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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5年8月) 2025-09-26/qinghai/2025/0926/1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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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扩大高水平开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一)取消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前需要汇入前期费用的,可以直接在银行开立前期费用账户并汇入前期费用资金,无需在开户前办理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 (二)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在不违反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且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前提下,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及变更登记,境内再投资资金可以直接划至相关账户。 (三)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合法产生的外汇形式利润、境外投资者合法取得的外汇利润开展境内再投资,相关外汇资金可以划入被投资企业的资本金账户或股权出让方的资本项目结算账户,资金使用按照相关账户管理要求办理。 (四)便利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的,参照外商直接投资办理外汇登记及账户开立、资金汇兑等手续;非企业科研机构使用境外汇入外汇资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再投资的,参照外商直接投资境内再投资办理;非企业科研机构符合条件可参与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 二、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 (五)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借用外债。其中,有关部门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额度内借用外债。 (六)简化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登记管理要求。参与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的企业,在签约登记环节不再要求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优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 (七)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非金融企业资本金、外债项下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使用遵循真实、自用原则。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或其他投资理财(风险评级结果不高于二级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除外);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经营范围明确许可的情形除外)。 (八)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银行在统筹便利化服务和风险防范前提下,可以依据客户合规经营情况和风险等级等自行决定便利化业务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 (九)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境外个人在满足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各地购房资格条件下,可以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在银行办理购房所涉外汇资金结汇支付,后续再向银行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境内购房结汇支付便利不改变境外个人境内购房政策。 上述政策具体操作见附件《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对上述跨境投融资及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加强事后监测,为真实合规的跨境投融资提供便捷高效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异常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核查检查,指导银行、企业合规开展业务。 企业和银行未按照本通知及《指引》办理的,外汇局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汇发〔2022〕16号)同时废止。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各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操作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9月12日 2025-09-22/qinghai/2025/0922/1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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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2025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附件2:2025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5-09-26/qinghai/2025/0926/1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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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8月,银行结汇15103亿元人民币,售汇14058亿元人民币。2025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1393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1307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8月,银行结汇2118亿美元,售汇1971亿美元。2025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5886亿美元,累计售汇15765亿美元。 2025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5515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5284亿元人民币。2025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72219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6340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383亿美元,对外付款6350亿美元。2025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189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0665亿美元。 2025-09-22/qinghai/2025/0922/1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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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8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4.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7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2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0.3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1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8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4.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9万亿美元)。 2025年1-8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03.2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33万亿美元)。 2025-09-26/qinghai/2025/0926/1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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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9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387亿美元,较8月末上升165亿美元,升幅为0.5%。 2025年9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小幅震荡,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5-10-11/qinghai/2025/1011/1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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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哈密中心支局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分析2016年外汇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讨论确定2017年工作的整体思路、工作要点、工作目标和任务,力求开创哈密地区外汇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是把握好形势变化的结构性和区域性特点,增强监测分析和报告的预见性、针对性。二是进一步利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监测系统及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交易主体的外汇监测分析和预警,提高发现异常情况的精准度。三是立足辖区实际情况,重点关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等热点问题,推进辖区外汇市场发展。四是加强多层次外汇市场建设,五是结合辖区外汇收支形势变化特点,积极探索“本外币、境内外、经常与资本、线上与线下”四位一体的非现场检查新指标与新方法,切实提升非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的引领作用。六是密切跟踪政策法规出台后实施效果,围绕外汇管理转型、国内外经济金融热点问题、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等问题深入开展信息调研,为上级部门及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2017-04-01/xinjiang/2017/0401/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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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阿勒泰中心支局走进银行,积极开展窗口指导和监督工作。通过监测、约谈、现场核查、跟踪回访等有力措施,着力加强银行展业自律意识,重点关注银行展业原则落实情况、外汇内控制度完善和实施情况;摸清购汇底数开展真实性审核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引导银行和企业合规经营。 阿勒泰中心支局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效利用以银行展业自律为核心的外汇管理传导机制,加大一站式窗口指导和政策宣传力度,引导银行和企业合规经营,积极营造阿勒泰辖区良好的外汇市场环境。 2017-03-01/xinjiang/2017/0301/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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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下旬,阿克苏地区中心支局召开“学、转、促”专题会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体干部职工都要积极践行“学、转、促”要求;二是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尤其党员干部要进行更为深入的剖析,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三是要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学、转、促”活动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017-04-19/xinjiang/2017/0419/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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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阿克苏中心支局对建设银行阿拉尔支行首笔境内直接投资业务办理登记,从申请主体提交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审核流程、审核原则、系统录入流程、数据信息规范等方面进行规范指导。提高了银行对严格执行外汇管理政策重要性的认识,使银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切实落实“展业三原则”,掌握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提高数据质量,增强外汇管理的有效性。 2017-04-11/xinjiang/2017/0411/1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