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改革开放中推进外汇管理事业创新发展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潘功胜 1979年3月13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拉开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40年来,外汇管理部门始终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在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高效集约配置外汇资源的同时,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冲击。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外汇管理部门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成功抵御跨境资本流动高强度风险冲击,与新时代全面开放新格局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在实践中日趋完善。 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和开放型经济发展趋势,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在复杂条件下取得历史性成就 改革开放40年是人民币可兑换程度显著提高的40年。随着我国逐步成为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第二大外来直接投资国和第三大对外直接投资国,开放型经济发展对人民币可兑换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1996年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义务,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新世纪以来,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直接投资实现基本可兑换,外债从事前审批转向宏观审慎管理,跨境证券投资渠道不断拓展,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类标准评估,我国资本项目已具有较高可兑换程度。 改革开放40年是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加强的40年。40年来,人民币汇率制度经历了从官定汇率到市场决定、从固定汇率到有管理浮动汇率的重大演变。改革开放之初实行外汇留成制度,1980年以后逐步形成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制度。顺应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1994年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2005年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近年来,我国参与主体多元化、交易产品不断丰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的外汇市场持续创新发展,人民币汇率弹性不断增强,其外汇市场“自动稳定器”功能得以更好发挥,外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 改革开放40年是外汇储备在大规模经营和服务国家战略方面积累丰富经验的40年。1981年起,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外汇储备管理制度。新世纪以来,随着涉外经济发展,我国逐渐摆脱外汇资源短缺状态,外汇储备规模2006年以来稳居世界第一。一方面,面对国际金融市场大幅波动和大规模经营挑战,外汇储备加强中长期战略摆布,审慎优化货币和资产结构,保障安全性、流动性和保值增值,基本形成适应大规模外汇储备和我国国情的经营管理模式。截至2018年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3.07万亿美元,较1978年末增长1.84万倍。另一方面,外汇储备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拓展多元化运用。2003年成立中央汇金公司,创造性支持金融机构改革。2011年成立储备委贷办,不断拓展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坚持市场化原则,为服务“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40年是成功应对金融危机风险冲击的40年。外汇管理部门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在复杂的历史条件下有效维护外汇市场稳定,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采取多项措施,避免外部风险传染。2015年底至2017年初,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我国外汇市场几度出现较严重的“跨境资本大规模流出—外汇储备持续下降—人民币贬值压力增大”负向螺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外汇管理部门积极采取一系列稳定外汇市场的综合性措施,避免了可能发生的高强度外汇市场冲击。2018年以来,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外汇市场出现边际变化。外汇管理部门深入总结近年来成功应对外汇市场高强度风险冲击的实战经验,坚持底线思维,多措并举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有力维护了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在开放的环境中适应开放,与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以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统领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改革。“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同时带动管理重心从重审批转向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依法行政顶层设计,适时修订完善《外汇管理条例》。推进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改革,近年来先后实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企业单笔业务办理时间下降70%以上。提升跨境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贯彻事前准入+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大幅节约市场主体“脚底”成本。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开展外汇管理改革先行先试,打造外汇管理改革开放新高地和试验田。 具有中国特色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初步形成。宏观审慎从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大局出发,以防控大规模、不稳定跨境资本流动冲击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为总体目标,主要针对外汇市场顺周期波动,采取必要的逆周期管理工具,调控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强化对系统重要性机构监测监管。微观监管保持政策和执法标准跨周期稳定性、一致性和可预期性,坚持功能监管,加强行为监管,分类管理、合理引导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打击跨境套利、地下钱庄、非法网络炒汇等违法违规活动,强化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 开放条件下金融宏观调控政策框架经受住了经济周期考验。我国开放型经济体金融宏观调控框架,经受住了从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双顺差”,到美国量化宽松,再到美国复苏加息的完整周期考验。在这一框架下,外汇储备按照国务院、人民银行、外汇局三级授权管理,成为货币政策有效兼顾对内对外两组目标两组工具的重要载体和政策纽带,在我国成功抵御历次严重外部冲击中发挥了重要的“护城河”作用。 新时代明确新目标,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进一步增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文刊载于《人民日报》2019年03月11日17版) 2019-03-15/henan/2019/0315/579.html
