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0年10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0年10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10月份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市场预期总体理性。银行结售汇顺差130亿美元,市场主体呈现“逢高结汇、逢低购汇”的理性交易模式,汇率预期保持稳定。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251亿美元,外汇储备余额为31280亿美元,保持基本稳定。 展望未来,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加快形成,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稳步推进,有利于我国跨境资金保持合理均衡流动。 2020-11-23/guangxi/2020/1123/1819.html
-
为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更好地提升履职能力水平,11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中心支局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广西卓秀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谢斌律师就民法典具体内容作专题解读,贺州市中心支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培训学习。 讲座从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的主要变化等方面详细解读了民法典的理解适用,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指导性和实践性,并结合案例对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等重要条款进行了讲解,讲课内容丰富、讲解透彻。参学人员纷纷表示,要以此次专题辅导为契机,强化外汇执法监管的法制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2020-11-16/guangxi/2020/1116/1813.html
-
2020年12月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与中国银行梧州分行召开法治精神暨外汇政策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结合外汇管理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知识,梧州市中心支局党员干部、中国银行梧州分行公司部党支部主要成员参加了本次学习会。会议强调,外汇管理和服务工作必须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不法外设定权力,坚决克服懒政、怠政,既要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多个层面结合做好宣传活动,更要通过贯彻落实各项外汇政策法律法规为人民谋福利为国家谋发展。 2020-12-04/guangxi/2020/1204/1821.html
-
2020年11月21日,为庆祝桂林市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桂林市中心支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组成志愿服务队,以“创城惠民、志愿同行”为主题,参加了桂林市七星区在桂林市甲天下广场举办的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奖牌系列活动。活动期间,志愿服务队通过摆放宣传板报,向群众分发外汇知识宣传册等多种形式,普及“诚信经营保稳定,合规用汇促发展”理念,共同构建文明和谐社会。 2020-11-23/guangxi/2020/1123/1820.html
-
2020年11月16日,为提高航运物流与金融的融合度,加快推动防城港市向海经济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防城港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航运物流银企座谈会,辖区6家商业银行及6家物流企业参加了调研座谈。会上,银行和企业代表分别就跨境结算、金融支持、合作愿景和政策诉求进行了交流,防城港市中心支局邹智局长对外汇政策支持航运物流业发展、服务贸易外汇便利化等做了现场宣传推介,并就进一步推动辖区航运物流金融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2020-11-17/guangxi/2020/1117/1815.html
-
2020年11月20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陈杰调研员会见柳州市公安局郭义副局长一行,并召开案件合作座谈会。会上双方就打击跨境赌博、地下钱庄及其交易对手等工作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在案情分析、案件调查及案件收网等各个阶段的合作达成一致意见,将进一步提高打击跨境赌博、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成效。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反洗钱科负责人参加会议。 2020-11-23/guangxi/2020/1123/1818.html
-
2020年11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防城港市中心支局邹智局长带队走访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外汇服务企业行”调研暨政策宣讲活动。调研组深入了解企业自2020年6月正式投产以来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涉外业务发展难题,倾听企业实际需求,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外汇政策指导和专业服务,提高外汇服务实体经济实效。 2020-11-18/guangxi/2020/1118/1816.html
-
2020年11月13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中心支局举办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座谈会。会上,贺州市中心支局为贺州旺高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及外商投资企业答疑解惑,通过解读相关外汇管理政策,帮助企业理清投资资本金出资入账情况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支付对价业务流程,确保企业合法合规办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2020-11-16/guangxi/2020/1116/1814.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01-29/guangxi/2021/0129/1886.html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北京德湟控股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2020年3月,北京德湟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154.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龙口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9月至12月,龙口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1笔,金额合计29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四川籍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月至2月,彭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94.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广东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2月至3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3笔,金额合计123.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3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9笔,金额合计435.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4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笔,金额合计72.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湖南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8笔,金额合计361.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8.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湖北籍熊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9月,熊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56.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10月,黄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13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4.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河南籍孟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10月,孟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69.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2.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0-12-04/guangxi/2020/1204/18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