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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976亿元人民币,支出12394亿元人民币,顺差1582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2847亿元人民币,支出9719亿元人民币,顺差3128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收入1129亿元人民币,支出2675亿元人民币,逆差154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031亿美元,支出1801亿美元,顺差23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867亿美元,支出1412亿美元,顺差455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64亿美元,支出389亿美元,逆差225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7年5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582 230 13,976 2,031 -12,394 -1,801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128 455 12,847 1,867 -9,719 -1,412 2.服务贸易差额 -1,546 -225 贷方 1,129 164 借方 -2,675 -389 2.1加工服务差额 99 14 贷方 100 15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7 4 贷方 39 6 借方 -12 -2 2.3运输差额 -323 -47 贷方 205 30 借方 -527 -77 2.4旅行差额 -1,218 -177 贷方 214 31 借方 -1,432 -208 2.5建设差额 1 0 贷方 46 7 借方 -46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1 -4 贷方 27 4 借方 -57 -8 2.7金融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17 3 借方 -6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71 -25 贷方 21 3 借方 -193 -2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9 6 贷方 144 21 借方 -105 -1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64 9 贷方 305 44 借方 -241 -3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6 -2 贷方 3 0 借方 -19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28 -4 贷方 8 1 借方 -36 -5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7-06-30/jilin/2017/0630/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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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66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2707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2537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7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8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82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07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2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393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368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26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7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6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290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272亿SDR,储备资产减少19亿SDR。 为进一步提高数据透明度,自2017年起,二次收入项下新增发布“个人转移”和“其他二次收入”细分数据;直接投资项下新增发布“金融部门”和“非金融部门”细分数据。(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人民币计值)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7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1,266 贷方 2 40,856 借方 3 -39,590 1.A 货物和服务 4 1,488 贷方 5 36,180 借方 6 -34,692 1.A.a 货物 7 5,666 贷方 8 32,708 借方 9 -27,042 1.A.b 服务 10 -4,178 贷方 11 3,472 借方 12 -7,650 1.B 初次收入 13 -27 贷方 14 4,193 借方 15 -4,220 1.C 二次收入 16 -195 贷方 17 484 借方 18 -67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2,707 2.1 资本账户 20 -9 贷方 21 5 借方 22 -14 2.2 金融账户 23 2,715 资产 24 -3,587 负债 25 6,30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2,537 2.2.1.1 直接投资 27 864 资产 28 -1,413 负债 29 2,277 2.2.1.2 证券投资 30 -546 资产 31 -1,014 负债 32 468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0 资产 34 -1 负债 35 1 2.2.1.4 其他投资 36 2,219 资产 37 -1,338 负债 38 3,556 2.2.2 储备资产 39 178 3.净误差与遗漏 40 -3,973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5.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美元计值)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7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184 贷方 2 5,933 借方 3 -5,749 1.A 货物和服务 4 216 贷方 5 5,254 借方 6 -5,038 1.A.a 货物 7 823 贷方 8 4,750 借方 9 -3,927 1.A.b 服务 10 -607 贷方 11 504 借方 12 -1,111 1.B 初次收入 13 -4 贷方 14 609 借方 15 -613 1.C 二次收入 16 -28 贷方 17 70 借方 18 -9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393 2.1 资本账户 20 -1 贷方 21 1 借方 22 -2 2.2 金融账户 23 394 资产 24 -521 负债 25 91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368 2.2.1.1 直接投资 27 126 资产 28 -205 负债 29 331 2.2.1.2 证券投资 30 -79 资产 31 -147 负债 32 68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0 资产 34 0 负债 35 0 2.2.1.4 其他投资 36 322 资产 37 -194 负债 38 516 2.2.2 储备资产 39 26 3.净误差与遗漏 40 -577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4.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SDR计值)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7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136 贷方 2 4,382 借方 3 -4,246 1.A 货物和服务 4 160 贷方 5 3,881 借方 6 -3,721 1.A.a 货物 7 608 贷方 8 3,508 借方 9 -2,900 1.A.b 服务 10 -448 贷方 11 372 借方 12 -821 1.B 初次收入 13 -3 贷方 14 450 借方 15 -453 1.C 二次收入 16 -21 贷方 17 52 借方 18 -7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290 2.1 资本账户 20 -1 贷方 21 1 借方 22 -2 2.2 金融账户 23 291 资产 24 -385 负债 25 67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272 2.2.1.1 直接投资 27 93 资产 28 -152 负债 29 244 2.2.1.2 证券投资 30 -59 资产 31 -109 负债 32 50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0 资产 34 0 负债 35 0 2.2.1.4 其他投资 36 238 资产 37 -143 负债 38 381 2.2.2 储备资产 39 19 3.