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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8日,2014年“中银杯”广东省银行业国际收支业务技能竞赛总决赛在广州举行。竞赛活动由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总工会联合主办,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承办。国家外汇局国际收支司副司长王春英,分行行长、省分局局长王景武,分行副行长、省分局副局长匡国建,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廖汝捷等莅临现场指导。 此次竞赛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十二五”期间业务竞赛活动规划》部署、推进广东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建设的创新举措。竞赛采取了业务竞赛的方式,积极动员了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学习国际收支制度,宣传国际收支原则理念,对于助力广东营造良好的国际收支统计环境、保障地方经济金融安全,提升广东辖区国际收支和外汇管理水平、支持广东经贸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竞赛活动历时三个月时间,得到了全省外汇局系统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响应和热情参与。全省共有4000余人次参加了比赛,经过选拔赛、半决赛的层层选拔,最终10支代表队和20名选手脱颖而出进入总决赛。经过激烈角逐,最终中国银行广州代表队、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陈佳颖分获团体第一名和个人第一名,建设银行广州代表队、工商银行广州代表队、东莞地区代表队、梅州地区代表队、湛江地区代表队分获团体二至六名,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邓巧雯、中国银行东莞分行刘小燕、兴业银行广州增城支行刘林兵、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陆爽分获个人二至五名。 2014-11-24/guangdong/2014/1124/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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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跨境担保外汇管理改革,简化外保内贷(境外担保境内贷款)业务手续,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下发《关于在部分地区试行小额外保内贷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40号),批准广东省等地区首批试点开展境内企业小额外保内贷业务。 开展该业务试点后,广东省企业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直接办理小额外保内贷业务:一个日历年内单家企业小额外保内贷项下贷款签约总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在任一时点,小额外保内贷项下贷款未偿本金余额均不超过该企业上年末净资产。企业外保内贷项下借用资金应用于企业经营范围内正常的生产经营开支。如果发生境外担保履约,企业无须办理外债登记,也不占用企业短期外债额度。中资企业办理外保内贷业务若不符合上述条件,仍应按照相关规定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外保内贷额度。 该项试点政策有利于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尤其是有外资和外贸背景的中资企业扩宽融资渠道,解决企业因境内担保不足而无法获得融资的难题,降低外商投资企业因外保内贷履约额超出其可借债规模而面临处罚的风险。同时,境内银行可以利用该优惠政策加强国际金融合作,创新信贷产品,开拓业务市场。 2013-11-14/guangdong/2013/1114/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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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外汇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5月2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辖内梅州市中心支局(以下简称“梅州中支”)到嘉应学院开展外汇政策法规、国际收支知识、诚信兴商宣传等送金融知识进行校园活动,加强了外汇局与高校之间的合作,得到了学校师生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嘉应学院邱国锋校长,梅州市中心支局李新耀局长,梅州中支部分业务骨干及嘉应学院师生、金融机构代表等共1000多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据了解,今年以来,梅州中支高度重视外汇政策、诚信兴商、国际收支业务知识等外汇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多措并举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此次活动,是该局在嘉应学院迎来百年校庆之际,结合中心支行“金融知识进校园——金融维权志愿行”启动仪式暨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与嘉应学院合作共建金融服务站挂牌仪式,继开展送外汇知识到银企活动后的又一重大外汇宣传举措。 整场活动共进行了2场知识讲座,派发资料2000多份,接受咨询100多人次。据悉,该局还将依托金融服务站建立外汇知识宣传长效机制,对于扩大外汇宣传效果,提高学生外汇意识和树立诚信理念等具有重要促进意义。 2013-05-08/guangdong/2013/0508/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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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营造更好的经商环境,倡导企业合法合规诚信经商,推动企业共同创造和谐经营氛围;2013年8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辖内河源市中心支局在河源紫金县临江工业园区开展了诚信兴商的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在临江工业园拉起了宣传横幅,搭起了宣传摊点,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活动通过现场讲解、现场答疑、派发资料和印有诚信兴商的环保袋、张贴海报等方式吸引了众多企业工作人员前来了解和咨询。工作人员亲切地向来往咨询人员介绍诚信兴商有关知识,得到了赞同和肯定。 此次宣传活动,有效助推了企业对诚信兴商的认同,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企业经营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13-09-26/guangdong/2013/0926/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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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10月30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在东莞签署《共同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广东省政府李捍东副秘书长,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外汇局省分局局长王景武,分行副行长、省分局副局长匡国建,东莞市委书记徐建华、常务副市长梁国英、副市长贺宇、市政府党组成员冷晓明,省金融办、省外经贸厅及部分金融机构及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仪式。 2013-11-14/guangdong/2013/1114/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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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召开2016年工作会议暨广东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总行、总局工作会议精神,系统总结了分行2015年工作,研究部署了2016年工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级领导,营管部副主任,分行机关各处部室及各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省内各地市中心支行、直属支行行长、外汇局副局长、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省内各地市中心支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县(市)支行领导班子及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王景武行长指出,2016年分行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总行、总局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大力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全力支持广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体要求是:一要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培育金融发展新动力;二要坚持协调发展理念,优化金融供给结构;三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四要坚持开放发展理念,推动金融双向开放;五要坚持共享发展理念,补齐金融发展短板。 