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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外汇管理服务地方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作用,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丹东市分局(以下简称“丹东市分局”)联合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丹东市科学与技术局、丹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举办丹东市科创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推进会,会议由丹东市副市长杨松主持,丹东市市长郝建军、丹东市分局局长关昕宇、丹东市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丹东地区80余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10家外汇指定银行参加活动。 郝建军市长发表讲话,充分肯定丹东市分局长期以来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希望参会单位再接再厉,以本次推进会为契机,搭建更多汇银企对接桥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关昕宇局长在讲话中表示,丹东市分局始终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有关要求,深入践行金融为民理念,大力推动便利化政策扩面提质增效,2023年,丹东市分局指导和帮助7家企业成功纳入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规模超过2.9亿美元,占同期贸易外汇收支比重为19.1%,资本项目收支便利化业务占比达到100%,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会上,丹东市分局向企业发放《科创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手册》,全面解读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新政,帮助相关企业“弄懂政策、会用政策”;对企业关注的国内外汇贷款、全口径跨境融资、境外放款等问题予以解答和指导。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4家金融机构向企业宣讲推介了融资产品,满足企业多元化业务需求。 下一步,丹东市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好总省局外汇管理工作部署。一是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和对接,按照“能用尽用”原则,积极推动科创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加强对银行的指导,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质效;三是持续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宗旨,以外汇管理工作质效提升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攻坚战贡献外汇力量。 2024-04-10/liaoning/2024/0410/2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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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总局、重庆市分局、四川省分局工作部署,深化外汇服务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毗邻地区金融外汇管理服务协作,广安市分局、长寿分局在长寿分行座谈交流推进川渝毗邻地区外汇管理服务协作。广安市分局、长寿分局分管局领导和外汇管理科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会上,双方共同学习了《外汇管理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围绕成渝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部署,分享了两地的对外贸易形势、龙头产业,交流了外汇党建、汇率避险、跨境融资等经验做法。双方就探索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企业“白名单”共享及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企业互认达成初步共识。 2024-04-19/sichuan/2024/0419/2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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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要求,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商业领域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聚焦更好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在商业领域的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强化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与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协作,从确定商业领域重点场所及重点商户名录、构建包容多样支付受理环境、优化现金使用环境、丰富移动支付应用、强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示范引领、加强宣传推广等方面,着力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支付服务体系,共同提升商业领域支付服务水平。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细化落实措施,从金融机构和商户供需两端协同发力,推动多种支付方式在商业领域推广应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务,有效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支付服务需求。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 商务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商业领域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在商业领域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国办发〔2024〕10号)要求,现就做好商业领域支付服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聚焦重点商业场所,构建包容多样的支付受理环境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确定大型商圈、步行街、购物中心、百货店、连锁超市和便利店、餐饮店、离境退税商店、免税商店等重点场所及重点商户名录,推动重点场所及重点商户配备受理移动支付、境内外银行卡、现金等必需的软硬件设施,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支付方式及工具。积极推动全国示范步行街和示范智慧商圈重点商户支持受理境内外银行卡,鼓励各地积极创造条件比照办理。将商户境内外银行卡受理情况纳入相关试点示范服务质量评价范围。 (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服务保障,按照重点场所及重点商户名录,加快推进境内外银行卡受理设备软硬件改造和布放,统筹考虑推动非接触式支付发展。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重点场所的自动取款机(ATM)开展改造,支持使用境内外银行卡支取现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商户受理覆盖情况督促指导,推动银行卡受理环境持续优化。 二、聚焦民生消费领域,优化现金使用环境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引导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经营主体,特别是便利店、集(农)贸市场、菜市场、早餐店、美容美发店、药店等民生领域经营主体做好现金备付,满足消费者现金使用需求,提升日常消费领域现金收付能力。结合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引导相关经营主体公开承诺可收取现金,规范张贴支持现金收付标识。 (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上门帮助相关经营主体做好现金备付,为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开辟小面额现金和零钱包兑换服务绿色通道。持续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创新融合,丰富移动支付应用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完善移动支付服务,优化身份信息核验机制,针对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开通服务热线,制作图文、视频等宣传产品,提升注册、使用移动支付的友好度和便利性。鼓励电商平台充分考虑外籍来华人员消费需求,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加强合作,优化国际化服务,丰富多语言服务、多支付选项等产品功能,提升网络购物支付体验。 四、强化示范引领,优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付环境 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将优化外籍来华人员支付环境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支付便利性纳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评价指标,建立督导机制,加快打造多方式可选择、多场景可应用、多币种可兑换的支付环境。率先打造一批外籍来华人员支付便利化重点商圈,力争基本实现重点商户境外银行卡受理全覆盖。积极推动在入境口岸、重点涉外场所设立支付服务柜台,发放多语种、多类型宣传材料,提供货币兑换、指导下载移动支付应用程序(APP)等服务。优化提升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等重点展会外籍参展商和观众支付服务保障水平。鼓励其他城市对标开展相关工作,提升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服务体验。 