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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函〔2019〕72号 山东省、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省、云南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新设有关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二、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涵盖济南片区、青岛片区、烟台片区,总面积119.98平方公里(具体四至范围见附件,下同);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涵盖南京片区、苏州片区、连云港片区,总面积119.97平方公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涵盖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崇左片区,总面积119.99平方公里;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涵盖雄安片区、正定片区、曹妃甸片区、大兴机场片区,总面积119.97平方公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涵盖昆明片区、红河片区、德宏片区,总面积119.86平方公里;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涵盖哈尔滨片区、黑河片区、绥芬河片区,总面积119.85平方公里。上述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地块的落桩定界工作,经商务部、自然资源部审核验收后报国务院备案,由商务部、自然资源部负责发布。 三、上述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实施范围和税收政策适用范围维持不变。 四、山东省、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省、云南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和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1.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 2.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 3.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 4.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 5.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 6.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 国务院 2019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 一、济南片区共37.99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东至西巨野河、春博路、春晖路、围子山路、唐冶东路、港西路、凤歧路、长岭山、玉顶山,南至旅游路、港源六路、莲花山、龙奥北路、华奥路、经十路,西至舜华南路、奥体东路、奥体中路、华阳路,北至科创路、经十东路、围子山、兴元街、贞观街、世纪大道、康虹路、工业南路。 二、青岛片区共52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东至前湾港,南至嘉陵江路,西至王台镇园区一路,北至龙门河路。 三、烟台片区共29.99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东至泰山路,南至嘉陵江路,西至台北路,北至黄河路、八角中心大街。 附件2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 一、南京片区共39.55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东至长江、横江大道、浦滨路,南至虎桥路、西江路,西至环山路、沿山大道、浦乌路,北至锦绣路、凯天路、浦东路。 二、苏州片区共60.15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东至园区行政区划界线的沪宁高速公路至强胜路段、尖浦河的强胜路至园区行政区划界线、星港街,南至园区行政区划界线的尖浦河至胜浦路段、中新大道的胜浦路至唯胜路段、听涛路、吴淞江、港田路、东方大道、钟园路、苏州大道东、金鸡湖、西沈浒路、槟榔路、苏慕路、苏惠路,西至园区行政区划界线的强胜路至新开河段、吴淞江西侧、苏嘉杭高速、星兰街,北至扬清路南侧、亚太纸业北侧、市公路管理站东侧、娄江、至和西路、渔泾河、蠡塘路北侧、娄东路东侧、至和东路、珠泾路、杏林街、吉田建材北侧、唯胜路东侧、亭平路、园区13号河道东侧。 三、连云港片区共20.27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东至庙岭、新光路,南至陇海铁路、港城大道、东方大道,西至海滨大道、玉竹路,北至242省道、海岸线。 附件3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 一、南宁片区共46.8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东至阳峰路、冬花路、仙岭路、夏林路、阳峰路、渌坛路、新良路、夏林路、渌绕路、渌坛路、良泽路、良玉大道、坛泽路、打铁岭路、六里路、玉德路、新平路、蕾英路、六里路、东风路、丰威路、那解岭路、振邦路、华威路、庆华路、金海路、新英路、坛黎路、那约路、公岸路、平乐大道,南至英岭路,西至龙堤路、五象大道、平乐大道、明辉路、明月东路、宋厢路、玉象路、秋月路、体强路、庆歌路、那黄大道、良兴路、稔水路、庆林路、那黄大道、玉洞大道、体强路、冬花路、玉洞大道、五象新区第四实验小学东侧道路、凤凰路、东风路、玉成路、红玉路、凤凰路、银海大道、那安快速路、银海大道、亮岭路、亮岭一街,北至平江路、龙村路、龙堤路、体强路、五象大道、那黄大道、歌海路、庆歌路、弘良路、延庆路、五象大道、新良路、良晖街、延庆路、玉洞大道、楞塘冲水系东侧、凤朝路、五象大道。 二、钦州港片区共58.19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东至六钦高速公路延长线、大榄坪四号路,南至果鹰大道、保税港区十二大街,西至南港大道,北至宏业街、马良路。 三、崇左片区共15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东至凭祥镇南山村板那屯,南至弄怀,西至浦寨,北至凭祥镇林东路。 附件4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 一、雄安片区共33.23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东至现状容城县张市村、容城县大河镇、安新县大王镇大阳村、昝岗镇张神堂村,南至现状荣乌高速、大溵古淀北边界、现状昝岗镇许庄村,西至现状容城县白塔村、起步区第四组团西边界、现状大营镇东照村,北至生态人文公园、环起步区绿化带、现状昝岗镇大芦昝村、大营镇孙各庄村。 二、正定片区共33.29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东至诸福屯西街、河里街、综保区东围网,南至河北大道,西至新元高速、107国道、园博园大街,北至综保区海关巡逻道。 三、曹妃甸片区共33.48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东至曹妃甸新城绿珠河西岸、青裳河西岸,南至纳潮河北岸线、三号港池岸线,西至新兴产业园区高新大街,北至曹妃甸工业区北边路、曹妃甸新城新港大道。 四、大兴机场片区共19.97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东至规划京清路,南至天堂河,西至北京新机场高速,北至新机场北高速。 附件5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 一、昆明片区共76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东至东绕城高速公路,南至广福路、南绕城高速公路,西至盘龙江、明通河,北至人民东路。 二、红河片区共14.12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东至南溪河岸边,南至南溪河口岸,西至红河岸边,北至坝洒农场七队。 三、德宏片区共29.74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东至芒良村民小组,南至瑞丽江、姐告国境线,西至贺哈村民小组、乘象路,北至北门村民小组、芒喊村民小组、帕色村民小组、允岗村民小组、姐勒村民小组。 附件6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 一、哈尔滨片区共79.86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东至三环路,南至松花江,西至王万铁路线,北至宏盛路。 二、黑河片区共20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东至黑龙江大桥口岸联检区,南至白松路南侧,西至船艇大队围墙东侧,北至大黑河岛。 三、绥芬河片区共19.99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东至国门边境线,南至龙江进出口加工园规划十八街,西至国家森林公园,北至向阳街、滨绥铁路。 2019-08-27/guangxi/2019/0902/1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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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发展,提高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银行可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支付机构可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二、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并按规定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至海外仓销售的货物,汇回的实际销售收入可与相应货物的出口报关金额不一致。