-
2019年3月27日上午,文山州麻栗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天保信用社向越南农业农村发展银行河江省分行通过天保口岸调运越南盾现金7亿元(等值人民币约20万元)出境,并在文山州天保海关和边防的监管区域内完成现钞的清点交接,圆满完越南盾现钞跨境调出工作,意味着文山州越南盾外币现钞调出业务实现零突破。 2017年5月24日,文山州首笔越南盾外币现钞跨境调入成功后,打通了外币现钞点对点无缝运送渠道,有效满足当地企业和居民对跨币种、跨国境金融服务需求。随着此次越南盾跨境现钞调出业务的圆满成功,更好地完善了境内越南盾现钞合法回流通道,解决我国境内区域性越南盾的出清(最终平盘)和外币平仓问题。标志着文山州已实现了越南盾跨境现钞双向调运常态化,极大提升口岸地区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2019-03-29/yunnan/2019/0329/589.html
-
截至2018年12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34877亿元人民币(等值19652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47604亿元人民币(等值6936亿美元),占35%;短期外债余额为87273亿元人民币(等值12716亿美元),占65%。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2%。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15941亿元人民币(等值2323亿美元),占12%;中央银行债务余额为2030亿元人民币(等值296亿美元),占1%;银行债务余额为61683亿元人民币(等值8987亿美元),占46%;其他部门债务余额为40649亿元人民币(等值5923亿美元),占30%;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4574亿元人民币(等值2123亿美元),占11%。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8133亿元人民币(等值4099亿美元),占21%;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6979亿元人民币(等值3931亿美元),占20%;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3184亿元人民币(等值4835亿美元),占24%;债务证券余额为29394亿元人民币(等值4283亿美元),占22%;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67亿元人民币(等值97亿美元),占1%;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4574亿元人民币(等值2123亿美元),占11%;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1946亿元人民币(等值284亿美元),占1%。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43885亿元人民币(等值6394亿美元),占33%;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0992亿元人民币(等值13258亿美元),占67%。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2%,欧元债务占8%,港币债务占5%,日元债务占2%,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3%。 2018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为14.4%,债务率为74.1%,偿债率为5.5%,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1.4%,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贸易信贷与预付款等数据,修订了2017年末至2018年9月末各季度全口径外债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负债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债务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偿债率即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等外债风险指标的国际公认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 附表:中国2018年12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8年12月末 2018年12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15941 2323 短期 1349 19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349 197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14592 2126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253 1640 贷款 3339 48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2030 296 短期 1218 178 货币与存款 1020 149 债务证券 198 29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812 118 SDR分配 667 9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45 21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61683 8987 短期 49660 7236 货币与存款 32153 4685 债务证券 4381 638 贷款 13001 189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24 18 长期 12023 1752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8853 1290 贷款 3113 45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7 8 其他部门 40649 5923 短期 31429 4579 货币与存款 10 2 债务证券 248 36 贷款 3900 56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6507 3862 其他债务负债 764 111 长期 9220 1343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3112 453 贷款 4780 696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72 69 其他债务负债 856 125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4574 2123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9035 1316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330 48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5208 