五、强化宣传推广,提升对支付服务的认知度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金融机构和商户,做好境内外银行卡刷卡、ATM银行卡取现、现金受理、外币兑换等标识张贴,加强业务人员培训。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大型商圈等场所设立支付服务咨询点。运用线上、线下各类渠道,常态化开展支付服务宣传,开展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和反假货币普法宣传,不断提升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对支付服务的认知度。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加强分工协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本辖区落实措施,从金融机构和商户两端发力,推动多种支付方式在商业领域推广应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务,有效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支付服务需求。 中国人民银行 商务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2024-04-19/tianjin/2024/0419/2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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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更新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分类的通知》(汇综发〔2024〕15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通知》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银行卡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在个人跨境消费支付中被广泛使用。为支持和规范银行卡境外使用,200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托各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商户类别码(即根据经营行业类型对商户进行分类的通用编码,Merchant Category Code,以下简称MCC),对个人使用银行卡境外交易实施分类管理。 按照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MCC划分为完全禁止、金额限制和完全放开三类:完全禁止类,不得交易,如赌博、枪支交易等;金额限制类,单笔交易不得超过5000美元,如不动产代理等;完全放开类,交易不受限制,主要为经常项下一般商品和服务消费。目前,超过90%的MCC属于完全放开类,个人出境旅游、商务、留学所涉食、宿、行、购等经常项下交易,均可以使用银行卡消费支付,并且不占用个人年度5万美元便利化购汇额度。上述管理方式兼顾便利化和防风险,既提高了个人用卡便利性体验,又有效防范了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近年来,境内外银行卡清算机构新增了部分MCC。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对新增MCC进行补充分类。 问:《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更新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MCC分类。主要是将近年来各银行卡清算机构新增的345个MCC进行补充分类后,纳入现行有效的MCC分类目录。 二是优化MCC分类更新机制。会同银行卡清算机构和相关发卡行跟进MCC调整情况,适时更新发布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MCC分类目录。 问:《通知》对个人持卡跨境交易有什么影响? 答:《通知》不影响个人用卡和用汇的便利性。《通知》坚持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不改变现行MCC分类管理标准,也不涉及银行卡外汇管理政策调整。此次新增的345个MCC,超过94%为完全放开类。经常项下的个人银行卡境外消费支付相关的还款,可通过发卡行及银行卡清算机构购汇,或使用自有外汇。 同时,新增MCC补充分类不影响银行对持卡人的服务。对于各银行卡清算机构和发卡行而言,系统改造成本较低,也不会增加运营管理负担。 问:您对个人使用银行卡在境外消费有哪些建议?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断提升个人跨境消费的外汇便利化服务水平,除银行卡外,目前政策上还支持个人直接使用移动支付工具、跨境汇款、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银行卡境外提现等多种境外消费方式,可以有效满足个人境外消费支付的多样化需求。为保护自身权益,个人使用银行卡应注意不要泄露个人重要信息,不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向他人出借银行卡,不利用银行卡从事违法违规交易。 2024-04-15/jilin/2024/0415/2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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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6.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7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3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4.1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2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7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1.6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4万亿美元)。 2024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41.5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5.84万亿美元)。 2024-04-16/jilin/2024/0416/2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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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副总理戈利科娃在俄罗斯独立工会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表示,自2020年以来,俄罗斯的生活成本增加了 36.7%,比同期通货膨胀率高出6.4%。(文章来源:俄新社) 2024-04-19/heilongjiang/2024/0419/2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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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储备资产 Official reserve assets html xlsx pdf 2024-04-17/anhui/2024/0417/2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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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4/content_69461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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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heilongjiang/2024/0419/2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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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优化金融服务,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汇发〔2024〕12号,以下简称《指引》),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自2024年5月6日起实施。 《指引》作为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手册,吸收最新法规和操作实践,着力提升业务办理的便利度和可操作性。一是结合管理实践,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部分业务办理原则,增强业务可操作性,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更加便捷高效办理业务。如,明确境内机构境外放款债转股办理程序;新增境内企业在A股市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外方股东参与认购业务办理情形等。二是吸收最新法规及外汇行政许可等政策文件的成果,更新相关内容。如,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银发〔2023〕231号),新增跨境融资便利化外债签约登记和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相关内容。三是进一步精简篇章,优化布局,章节结构更加清晰。如,合并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入市等同一业务的登记和账户管理;合并中国存托凭证(CDR)和境外存托凭证(GDR)跨境转换、存托业务等同一类业务的相关章节。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不断提升资本项目外汇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便利跨境投融资活动。同时,推动分局和银行进一步提升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质效,更好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4-19/beijing/2024/0419/23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