过50%的部分境内运用”。实践中各银行主要结合自身经营实际,确定境内运作的具体模式和路径。此次将50%的比例调整为100%,且境内运用资金不占用银行短期外债余额指标,主要是为进一步发挥银行主动性,优化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功能,丰富资金运用渠道。 五、允许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办理结汇,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外汇局积极支持、贯彻落实。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未经注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管理部批准,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将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内资金结汇。为探索离岸性质账户监管经验,进一步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区作用,《通知》允许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银行开立的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NRA账户)内外汇资金可办理结汇,结汇后汇入境内使用的,按照跨境交易相关规定,审核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有效商业单据和凭证后办理,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此外,2015年,外汇局已明确境外机构按照规定可开展即期结售汇交易的业务,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银行可以为其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允许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结汇也可进一步推进上述创新措施发挥效果。 六、《通知》为何再次强调“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及时办理收汇业务”? 答: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十四条以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出口业务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货款。代理进出口业务的,应由代理方收付汇。同时,对于符合规定的收付汇单位和进出口单位不一致的情况,企业可在所在地外汇局办理主体变更手续。近期外汇局在监测和核查中发现,少数企业存在出口不收汇或少收汇、进出口报关主体和收付汇主体不一致等情况,扰乱正常外汇收支秩序。为此,《通知》对上述要求进行重申,警示风险,强调外汇业务真实合规,以进一步规范外汇市场秩序,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七、为何要求境内机构报送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存放境外信息? 答:按照现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等规定,境内机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存放境外,应事前到外汇局办理境外外汇账户开户登记或核准手续,并及时报送境外外汇账户收支信息,外汇局对其实施非现场监测。监测核查中发现,个别机构因各种原因未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或报送信息。为全面了解和掌握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情况,对存放境外外汇收入信息进行全面采集,规范数据报送,完善外汇收入存放境外管理,《通知》要求对于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境外账户及其收支相关信息的,境内机构应在《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完整、准确的向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或通过系统补录入相关信息,以便于全面掌握相关信息。未按《通知》规定办理登记和信息报告的,外汇管理部门依据《外汇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八、《通知》对境内机构利润汇出管理进行了哪些完善? 答:直接投资利润汇出属于经常项目。我国已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境内机构真实合规的利润,只要按程序出具证明材料,可以直接在银行办理汇出手续,没有任何限制。根据《公司法》等,《通知》进一步明确境内机构利润汇出前应先依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重申等值5万美元(不含)以上利润汇出单证审核要求,对境内机构利润汇出未增加新的审核材料。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利润汇出,仍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规定,银行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但对于资金性质不明确的,应要求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提交交易单证进行合理审查。银行应继续按照“展业三原则”的要求,完善对境内机构利润汇出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这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九、在境外直接投资管理方面,是否有政策调整? 答:外汇局一贯支持真实合理的境外直接投资。近年来,在境外直接投资政策方面不断简政放权,从较多的审批核准转向登记备案,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是一贯的、稳定的。《通知》并未改变境外直接投资的监管导向,要求境内机构应向银行说明投资资金来源与资金用途(使用计划)情况,提供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合同或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主要是完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目的是促进我国境外直接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相关真实性材料可为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合同或财务报表(说明资金来源)等,以及资金使用计划(说明资金用途)等。 十、实施本外币全口径境外放款管理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人民币与外币跨境流动对国际收支的影响本质相同,人民银行、外汇局一贯坚持完善跨境资金本外币一体化管理。2016年4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2016〕132号),将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进一步丰富境内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助力降低融资成本,服务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通知》对境内企业办理境外放款业务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的宏观审慎管理,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资本流动管理体系,促进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双向平衡,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现行其他外汇管理规定关于上述“所有者权益”的比例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2017-02-08/dalian/2017/0208/2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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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576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2576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12807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0232亿元人民币。 2016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950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183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2780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2962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6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7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8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9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96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1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76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0.