净误差与遗漏 40 -426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5.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2017-06-30/jilin/2017/0630/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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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4824亿美元,对外负债47506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7319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13459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3923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47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16367亿美元,储备资产31028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1%、6%、0.1%、25%和48%;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29037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8361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47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0060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61%、18%、0.1%和21%。 按SDR计值,2017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47776亿SDR,对外负债35012亿SDR,对外净资产12764亿SDR。 为进一步提高数据透明度,自2017年起,直接投资项下新增发布“金融部门”和“非金融部门”细分数据。(完) 2017年3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17,319 12,764 资产 2 64,824 47,776 1 直接投资 3 13,459 9,919 1.1 股权 4 10,948 8,069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2,511 1,850 1.a 金融部门 6 2,141 1,578 1.1.a 股权 7 2,047 1,509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93 69 1.b 非金融部门 9 11,319 8,342 1.1.b 股权 10 8,901 6,560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2,417 1,781 2 证券投资 12 3,923 2,891 2.1 股权 13 2,393 1,763 2.2 债券 14 1,530 1,128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47 35 4 其他投资 16 16,367 12,063 4.1 其他股权 17 1 0 4.2 货币和存款 18 3,528 2,600 4.3 贷款 19 6,122 4,512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102 75 4.5 贸易信贷 21 5,820 4,289 4.6 其他 22 794 585 5 储备资产 23 31,028 22,867 5.1 货币黄金 24 737 543 5.2 特别提款权 25 98 72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96 71 5.4 外汇储备 27 30,091 22,177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6 4 负债 29 47,506 35,012 1 直接投资 30 29,037 21,400 1.1 股权 31 26,888 19,816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2,149 1,584 1.a 金融部门 33 1,322 974 1.1.a 股权 34 1,272 937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50 37 1.b 非金融部门 36 27,715 20,426 1.1.b 股权 37 25,616 18,879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099 1,547 2 证券投资 39 8,361 6,162 2.1 股权 40 6,190 4,562 2.2 债券 41 2,171 1,600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47 35 4 其他投资 43 10,060 7,414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3,631 2,676 4.3 贷款 46 3,503 2,581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91 67 4.5 贸易信贷 48 2,682 1,977 4.6 其他 49 58 43 4.7 特别提款权 50 95 70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 ”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2017-06-30/jilin/2017/0630/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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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7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如何? 答:2017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经常账户顺差在合理区间,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转为顺差,跨境资金流动形势明显好转。 货物贸易顺差仍为我国经常账户顺差主要来源,货物出口和进口均呈现同比增长。2017年一季度,经常账户顺差184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为0.7%,仍保持在合理区间。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823亿美元,其中,货物出口4750亿美元,进口3927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2%和23%,显示出外贸回稳向好的积极信号;服务贸易逆差607亿美元,同比增长12%,主要是受进口增长带动运输项下逆差扩大36%,以及旅行逆差增长5%的影响。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转为顺差。2017年一季度,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368亿美元,上年同期为逆差1263亿美元。一方面,境内主体对外投资趋于理性。一季度,因国际收支交易形成的我国对外金融资产净增加547亿美元。具体看,对外直接投资资产净增加205亿美元;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净增加147亿美元;对外其他投资资产净增加194亿美元。另一方面,境外投资者持续增加对我国的投资。一季度,对外负债净增加915亿美元,上年同期为净减少135亿美元。具体看,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增加331亿美元,仍保持了较高水平;来华证券投资净增加68亿美元,上年同期为净减少189亿美元;来华其他投资净增加516亿美元,主要是非居民存款增加,上年同期为净减少385亿美元。 国际收支交易导致储备资产略有下降,降幅明显收窄。2017年一季度,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减少26亿美元,同比和环比均少减98%,其中,外汇储备减少25亿美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等减少1亿美元。 问:2017年3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如何? 答:2017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均较上年末有所增长。3月末,我国对外净资产17319亿美元,其中,我国对外资产64824亿美元,对外负债47506亿美元,较上年末(下同)分别增长0.2%和2%。 对外资产方面,除其他投资资产和金融衍生工具资产略有下降,其余各大类资产均略有增加。具体看,直接投资资产增加287亿美元,增长2%;证券投资资产增加272亿美元,增长7%;储备资产增加49亿美元,增长0.2%;金融衍生工具资产减少5亿美元,下降9%;其他投资资产减少444亿美元,下降3%。 对外负债方面,除金融衍生工具负债有所下降,其余各大类负债继续保持回升势头。具体看,直接投资负债增加378亿美元,增长1%;证券投资负债增加275亿美元,增长3%;其他投资负债增加212亿美元,增长2%;金融衍生工具负债减少19亿美元,下降28%。 