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报送外汇业务报告。 三、境内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可为客户代垫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代垫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涉及非关联企业代垫或代垫期限超过12个月的,应按规定报备所在地外汇局。 四、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境内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境内个人办理跨境电子商务项下结售汇,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五、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委托第三方报关出口的市场主体,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自身名义办理收汇: (一)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市场主体已在地方政府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以下简称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备案。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应能采集交易、出口全流程信息,并提供与企业、个体工商户对应的出口明细数据。 (二)经办银行具备接收、存储交易信息的技术条件,系统与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对接,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识别客户身份,审核交易背景的真实性,防范交易信息重复使用。 六、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境内和境外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要求的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结算。个人办理市场采购贸易项下结汇,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七、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可根据客户委托,代办出口收汇手续。经办银行可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送的交易电子信息办理出口收汇,外汇或结汇资金直接进入委托客户的账户。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经办银行办理上述业务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办银行需满足本《通知》第一条的要求。 (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与委托客户签订综合服务合同(协议),并已提供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综合服务。 (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风险控制体系健全,具备 “交易留痕、风险可控”的技术条件。 (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应向委托客户明示实际成交汇率,不得利用汇率价差非法牟利。 八、外汇局通过技术手段支持企业优化外汇业务流程。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可通过联机接口服务连接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联机查询名录状态,办理企业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等;可通过银行电子单据办理国际收支申报或数字外管平台(ASONE)企业版网上办理涉外收入申报。 九、审核交易电子信息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汇发〔2019〕25号),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银行和支付机构办理还原申报时,单笔金额低于等值5000美元(含),应以自身名义进行汇总还原申报。对存在出口退税、融资等需求的涉外收付款,可选择以企业名义,将同一交易对手且交易性质相同的逐笔数据汇总还原申报。银行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相关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涉外收支时,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和“外贸综合服务”。 十、外汇局对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涉外收支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开展监测、核查和检查。对异常交易主体实施重点名单管理,向银行和支付机构发布。持续对审核交易电子信息的银行和支付机构进行评估,并依法退出不符合条件的银行或支付机构。 十一、为贸易新业态提供服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按照展业原则,应完善贸易新业态客户身份识别和管理制度,加强客户信用分类管理,持续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与交易抽查验证,健全客户合规约束和分类标识机制,审慎办理重点名单内市场主体的外汇业务,指导客户合规办理外汇收支。 十二、外汇局密切跟踪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按照 “服务实体、便利开放、交易留痕、风险可控”的原则,主动回应市场诉求。对于符合改革发展方向、真实合理的新型贸易收支,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程序通过集体审议解决,但不得新增行政许可。 十三、对违反本通知及相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四、本通知有关定义: (一)跨境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商品或者服务贸易进出口的经营活动。 (二)市场采购贸易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指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身份,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依法签订综合服务合同(协议),依托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代为办理包括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在内的综合服务业务和协助办理融资业务的企业。 十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5月20日 2020-05-20/guangxi/2020/0520/1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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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 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统称《总体方案》)。 《总体方案》指出,在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6省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更好服务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总体方案》提出了各有侧重的差别化改革试点任务。山东自贸试验区围绕加快推进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发展海洋经济,形成对外开放新高地,提出了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海洋特色产业和探索中日韩三国地方经济合作等方面的具体举措。江苏自贸试验区围绕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提出了提高境外投资合作水平、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和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广西自贸试验区围绕建设西南中南西北出海口、面向东盟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提出了畅通国际大通道、打造对东盟合作先行先试示范区和打造西部陆海联通门户港等方面的具体举措。河北自贸试验区围绕建设国际商贸物流重要枢纽、新型工业化基地、全球创新高地和开放发展先行区,提出了支持开展国际大宗商品贸易、支持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开放发展等方面的具体举措。云南自贸试验区围绕打造“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的重要通道,建设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的重要节点,推动形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放前沿,提出了创新沿边跨境经济合作模式和加大科技领域国际合作力度等方面的具体举措。