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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储备资产 Official reserve assets 附件:1.pdf 2.xlsx 2022-08-08/shenzhen/2022/0808/1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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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银行结售汇数据-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 2.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12-16/shenzhen/2022/1216/1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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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2022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3.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4.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2-12-16/shenzhen/2022/1216/1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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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以来,中支党委委员、分局副局长、分局党总支书记冯子兴同志带领深圳市分局党总支、所在党支部和分局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习新党章 奋进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进行纪委专题廉政党课教育,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分局党的建设和外汇管理服务各项工作。 强化党建引领功能 坚定履行职责使命 10月18日,冯子兴主持召开分局党总支委员会议,领学党的二十大报告,部署分局各支部认真学习领会二十大精神。10月31日,冯子兴带领外汇综合处党支部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 冯子兴指出,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深入思考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创新创造能力,加强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与会党员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清工作中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强化党建引领功能,深化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党建和业务融合,聚焦服务实体经济目标,创新服务机制,增强斗争本领,发扬斗争精神,切实提高外汇管理服务水平。 学深悟透新党章 努力奋进新征程 11月18日,冯子兴主持召开分局党总支委员会议,专题学习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章》(修正案),部署落实分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11月24日,外汇综合处党支部开展“学习新党章 奋进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回望党章百年历程、激发新征程奋斗精神。 冯子兴强调,要切实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加深理解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深入理解党章的内涵,深刻领会党员的义务,牢固树立自觉遵守党章的意识,自觉履行职责,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状态、坚韧的意志品格和与时俱进、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推动学习贯彻党章活动不断向纵深开展。 强化廉政教育实效 为分局履职提供保障 11月18日,分局党总支全体委员认真学习了总行党委、总局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好用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通报”的要求,开展王滨、田惠宇案件警示教育。11月21日,冯子兴邀请中支纪委副书记为分局全体党员干部讲授廉政专题党课。 冯子兴强调,分局全体要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从案件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在外汇管理工作实践中,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深化外汇体系改革,防范重大金融风险,巩固深化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扣好廉洁从政的“每一粒扣子”。 2022-12-07/shenzhen/2022/1209/1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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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11月,银行结汇13304亿元人民币,售汇13754亿元人民币。2022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15777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5134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11月,银行结汇1857亿美元,售汇1920亿美元。2022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23616亿美元,累计售汇22613亿美元。 2022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635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7041亿元人民币。2022年1-11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82991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7978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075亿美元,对外付款5171亿美元。2022年1-11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7238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670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2-12-16/shenzhen/2022/1216/13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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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9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外汇局深圳市分局(以下简称深圳市分局)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成功上线境内运费外汇支付便利化功能,授权并指导辖内银行办理境内运费外汇支付业务。12月14日,辖内银行成功办理首笔业务;3家试点银行应用新功能服务7家企业,查验发票16张,合计完成8笔境内外汇运费支付,金额合计119万美元。 深圳地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数量多、运费境内外汇划转规模大,辖内银行高频办理物流运输企业境内运费外汇支付业务。该功能上线前,企业办理境内运费外汇划转时,需向银行提供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打印件;银行往往需人工逐张审核纸质海运发票或通过税务机关网站核验,存在成本高、耗时长、效率低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境内运费外汇支付服务效率,防止企业重复付汇,国家外汇管理局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搭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境内运费外汇支付便利化应用场景。该功能上线后,深圳市分局以直联方式实现与深圳税务机关运费发票数据核验,为银行提供了真实可信的发票快速核验通道,不仅有效提升企业付汇服务效率,降低企业因收付汇不及时的衍生成本,而且提高银行办理境内运费外汇支付业务真实性审核的质效,防止企业使用同一张发票重复付汇。 下一步,深圳市分局将加强业务宣传,加大培训力度,积极推广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境内运费外汇支付便利化应用场景,助力物流运输企业境内运费外汇支付便利化。 2022-12-16/shenzhen/2022/1216/1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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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1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2年1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2年1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11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更加平稳,境内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11月,银行结售汇逆差环比收窄47%,综合考虑外汇市场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供求更趋平衡。从主要渠道看,11月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343亿美元,环比增长4%;外商来华直接投资资本金净流入环比增长较快,外资投资境内证券市场呈净增持。预计未来货物贸易、外商直接投资等跨境资金仍会稳步流入,将继续发挥稳定外汇市场的基础性作用。 近期,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出现边际变化,美元汇率从高位回落,相关外溢影响有所缓和。随着我国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面落地见效,经济有望持续回稳向上态势,将进一步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同时,我国国际收支结构稳健、外汇市场内在韧性增强,也将有利于我国外汇市场保持平稳运行。 2022-12-16/shenzhen/2022/1216/1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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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175亿美元,较10月末上升651亿美元,升幅为2.13%。 2022年11月,受全球宏观经济数据、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持续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面落地生效,经济呈回稳向上态势,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2-12-08/shenzhen/2022/1208/1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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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 年 11 月深圳市存贷款情况 2022-12-16/shenzhen/2022/1216/1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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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3246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5393亿元,进口13284亿元,顺差2109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782亿元,进口2787亿元,逆差1004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31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00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91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66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515亿美元,进口2353亿美元,顺差16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1105 162 贷方 17176 2515 借方 -16071 -2353 1.货物贸易差额 2109 309 贷方 15393 2254 借方 -13284 -1945 2.服务贸易差额 -1004 -147 贷方 1782 261 借方 -2787 -408 2.1加工服务差额 61 9 贷方 66 10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0 3 贷方 46 7 借方 -26 -4 2.3运输差额 -417 -61 贷方 507 74 借方 -924 -135 2.4旅行差额 -884 -129 贷方 59 9 借方 -944 -138 2.5建设差额 33 5 贷方 65 10 借方 -33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4 -6 贷方 20 3 借方 -64 -9 2.7金融服务差额 4 1 贷方 26 4 借方 -22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42 -21 贷方 66 10 借方 -208 -3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06 15 贷方 336 49 借方 -230 -34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57 38 贷方 574 84 借方 -317 -46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3 0 贷方 8 1 借方 -11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5 1 贷方 9 1 借方 -4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 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 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4-07/shenzhen/2023/0407/14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