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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起,外汇年检改为存量权益登记,仍通过网上报送 外商投资(FDI)存量权益登记方式:外商企业自行报送,或委托银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报送,可任选一种方式报送; 境外投资(ODI)存量权益登记方式:中方投资主体自行报送,或委托银行进行报送,可任选一种方式报送。 各种报送方式后有附图演示,请填报主体注意填报方式。 一、系统登录 (一)任何主体进行存量权益登记数据报送均需通过互联网登陆以下网址: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 (二)“机构代码”为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9位数字,去掉最后一位之前的横杠,若最后一位为X,请大写),用户代码为你单位ba管理员设立的操作员用户,用户密码为操作员用户密码。 以往年度进行过外汇年检(年报)的企业、及代申报的会计师事务所,登陆系统的用户名可继续使用。 为便于企业,本年度系统为每个企业端用户设立了一个操作员用户,用户代码:quanyidj 用户密码:20150101Aa,登录后建议修改密码,并记好密码。 (三)若提示密码错误,请致电0991-2373540咨询。 例如企业端用户填写 二、权益数据填报 (一)FDI(外商投资企业)存量权益登记 1.企业自行填报: 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后,页面左上方依次点击: “FDI存量权益”--→ “存量权益报告”--→ “FDI存量权益登记”,本年度系统自动默认选择“2014” 点击“申报/修改”,进入下图所示 点击“确定”,进入下图所示 填写“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下图所示 填报数据,填报完后点击最下方的“提交外汇局”。 提交之后可在“FDI存量权益查询”模块中查询状态,如流转状态为“已完成申报”说明申报成功(从提交数据至完成申报会有几个小时的系统自动校验时间)。 如报送信息有误,可再次进入“FDI权益信息登记”对已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2.事务所代填报: 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后,页面左上方依次点击: “存量权益报告” --→ “存量权益报告” --→ “FDI存量权益登记”, 本年度系统自动默认选择“2014” 点击“代理申报”,进入下图所示 点击“确定”,进入下图所示 输入代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点击“确定”,进入下图所示 填写“企业联系人”、“企业联系电话”、“代理申报机构联系人”、“代理申报联系电话”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下图所示 填报数据,填报完后点击最下方的“提交外汇局”。 提交之后可在“FDI存量权益查询”模块中查询状态,如流转状态为“已完成申报”说明申报成功 3.银行代填报 先由各行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管理员(ba用户)对操作员赋予存量权益管理权限,操作员登陆成功后依次进入“年度报告管理”→“存量权益管理”→“FDI存量权益管理”模块对FDI企业进行存量权益登记操作。(参照事务所填报方式) (二)ODI(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登记 1.企业自行报送:(ODI企业的存量权益由境内投资母公司申报,有多个境内母公司的统一由一家母公司申报) 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后,页面左上方依次点击: “FDI存量权益”--→ “存量权益报告”--→ “ODI存量权益登记” 点击“查询”,进入下图所示 在列表中选中所要申报的境外企业(需选中境外企业前方的◎)后,点击“申报/修改”,进入下图所示 注:此页面有两张表,填写完“境外投资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后,需再填写“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下图所示 全部填写完毕后,再点击“保存” 之后可在“ODI存量权益查询”模块中查询状态,如流转状态为“已完成申报”说明申报成功。(从提交数据至完成申报会有几个小时的系统自动校验时间)。 如报送信息有误,可再次进入“FDI权益信息登记”对已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2.银行代报送: 先由各行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管理员(ba用户)对操作员赋予存量权益管理权限,操作员登陆成功后依次进入“年度报告管理”→“存量权益管理”→“ODI存量权益管理”模块对ODI企业进行存量权益登记操作。 如有疑问,请致电0991-2373540咨询。 2015-07-06/xinjiang/2015/0706/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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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二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271.27亿元人民币,流出18.00亿元人民币,净流入253.27亿元人民币;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376.15亿元人民币,流入234.86亿元人民币,净流出141.29亿元人民币(见表1)。 按美元计价,2015年第二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44.32亿美元,流出2.94亿美元,净流入41.38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61.46亿美元,流入38.37亿美元,净流出23.09亿美元(见表2)。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5年第二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253.27 流入 271.27 流出 18.00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141.29 流入 234.86 流出 376.15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季度流量人民币值通过当季流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5年第二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41.38 流入 44.32 流出 2.94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23.09 流入 38.37 流出 61.46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且这种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来华直接投资的投资资本金流量数据情况。其中: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08-21/xinjiang/2015/0821/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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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470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482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687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增加802亿元人民币。 201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108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581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7722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412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价,201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3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377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9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21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3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06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76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31亿美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8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56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94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04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3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85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259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671亿美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数据,分析国际收支运行状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15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15-10-27/xinjiang/2015/1027/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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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9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9.9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17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7.7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2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0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7890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4.9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7720亿美元)。 2015年1-9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78.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66万亿美元)。(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11-03/xinjiang/2015/1103/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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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5年10月29日) 2015-11-06/xinjiang/2015/1106/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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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5年10月29日) 2015-11-04/xinjiang/2015/1104/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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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5年10月29日) 2015-11-02/xinjiang/2015/1102/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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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9.302015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15-10-26/xinjiang/2015/1026/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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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7月,银行结汇7433亿元人民币(等值1113亿美元),售汇9547亿元人民币(等值1430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114亿元人民币(等值317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009亿元人民币,售汇832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31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23亿元人民币,售汇121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795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296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830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534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89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311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641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1438亿元人民币。 2016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54905亿元人民币(等值8380亿美元),累计售汇68368亿元人民币(等值10434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3463亿元人民币(等值2055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4968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336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3677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522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008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21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262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5582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957亿元人民币。 2016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5,125亿元人民币(等值2,265亿美元),对外付款17,258亿元人民币(等值2,585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2,133亿元人民币(等值319亿美元)。 2016年1-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03,610亿元人民币(等值15,810亿美元),对外付款116,783亿元人民币(等值17,818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3,173亿元人民币(等值2,008亿美元)。(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6-10-11/xinjiang/2016/1011/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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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8月,银行结汇8355亿元人民币(等值1257亿美元),售汇8988亿元人民币(等值1352亿美元),结售汇逆差634亿元人民币(等值95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942亿元人民币,售汇8159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17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13亿元人民币,售汇829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417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410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533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122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67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21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654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1923亿元人民币。 2016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63260亿元人民币(等值9636亿美元),累计售汇77356亿元人民币(等值11787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4097亿元人民币(等值2150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5762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7151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3894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563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838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0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303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611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3079亿元人民币。 2016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6630亿元人民币(等值2502亿美元),对外付款17162亿元人民币(等值258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532亿元人民币(等值80亿美元)。 2016年1-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20240元人民币(等值18312亿美元),对外付款133945人民币(等值2040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3705亿元人民币(等值2088亿美元)。(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6-10-25/xinjiang/2016/1025/2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