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围绕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打造对俄罗斯及东北亚区域合作的中心枢纽,提出了加快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建设面向俄罗斯及东北亚的交通物流枢纽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总体方案》强调,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完善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实现区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积极性,抓好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各地方要加强地方立法,完善工作机制,打造高素质管理队伍。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下放相关管理权限,给予充分的改革自主权。要加强试点任务的总结评估,加强政策的系统集成性,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019-08-27/guangxi/2019/0902/1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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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7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2019年7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9年7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特点?近期有什么变化? 答:7月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支更趋平衡,外汇市场运行保持稳定。一是银行结售汇逆差明显收窄。7月,银行结售汇逆差61亿美元,环比减少68%。综合考虑远期结售汇和期权交易等其他供求因素,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基本平衡。7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小幅逆差21亿美元,6月为逆差91亿美元。 外汇市场预期平稳,主要渠道的跨境资金流动状况稳中向好。一方面,市场主体结汇意愿上升、购汇意愿减弱。7月,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7%,环比上升5个百分点;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9%,环比下降1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企业货物贸易、直接投资等项下跨境资金持续净流入且有所增加,个人购汇更加平稳。7月,货物贸易涉外收支和结售汇顺差均环比扩大,直接投资、证券投资涉外收支和结售汇呈现稳定规模的顺差,个人购汇同比下降8%。 8月以来我国外汇市场秩序保持良好。8月初,美国超预期宣布关税措施,全球金融市场反应剧烈,人民币汇率也出现短期调整。从我国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的涉外交易看,8月 以来银行结售汇呈现小幅顺差,跨境收支保持基本平衡。这充分体现了国内经济基本面对外汇市场稳定的支撑作用,说明我国外汇市场更加成熟理性,可以更好地吸 收、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我们将继续保持外汇管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断提高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夯实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服务实 体经济发展和国家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 2019-08-20/guangxi/2019/0820/1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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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 本外币金融服务进万家”主题活动,8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中心支局联合中国农业银行贺州分行开展“外汇金融服务进企业”活动。活动期间,贺州市中心支局分别赴广西贺州和展电子有限公司和贺州市八步联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两家企业是贺州承接广东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典型代表,充分利用了两广的优势资源,发展后劲十足。 活动现场,贺州市中心支局深入企业生产一线,了解企业的生产产品、生产规模、用工情况等,并就地举办“汇银企”座谈会,详细了解掌握企业在对外贸易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以及受中美贸易摩擦、港青游行事件影响程度。针对企业情况,贺州市中心支局进行了政策引导和业务宣传,中国农业银行贺州分行就外汇指定银行业务为企业提出了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方案,活动效果显著。 2019-08-19/guangxi/2019/0819/1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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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要求,增强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掌握辖区重点涉外企业业务开展情况,积极推动面向东盟的金融门户建设工作,2019年8月16-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河池市中心支局深入东兰、巴马、凤山和都安4个县共8家企业开展涉外政策“进千企 送红利”老区行活动。活动中河池市中心支局重点了解企业受中美贸易摩擦和英国脱欧的影响,以及企业在经营当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并对“扶贫车间”运营情况进行调查,指导企业积极使用外汇避险工具和人民币结算,规避汇率风险。 2019-08-21/guangxi/2019/0821/1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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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7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36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4.8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6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721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4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3万亿美元)。 2019年1-7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20.6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77万亿美元)。(完) 2019-08-26/guangxi/2019/0826/1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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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5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百色市中心支局派员到百色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开展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情况调研。调研期间,百色市中心支局主要了解了辖区打击地下钱庄和整治网络炒汇平台情况,并就跨部门协同合作、综合整治工作思路、净化市场环境和提升治理成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2019-08-16/guangxi/2019/0816/14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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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总理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舆论普遍认为,此举将近年来“放管服”改革在各地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到了法规层面。 李克强指出,制定专门行政法规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总理特别强调,要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切实筑牢法治保障的基石。因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当天会议要求,要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和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严禁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对市场主体和经营者个人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放管服”改革会对部门的权力有所削弱、有所制约 “这些年在‘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各地探索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比我们想象的多,也比我们想象的快。