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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3/content_70619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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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支持陕西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安排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拟在辖内西安市、宝鸡市和咸阳市实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并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6年4月9日前,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试点实施细则意见”字样,并随函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邮寄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8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外汇管理处(邮编:710002)。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2026年3月11日 2026-03-11/shaanxi/2026/0311/2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