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872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495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10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85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42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63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6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70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4903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4436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6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76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76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371亿SDR,储备资产减少1096亿SDR。 按SDR计值,2016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51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42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543亿SDR,储备资产减少3204亿SDR。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6年四季度 2016年 1. 经常账户 1 2,576 13,950 贷方 2 45,822 167,869 借方 3 -43,246 -153,919 1.A 货物和服务 4 4,033 16,134 贷方 5 42,377 151,051 借方 6 -38,344 -134,917 1.A.a 货物 7 8,093 32,239 贷方 8 37,072 132,292 借方 9 -28,979 -100,053 1.A.b 服务 10 -4,060 -16,104 贷方 11 5,305 18,759 借方 12 -9,365 -34,863 1.A.b.1 加工服务 13 324 1,221 贷方 14 328 1,232 借方 15 -3 -1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52 215 贷方 17 92 345 借方 18 -40 -131 1.A.b.3 运输 19 -735 -2,658 贷方 20 638 2,250 借方 21 -1,374 -4,908 1.A.b.4 旅行 22 -3,737 -14,821 贷方 23 2,287 7,861 借方 24 -6,025 -22,682 1.A.b.5 建设 25 119 277 贷方 26 261 841 借方 27 -141 -564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09 -505 贷方 29 75 270 借方 30 -183 -775 1.A.b.7 金融服务 31 39 88 贷方 32 67 211 借方 33 -27 -123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375 -1,514 贷方 35 38 77 借方 36 -413 -1,591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56 840 贷方 38 437 1,689 借方 39 -282 -848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55 975 贷方 41 1,047 3,852 借方 42 -791 -2,87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7 -93 贷方 44 15 49 借方 45 -41 -142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3 -131 贷方 47 22 81 借方 48 -45 -211 1.B 初次收入 49 -1,343 -1,775 贷方 50 2,953 14,751 借方 51 -4,296 -16,526 1.C 二次收入 52 -114 -409 贷方 53 492 2,067 借方 54 -606 -2,47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2,576 -3,183 2.1 资本账户 56 -1 -23 贷方 57 5 21 借方 58 -5 -44 2.2 金融账户 59 -2,575 -3,16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2,807 -32,780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1,174 -3,807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364 -13,974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538 10,167 2.2.2 储备资产 64 10,232 29,620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5 2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4 -349 2.2.2.4 外汇储备 68 10,230 29,947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10,767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 2016年初步数由2016年前三季度正式数与2016年四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其中,2016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6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6年四季度 2016年 1. 经常账户 1 376 2,104 贷方 2 6,697 25,247 借方 3 -6,321 -23,143 1.A 货物和服务 4 589 2,429 贷方 5 6,193 22,712 借方 6 -5,604 -20,283 1.A.a 货物 7 1,183 4,852 贷方 8 5,418 19,891 借方 9 -4,235 -15,039 1.A.b 服务 10 -593 -2,423 贷方 11 775 2,821 借方 12 -1,369 -5,245 1.A.b.1 加工服务 13 47 184 贷方 14 48 185 借方 15 0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 32 贷方 17 13 52 借方 18 -6 -20 1.A.b.3 运输 19 -107 -400 贷方 20 93 338 借方 21 -201 -738 1.A.b.4 旅行 22 -546 -2,231 贷方 23 334 1,182 借方 24 -880 -3,412 1.A.b.5 建设 25 17 41 贷方 26 38 126 借方 27 -21 -85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6 -76 贷方 29 11 41 借方 30 -27 -117 1.A.b.7 金融服务 31 6 13 贷方 32 10 32 借方 33 -4 -19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5 -228 贷方 35 6 11 借方 36 -60 -239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3 127 贷方 38 64 254 借方 39 -41 -127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7 147 贷方 41 153 580 借方 42 -116 -433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 -14 贷方 44 2 7 借方 45 -6 -2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3 -20 贷方 47 3 12 借方 48 -7 -32 1.B 初次收入 49 -196 -263 贷方 50 432 2,224 借方 51 -628 -2,487 1.C 二次收入 52 -17 -62 贷方 53 72 312 借方 54 -89 -37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376 -470 2.1 资本账户 56 -0.1 -3 贷方 57 1 3 借方 58 -1 -7 2.2 金融账户 59 -376 -46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872 -4,903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172 -585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46 -2,112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517 1,527 2.2.2 储备资产 64 1,495 4,436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3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54 2.2.2.4 外汇储备 68 1,495 4,487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1,633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2016年初步数由2016年前三季度正式数与2016年四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其中,2016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6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6年四季度 2016年 1. 