比如‘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以及‘一枚印章管审批’等,市场主体和群众都有切身感受。”李克强说,“这次我们审议讨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就是要通过政府立法的形式,及时将各地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固化下来。” 总理同时指出,“放管服”改革是要触动既得利益的,特别是转变政府职能,会对部门的权力有所削弱、有所制约,对执政为民提出更高的要求。 “但这是我们必须要走的一条路。它本身符合改革开放的大方向。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李克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局角度,全力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在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是办理时限方面要有硬性要求 李克强指出,我国营商环境近年来已有明显改善,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差距。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确立对内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基本制度规范。 总理说:“在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是在办理时限方面要有硬性要求,给市场以明确的信号和稳定的预期。” 他要求,要从市场主体的切实感受而不是办事部门自身利益出发,认真梳理开办企业相关业务的办理时限,及时向社会公开,超过时限的,办理单位要公开说明理由。 当天会议决定更大力度放权。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证照分离”,压减企业开办和注销手续,各地要向社会公开企业开办涉及的证照、办税、银行开户、接入电力等的办理时限,超过时限的,办理单位要公开说明理由。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和审批,对确需保留的许可、证明等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严控新设行政许可,凡要新设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审查论证和批准。 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平等享受国家支持政策 李克强强调,“放”要放出效率,“管”要管出公平。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都要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现在一些基层办事人员手中的‘微权力’很厉害,搞得市场主体无所适从。”总理说,“必须严格限制监管的自由裁量权,决不允许任性随意执法。” 李克强明确要求,政务公开透明要成为一项原则。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等重大事宜,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例外。 当天会议决定,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平等享受国家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和维权援助等机制。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推行“互联网+监管”。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突出政务公开透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水电气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按规定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若无法律法规等依据,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 当天会议还决定,严格责任追究。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相关违法违规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公用企事业单位乱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服务机构违法评比认证和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等,要依法追责。 2019-10-11/guangxi/2019/1011/1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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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9月,银行结汇11502亿元人民币(等值1625亿美元),售汇11745亿元人民币(等值1659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43亿元人民币(等值34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0241亿元人民币,售汇10652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412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1261亿元人民币,售汇109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6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053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66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384亿元人民币。截至9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491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490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1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464亿元人民币。 2019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94839亿元人民币(等值13829亿美元),累计售汇98132亿元人民币(等值14311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3292亿元人民币。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8731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992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60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752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20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683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1621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441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7203亿元人民币。 2019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1521亿元人民币(等值3040亿美元),对外付款21682亿元人民币(等值3063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61亿元人民币(等值23亿美元)。 2019年1-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80328亿元人民币(等值26315亿美元),对外付款180231亿元人民币(等值26289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97亿元人民币。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 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 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 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 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 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 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 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 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 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 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 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9-10-25/guangxi/2019/1025/15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