王景武行长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扎实做好2016年分行各项工作:一是有效落实稳健的货币信贷政策,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发展;二是结合广东自贸区建设,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三是提升本外币管理水平,促进投融资便利化;四是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五是改进金融管理,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六是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七是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夯实基层行履职基础;八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李升高副局长在会上总结了2015年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的工作,并就做好2016年广东外汇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一要认识要到位,清醒认识当前外汇收支形势;二要不断优化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手段;三要进一步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四要积极探索银行等重点主体的监管新模式;五要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六要进一步发挥跨部门联合监管的作用;七要积极落实自贸区外汇管理各项政策;八要积极推进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九要强化内控,进一步提升履职水平。 2016-02-06/guangdong/2016/0206/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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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与广东省自贸办在广州联合召开金融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推进会。省政府陈云贤副省长、省自贸办郑建荣主任、分行王景武行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李思敏副行长主持会议,香港特区政府驻粤代表、澳门金融管理局代表,省政府有关部门,省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广州、深圳、珠海市有关部门,广东自贸区广州南沙、深圳前海蛇口、珠海横琴片区管委会,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中心支行,省内各金融机构、相关企业负责人共700余人出席会议。 陈云贤副省长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发布和实施,为广东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明确了方向和具体任务,对广东省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全省各相关部门、单位及金融系统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加强协调,在推动《指导意见》落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营造良好配套环境、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下功夫,切实做好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工作。 王景武行长表示,《指导意见》创新力度大、亮点多、措施实,在深化与港澳金融业合作、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促进金融与科技、产业融合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改革任务和措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对全省金融机构的引导和组织,重点强化规则完善、组织实施、基础建设、成效评估和风险防控,扎实推进《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共同将广东自贸区打造成为金融改革创新、对外开放的先行区、试验区和示范区。 会议期间还举办了金融机构与企业的业务合作签约仪式,签约项目共19个,金额合计2312亿元,合作项目涵盖跨境人民币双向融资、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金融同业合作、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非银行金融机构跨境人民币业务、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和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业务、跨国企业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等业务。 2015-12-16/guangdong/2015/1216/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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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2015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法规清理工作。立法工作主要涉及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个人外汇管理、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投资银行间市场外汇账户管理等多方面规定,法规清理主要是对不适应业务发展和改革要求的部分外汇管理法规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在此基础上,为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了《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上对外公布。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布的外汇管理政策法规222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这也是外汇局连续6年定期更新并公布现行有效主要法规目录。 今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建立健全法规清理长效机制,坚持定期梳理更新《目录》,提高政策透明度,便利银行、企业、个人等了解和使用外汇管理法规,推进外汇管理依法行政,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完)。 2016-01-15/guangdong/2016/0115/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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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2日下午,外汇局珠海市中心支局在横琴新区规划建设展示厅举办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推进会。广东自贸区横琴片区管委会牛敬主任出席会议,外汇局珠海市中心支局陈志刚副局长、珠海市委赵力副秘书长在会上致辞,来自银行和企业的1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珠海市中心支局详细解读了外汇局广东省分局2015年12月21日发布的《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并与银行、企业代表进行交流互动。与会银行、企业代表表示本次政策推进会有助于社会公众对广东自贸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帮助银企掌握先机,加快发展外汇业务;同时承诺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诚信交易,共同打造横琴“诚信岛”。 近年来,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大力推进横琴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取得积极成效,横琴新区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横琴自贸区系列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的落地,必将进一步推动粤港澳融合发展,促进珠海乃至广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经济合作,助力横琴片区深化改革,更好发展。 2016-01-15/guangdong/2016/0115/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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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满足跨境交往中个人货币兑换的正常需要,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6〕11号,以下简称《规定》),完善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管理。 《规定》体现了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外币兑换服务的改革思路,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简政放权,取消事前市场准入管理,外汇局不再对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的外币兑换业务实施事前准入许可。二是转变监管方式,要求银行将外币代兑机构、自助兑换机管理前移和内化至内控管理中,合规、审慎开展外币兑换业务,外汇局重点加强对银行的事后和内控检查。三是明确业务范围,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主要定位于银行柜台业务的延伸,增强市场服务能力,丰富个人货币兑换的便利渠道。四是完善业务管理,防范洗钱风险,强调个人持外币现钞在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兑换人民币现钞时应遵守限额要求,不影响目前个人年度等值5万美元限额以内的正常结汇。五是推进法规整合,整合并废止了外币兑换业务的3部外汇管理法规,便利市场主体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 《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2016-05-27/guangdong/2016/0527/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