经常账户 1 276 1,510 贷方 2 4,907 18,167 借方 3 -4,631 -16,657 1.A 货物和服务 4 432 1,746 贷方 5 4,538 16,346 借方 6 -4,106 -14,600 1.A.a 货物 7 867 3,489 贷方 8 3,970 14,315 借方 9 -3,103 -10,826 1.A.b 服务 10 -435 -1,744 贷方 11 568 2,031 借方 12 -1,003 -3,774 1.A.b.1 加工服务 13 35 132 贷方 14 35 133 借方 15 0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 23 贷方 17 10 37 借方 18 -4 -14 1.A.b.3 运输 19 -79 -288 贷方 20 68 244 借方 21 -147 -531 1.A.b.4 旅行 22 -400 -1,605 贷方 23 245 851 借方 24 -645 -2,456 1.A.b.5 建设 25 13 30 贷方 26 28 91 借方 27 -15 -61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2 -55 贷方 29 8 29 借方 30 -20 -84 1.A.b.7 金融服务 31 4 10 贷方 32 7 23 借方 33 -3 -13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0 -164 贷方 35 4 8 借方 36 -44 -172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7 91 贷方 38 47 183 借方 39 -30 -9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7 106 贷方 41 112 417 借方 42 -85 -312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 -10 贷方 44 2 5 借方 45 -4 -15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 -14 贷方 47 2 9 借方 48 -5 -23 1.B 初次收入 49 -144 -191 贷方 50 316 1,597 借方 51 -460 -1,789 1.C 二次收入 52 -12 -44 贷方 53 53 224 借方 54 -65 -26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276 -342 2.1 资本账户 56 -0.1 -2 贷方 57 0 2 借方 58 -1 -5 2.2 金融账户 59 -276 -34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371 -3,543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126 -415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53 -1,516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79 1,101 2.2.2 储备资产 64 1,096 3,204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0 -39 2.2.2.4 外汇储备 68 1,095 3,240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1,168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 2016年初步数由2016年前三季度正式数与2016年四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其中,2016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6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17-02-10/dalian/2017/0210/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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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7〕5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通知》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随着国内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境外机构在境内债券市场的参与程度不断上升。截至2016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投资者总计持有债券8700亿元人民币,较2015年末增加834亿元人民币。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逐步增强的市场环境下,境外投资者持有人民币债券存在管理外汇风险的需求。当然,境外投资者可以在境外人民币市场进行外汇风险管理,但随着国内外汇市场深度逐步提高,有条件支持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内外汇市场,在债券和外汇市场进行综合管理。此次发布《通知》,既是便利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也是推动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对外开放的改革举措。 2、参与境内外汇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范围是什么?是否包括境外央行类机构? 答:《通知》所称参与境内外汇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规定的各类境外投资者,这与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范围保持一致。 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范围不包括境外央行类机构,主要考虑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1号》规定,目前境外央行类机构已有多种渠道参与境内外汇市场,可以便利地管理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 3、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办理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有哪些类型? 答:为对冲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办理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等《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规定的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在国内外汇市场已有的衍生品类型内不作交易品种限制。 4、如何理解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实需原则? 答:实需原则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基于对冲以境外汇入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或者说债券投资项下的外汇风险敞口是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基础。在实需原则下,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对于单只债券或债券组合投资的外汇风险敞口状况,灵活选择外汇衍生品工具,以及运用反向平仓、全额或差额结算等交易机制。 实需原则是国内外汇衍生品市场的一个基本要求,这与市场参与者自身的审慎交易原则是内在一致的。这既维护了外汇市场秩序,也为市场参与者的交易灵活性提供了保障。 5、由结算代理人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外汇风险管理服务的政策考虑是什么? 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现有政策安排,结算代理人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交易、结算等债券投资相关服务。因此,结算代理人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可以提供债券投资和外汇交易“一站式”综合服务,更好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未来,外汇局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政策安排,不断丰富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国内外汇市场的交易模式。 