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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贸易信贷调查制度》,指导调查对象填报贸易信贷申报表,厦门市分局在辖区组织召开了规模以上进出口企业贸易信贷调查制度暨系统使用培训会。辖区参与月度、年度调查的企业共有28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会。 会上,国际收支处负责人代表分局首先对我国经济基本面作了简单介绍,指出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基本面有利于人民币汇率企稳向好,下一步外汇改革将适时加大力度,改革红利将惠及所有企业;由于当前我国涉外经济金融形势深入发展给国际收支统计带来诸多挑战及任务,多渠道统计使用国际收支数据研判形势已成为外汇管理工作一项新的更高要求。为此与会企业人员应该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贸易信贷调查制度的推进落实。贸易信贷调查制度是国际收支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量取消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情况下,夯实涉外信息的收集更具有现实意义;贸易信贷反映外贸企业经营情况,因此准确统计贸易信贷对于评估国际收支形势十分重要。二是要高度重视制度学习,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此次培训会议精神。三是要高度重视工作配合、按时完成贸易信贷调查工作。修订后的贸易信贷制度简化了调查指标,但提高调查频率,因此要求各参会企业要熟练掌握调查系统的使用,保质保量上报数据。 会上,国际收支处工作人员就相关培训内容分别讲授,给与会代表详细讲授了贸易信贷调查制度修订的相关背景制度说明、指标内涵、填报要求、业务流程以及系统网络配备等技术问题。培训会议起到了宣传布置、明确任务的作用,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2017-11-24/xiamen/2017/1124/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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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商务部 交通运输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外汇局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函》(商资函〔2017〕515号)及其他有关法规,现就融资租赁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融资租赁类公司包括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商务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的中资融资租赁公司等三类主体。 二、融资租赁类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时,如果用以购买租赁物的资金50%以上来源于自身国内外汇贷款或外币外债,可以在境内以外币形式收取租金。 三、在满足前述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下,承租人可自行到银行办理对融资租赁类公司出租人的租金购付汇手续: (一)出租人出具的支付外币租金通知书; (二)能够证明出租人“用以购买租赁物的资金50%以上来源于自身国内外汇贷款或外币外债”的文件; (三)银行要求的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 四、融资租赁类公司收取的外币租金收入,可以进入自身按规定在银行开立的外汇账户;超出偿还外币债务所需的部分,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结汇。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辖内银行;各中资银行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反馈。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7年10月2日 2018-03-23/xiamen/2018/0516/10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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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计局、外汇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外商投资事中事后协同监管,现就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以下简称联合年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应用”(http://www.lhnb.gov.cn),填报2017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财政、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2018年度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二、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平台”(http://lhnbgs.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外汇部门做好联合年报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联合年报数据的分析,形成总结分析报告,于2018年8月31日前报送商务部,并抄送同级财政、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外汇部门。 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 2018年3月12日 2018-03-19/xiamen/2018/0516/1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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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提高直接投资企业存量权益申报登记的数据质量,厦门市分局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申报工作,目前已圆满完成2017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申报工作。 一是通过多途径发布登记须知,利用热线电话提供咨询指导服务,专人解答企业存量权益登记申报遇到的问题,全方位指导企业开展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二是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外汇局为主、银行为辅的组织方式,每月向银行发布两期未申报企业名单,并建立银行开展申报工作的考核机制。三是要求银行通知并指导有业务配合的企业办理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做好通知记录工作以及鼓励银行进行创新,有效提高了银行推广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申报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加大对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数据的抽查力度,充分挖掘数据信息,强化业务合规性分析。五是加大事后核查和监管力度,对权益登记相关指标进行横向、纵向、交叉核对,重点核查各指标的差异情况,并对异常情况重点监管,保证资金流出、流入等权益登记数据的准确无误。 通过我分局的积极引导和指导,辖区2017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申报率和申报质量较往年都有所提升。截至2017年9月30日,共有3585家外商投资企业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2016年度存量权益登记数据,申报率达到81.66%。