从项目构成看,对外金融资产以官方储备资产为主,对外负债以外国来华直接投资为主。具体看,对外资产中,储备资产31028亿美元,占资产总额比重为48%;对外直接投资13459亿美元,占比21%;证券投资3923亿美元,占比6%;金融衍生工具47亿美元,占比0.1%;其他投资16367亿美元,占比25%。对外负债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29037亿美元,占负债总额比重为61%;证券投资8361亿美元,占比18%;金融衍生工具47亿美元,占比0.1%;其他投资10060亿美元,占比21%。 总体看,我国储备规模仍位列全球第一,对外各类投资更趋理性,来华直接投资持续增长和其他来华投资回升亦显示境外投资者看好我国经济前景,这些都表明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较为稳健。 2017-07-04/jilin/2017/0704/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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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9312亿美元,对外负债10679亿美元,对外净负债1367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2089亿美元,外币净资产721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存贷款资产7204亿美元,债券资产927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181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7%、10%和13%。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1155亿美元,美元资产6502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1655亿美元,分别占12%、70%和18%。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投向境外银行部门4704亿美元,占比51%;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4608亿美元,占比49 %。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存贷款负债5777亿美元,债券负债1204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698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4%、11%和35%。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3243亿美元,美元负债3949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487亿美元,分别占30%、37%和33%。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负债中,来自境外银行部门4181亿美元,占比39%;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6498亿美元,占比61%。(完) 2017-06-30/jilin/2017/0630/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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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 2017-06-23/jilin/2017/0623/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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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 2017-06-23/jilin/2017/0623/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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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支持外贸升级转型,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根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汇发[2013]1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自2013年6月1日起,进一步改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机构(以下简称区内机构)无须办理《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及进行《登记证》年检。已核发的《登记证》不再使用。 新设区内机构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购结汇前,应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其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文印发,以下简称货物贸易法规),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已办理《登记证》的区内机构,按照货物贸易法规规定签署《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后自动列入名录。 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区内机构直接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应当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查询确认该区内机构为“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后,按规定为其办理相关外汇收支业务。 二、区内机构可将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区内机构将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开户登记、存放规模、期限以及调回要求等应按货物贸易法规办理。其他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存放境外应按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办理。 三、简化区内机构货物贸易付汇管理。区内机构办理货物贸易付汇,参照货物贸易法规提供相应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无须提供《登记证》,可以在所在地以外的省、市办理异地付汇业务。货物贸易法规规定需提供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保税项下货物贸易可以以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替代。金融机构无需办理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或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底账核注、结案等手续。 区内机构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支付手续时,如提供的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进境货物备案清单上的经营单位为其他机构,须提供付汇人与经营单位不一致原因的书面说明及可证实交易真实性及该不一致情况的商业凭证及相关海关监管单证,并留存相关单证备查。金融机构按规定进行合理审查。 四、区内机构可以根据其真实合法的进口付汇需求提前购汇存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提前购汇及实际对外支付须在同一家金融机构办理,因合同变更等原因导致区内机构提前购汇后未能对外支付的,区内机构可自主决定结汇或保留在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中。 五、简化区内机构货物贸易结汇管理。区内机构按货物贸易法规凭相关单证在金融机构办理货物贸易收入结汇,金融机构按规定进行合理审查。 六、简化区内机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区内机构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金融机构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但对于资金性质不明确的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可要求区内机构和个人提交交易单证进行合理审查。区内机构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由金融机构按照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直接审核交易单证后办理。按规定应提交税务凭证的,从其规定。 七、外汇局按照货物贸易法规对区内机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进行非现场监测,对异常或可疑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或现场检查,并根据核查和检查结果进行分类管理。