6、境外机构投资者是否可以参与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 答:我国外汇市场分为银行间市场(也称批发市场)和银行柜台市场(也称零售市场或银行结售汇市场)两个层次,前者以金融机构提供市场流动性为主。考虑到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境内外汇市场主要是对冲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现阶段不是市场流动性的主要提供者,因此以客户身份参与银行柜台市场完全可以满足需求。 境外机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仍遵照《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5〕第40号》的规定执行。 7、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所涉及的外汇收支有什么规定? 答: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项下衍生品业务所涉及的外汇收支,遵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2号)的规定执行,通过本外币专用账户直接在结算代理人办理资金汇出入和结汇或购汇手续,资金汇出入币种基本一致,外汇局不进行事前核准或审批。 8、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否需要与交易对手签署主协议? 答:签署主协议是国内外金融市场的普遍惯例。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结算代理人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双方可以自主协商选择并签署主协议。 9、下一步外汇局对发展外汇市场有什么考虑? 答:未来,外汇局将继续深化外汇市场发展,丰富交易工具,扩宽参与主体,扩大对外开放,完善基础设施,更好地满足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内的境内外市场各类主体的外汇风险管理需求,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支持金融市场开放。 2017-03-01/dalian/2017/0301/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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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834亿元人民币,支出11584亿元人民币,顺差2250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2333亿元人民币,支出8646亿元人民币,顺差3687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收入1501亿元人民币,支出2939亿元人民币,逆差143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007亿美元,支出1681亿美元,顺差32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89亿美元,支出1254亿美元,顺差535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18亿美元,支出426亿美元,逆差209亿美元。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7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250 326 13,834 2,007 -11,584 -1,681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687 535 12,333 1,789 -8,646 -1,254 2.服务贸易差额 -1,438 -209 贷方 1,501 218 借方 -2,939 -426 2.1加工服务差额 97 14 贷方 98 14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9 3 贷方 26 4 借方 -7 -1 2.3运输差额 -267 -39 贷方 179 26 借方 -447 -65 2.4旅行差额 -1,359 -197 贷方 567 82 借方 -1,927 -280 2.5建设差额 32 5 贷方 77 11 借方 -45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5 -5 贷方 19 3 借方 -54 -8 2.7金融服务差额 10 1 贷方 17 2 借方 -7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80 -12 贷方 35 5 借方 -115 -17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52 8 贷方 135 20 借方 -83 -1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03 15 贷方 332 48 借方 -229 -3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5 1 借方 -13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0 贷方 11 2 借方 -12 -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4.2017年1月旅行贷方为估算数据。 2017-02-27/dalian/2017/0227/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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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7年新年伊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有什么新变化? 答:2017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明显缓解。一是银行结售汇逆差收窄。2017年1月,银行结售汇逆差192亿美元,环比和同比分别下降59%和65%,其中,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结售汇逆差156亿美元,环比和同比分别下降64%和77%。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下降。1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97亿美元,环比和同比分别下降21%和83%。其中,外汇收付顺差17亿美元,人民币收付逆差114亿美元。 近期我国外汇供求中的积极变化是多方面的。首先,市场主体结汇意愿回升、购汇意愿减弱。1月份,银行客户结汇与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2%,环比增加4个百分点;银行客户购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71%,下降3个百分点。其次,企业跨境外汇融资规模稳步提升,国内外汇贷款偿还规模进一步下降。1月份,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外汇融资余额环比增长41亿美元,已连续11个月增长;企业偿还国内外汇贷款购汇规模为2013年3月以来最低值,环比下降45%。再次,境内主体购汇需求更加平稳。例如,1月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资本金购汇环比下降8%,投资收益购汇环比下降20%;以个人境外旅游、留学等为主的旅行项下购汇环比下降28%。 当前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朝着均衡收敛的特征更加明显。虽然外部环境依然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容易引起国际金融市场短期波动,但不会改变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的中长期发展趋势,国内经济基本面仍是根本性的支撑因素。进入2017年后,我国经济继续运行在合理区间,1月份官方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连续第6个月处于“荣枯线”以上,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连续第5个月正增长,我国货物出口和进口同比均较快增长。 2017-02-20/dalian/2017/0220/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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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7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1月末上升69亿美元,重返3万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 答:截至2017年2月28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051亿美元,较1月末小幅上升69亿美元,增幅为0.2%。 2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整体比较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非美元货币对美元汇率总体贬值,但资产价格出现上升,外汇储备所投资的货币和资产之间发挥了此消彼长的分散化效应,这些因素综合作用,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 往前看,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动能进一步增强,跨境资金流出压力会有所缓解,但国际金融市场不确定性依然较大,外汇储备规模可能在波动中逐步趋于稳定。 2017-03-07/dalian/2017/0307/2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