同时,有470家境外投资企业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2016年度存量权益登记数据,申报率达到73.21%。 2017-11-13/xiamen/2017/1113/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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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下午,厦门市分局组织召开市场主体沟通座谈会,分局副局长郑卫国主持会议,戴尔(中国)、国贸集团、信达股份、建发物流、象屿物流、三钢国贸、三安集团等多家辖区企业财务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上,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处和资本项目处负责人分别就2017年全国和厦门外汇形势以及当前外汇管理取向等方面进行宣讲。在交流环节,与会代表开介绍企业在2017年对外贸易及外汇收支情况,并根据自身实际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提问,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员进行了详尽、有针对性的答复。最后,郑卫国副局长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三点工作意见。 整场座谈会,氛围轻松,各企业代表纷纷表示,通过座谈会的形式,更加深刻地了解了近期外汇政策和形势,在今后从事对外经济活动中心里更有底气、更有尺度,座谈会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2017-12-04/xiamen/2017/1204/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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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17年12月11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6152元,1欧元对人民币7.787元,100日元对人民币5.826元,1港元对人民币0.84721元,1英镑对人民币8.8588元,人民币1元对6.1749林吉特,人民币1元对8.9325俄罗斯卢布, 人民币1元对2.0676南非兰特,人民币1元对165.10韩元,人民币1元对0.55522阿联酋迪拉姆,人民币1元对0.56691沙特里亚尔,1人民币对40.2952匈牙利福林,1人民币对0.53897波兰兹罗提,1人民币对0.9557丹麦克朗,1人民币对1.2787瑞典克朗,1人民币对1.2546挪威克朗,1人民币对0.58017意大利里拉,1人民币对2.8647阿根廷比索,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4.9665元,1加拿大元对人民币5.1436元,1新西兰元对人民币4.528元,1新加坡元对人民币4.891元,1瑞士法郎对人民币6.663元。 2017-12-12/xiamen/2017/1212/8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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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17年12月13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6251元,1欧元对人民币7.7779元,100日元对人民币5.8338元,1港元对人民币0.84866元,1英镑对人民币8.8225元,人民币1元对6.1559林吉特,人民币1元对8.9451俄罗斯卢布, 人民币1元对2.0635南非兰特,人民币1元对164.92韩元,人民币1元对0.55437阿联酋迪拉姆,人民币1元对0.56607沙特里亚尔,1人民币对40.3429匈牙利福林,1人民币对0.54102波兰兹罗提,1人民币对0.9567丹麦克朗,1人民币对1.271瑞典克朗,1人民币对1.2593挪威克朗,1人民币对0.5806意大利里拉,1人民币对2.8948阿根廷比索,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5.008元,1加拿大元对人民币5.147元,1新西兰元对人民币4.5967元,1新加坡元对人民币4.8974元,1瑞士法郎对人民币6.6817元。 2017-12-14/xiamen/2017/1214/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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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17年12月12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6162元,1欧元对人民币7.7914元,100日元对人民币5.8267元,1港元对人民币0.84733元,1英镑对人民币8.8297元,人民币1元对6.1592林吉特,人民币1元对8.9095俄罗斯卢布, 人民币1元对2.0569南非兰特,人民币1元对164.65韩元,人民币1元对0.55516阿联酋迪拉姆,人民币1元对0.56683沙特里亚尔,1人民币对40.3657匈牙利福林,1人民币对0.53912波兰兹罗提,1人民币对0.9553丹麦克朗,1人民币对1.2848瑞典克朗,1人民币对1.2661挪威克朗,1人民币对0.5795意大利里拉,1人民币对2.8801阿根廷比索,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4.9811元,1加拿大元对人民币5.1467元,1新西兰元对人民币4.5708元,1新加坡元对人民币4.8969元,1瑞士法郎对人民币6.6731元。 2017-12-13/xiamen/2017/1213/8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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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17年12月8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6218元,1欧元对人民币7.7941元,100日元对人民币5.8498元,1港元对人民币0.848元,1英镑对人民币8.9199元,人民币1元对6.1716林吉特,人民币1元对8.949俄罗斯卢布, 人民币1元对2.0737南非兰特,人民币1元对165.20韩元,人民币1元对0.55463阿联酋迪拉姆,人民币1元对0.56635沙特里亚尔,1人民币对40.3874匈牙利福林,1人民币对0.53998波兰兹罗提,1人民币对0.9548丹麦克朗,1人民币对1.2818瑞典克朗,1人民币对1.2559挪威克朗,1人民币对0.58354意大利里拉,1人民币对2.8638阿根廷比索,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4.9725元,1加拿大元对人民币5.1499元,1新西兰元对人民币4.5208元,1新加坡元对人民币4.8985元,1瑞士法郎对人民币6.6567元。 2017-12-11/xiamen/2017/1211/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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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外汇局青岛市分局联合黄岛支局召开2018年一季度外汇收支形势分析座谈会,分析2018年一季度全市外汇收支形势,并重点梳理总结3月以来青岛市和黄岛保税区涉外经济发展和跨境资金流动的新变化、新特点和面临的新问题。同时,会上集中学习了易纲行长在博鳌亚洲论坛上阐述的金融业对外开放时间表,逐条解读了6月底前落实和年底前推出的12条措施。 本次座谈会强化了分局对支局形势分析和监测分析上的指导作用,提高了支局外汇监测人员的监测分析水平。通过本次集中交流和学习,与会人员对青岛市外汇收支形势和金融业对外开放改革方向有了更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辖内外汇工作、更好支持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18-04-16/qingdao/2018/0416/11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