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分局)应参照货物贸易法规制定本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风险防范操作性规定(要求见附件)。天津、上海、江苏、广东、重庆、浙江、深圳、青岛、宁波等九省、市分局、外汇管理部应于2013年5月28日前将本地区风险防范操作性规定报总局备案。各分局应积极与地方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取得用于监管需要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流数据。 各分局应将通知正文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含总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反馈。 附件: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3年5月22日 2015-04-23/jilin/2015/0423/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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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58号)等,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汇发[2007]52号)进行全面修订,形成《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人:刘宏玉 孟德胜 电 话:010-68402129 010-68402113 附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3年4月23日 附件1: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 2015-04-24/jilin/2015/0424/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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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暨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部署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外汇局党组全体成员、总会计师及各部门各单位副司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做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重大判断,深刻阐明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新时代的基本方略,确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目标,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做出了全面部署,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发展进程中具有极其重大的历史意义。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迎难而上、开拓进取、革故鼎新、励精图治,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 会议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主题鲜明、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气势恢弘、催人奋进。报告具有深厚的实践基础,提出多个重大的理论创新,充分体现了党内民主,集中了全党智慧,反映了人民愿望,具有极强的思想性、战略性、指导性和动员性,是集中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纲领性文献,是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进新时代、谱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认为这次大会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党的指导思想又一次与时俱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会议指出,这次党章修订明确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道写入党章,明确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宏伟的目标,明确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明确把党的十九大确立的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等要求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和行动,有利于全党增强党的意识,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必将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发挥十分重要的指导和保证作用。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律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勇于面对党面临的重大风险考验和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顽强的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消除了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形成并巩固发展,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更加巩固,党群关系明显改善,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再次证明了我们党具有旺盛生命力和强大凝聚力,充分反映了我们党是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深受人民衷心拥护、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外汇局党组及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拥护党的十九大选举产生的新一届领导集体,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外汇局党组书记潘功胜同志强调,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首要安排和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外汇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外汇系统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潘功胜同志指出,外汇管理工作政治性强,事关改革开放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外汇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潘功胜同志强调,外汇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强烈历史担当、求真务实作风、勇于创新精神和科学方法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外汇管理工作实践。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外汇管理各项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本职岗位上、落实到外汇管理实践中,坚持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新格局,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适应我国经济和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提升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深化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开放的、有竞争力的外汇市场;加强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能力建设,支持“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对外战略。要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外汇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织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三严三实”,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外汇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以更大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外汇管理各项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完) 2017-10-26/jilin/2017/1026/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