759 外债总额头寸 134877 19652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14年末以来中国全口径外债情况表 金额单位:亿美元 2014年12月末 2015年3月末 2015年6月末 2015年9月末 2015年12月末 2016年3月末 2016年6月末 2016年9月末 2016年12月末 2017年3月末 2017年6月末 2017年9月末 2017年12月末 2018年3月末 2018年6月末 2018年9月末 2018年12月末 广义政府 1134 1124 1121 1048 1114 1143 1131 1210 1239 1226 1402 1548 1687 1917 2160 2293 2323 短期 73 0 8 0 30 58 94 111 122 101 117 144 170 188 214 206 197 货币与存款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债务证券 73 0 8 0 30 58 94 111 122 101 117 144 170 188 214 206 197 贷款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长期 1061 1124 1113 1048 1084 1085 1037 1099 1117 1126 1285 1404 1516 1729 1946 2087 2126 SDR分配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债务证券 511 586 583 576 615 608 580 662 697 713 775 890 1006 1215 1437 1593 1640 贷款 549 539 530 472 469 477 457 437 421 413 509 514 510 514 509 494 48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中央银行 427 355 380 409 430 747 802 673 555 254 333 253 234 249 267 395 296 短期 105 82 81 116 132 210 208 182 89 122 178 129 108 126 119 143 178 货币与存款 105 82 81 116 132 210 208 182 89 122 178 129 108 126 119 143 149 债务证券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9 贷款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长期 322 273 299 293 298 537 593 492 466 133 156 124 126 123 148 252 118 SDR分配 101 96 98 98 97 98 98 98 94 95 97 99 100 102 98 98 97 货币与存款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债务证券 26 30 42 51 55 56 119 9 0 0 0 0 0 0 0 0 0 贷款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95 147 159 144 147 382 377 386 372 38 58 25 27 22 50 155 21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9166 8177 8139 7036 6120 5581 5787 5969 6042 6795 7683 8392 8455 9149 9009 8941 8987 短期 8123 7123 7082 5901 5020 4585 4690 4710 4677 5350 6105 6702 6696 7313 7241 7148 7236 货币与存款 4925 4292 4468 3765 3184 3018 3133 3141 3022 3420 3942 4215 4249 4703 4591 4535 4685 债务证券 52 0 40 894 755 561 511 442 460 487 492 683 709 778 812 751 638 贷款 3143 2830 2573 1242 1081 1003 1047 1127 1194 1443 1670 1787 1722 1798 1786 1839 189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 1 1 0 0 3 0 0 0 0 1 16 15 33 52 23 18 长期 1043 1054 1057 1135 1100 997 1097 1259 1364 1445 1578 1690 1760 1836 1768 1794 1752 货币与存款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债务证券 547 572 611 634 657 586 652 765 800 839 905 1040 1147 1227 1222 1296 1290 贷款 495 481 445 499 442 405 443 492 562 603 669 643 606 602 538 490 45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 1 1 1 1 6 2 2 2 2 3 7 7 7 8 8 8 其他部门 5125 5033 5046 4754 4272 3799 3812 4043 4277 4027 4125 4453 5212 5490 5611 5949 5923 短期 3940 3809 3737 3459 3041 2607 2673 2928 3126 2909 2997 3258 3978 4181 4301 4615 4579 货币与存款 0 0 0 0 0 0 1 1 1 1 1 1 1 2 2 1 2 债务证券 39 40 30 14 9 4 20 2 4 2 3 21 28 41 41 41 36 贷款 613 691 769 644 355 258 274 286 285 269 317 362 354 602 644 654 56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3285 3068 2935 2797 2673 2339 2372 2636 2833 2635 2499 2733 3461 3386 3476 3795 3862 其他债务负债 3 10 3 4 3 5 5 3 4 3 177 141 133 150 138 124 111 长期 1184 1224 1310 1295 1231 1192 1139 1115 1151 1118 1128 1195 1234 1309 1310 1334 1343 货币与存款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债务证券 201 205 270 263 211 183 171 178 217 206 248 293 319 378 386 401 453 贷款 919 958 980 973 868 861 821 785 782 762 730 732 726 745 733 749 696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59 55 52 50 48 42 42 47 50 47 45 49 62 60 62 68 69 其他债务负债 7 6 7 9 104 106 105 105 101 103 105 121 127 126 129 116 125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948 2299 2371 2308 1894 2028 2014 2079 2045 2028 2036 2105 1991 2091 2129 2105 2123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685 1991 2020 1974 1590 1631 1606 1587 1505 1499 1487 1513 1331 1379 1357 1332 1316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3 3 3 3 2 5 8 13 18 21 30 35 44 46 58 50 48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261 305 348 331 301 392 400 479 523 508 519 557 616 666 713 723 759 外债总额头寸 17799 16988 17057 15554 13830 13299 13546 13974 14158 14330 15579 16751 17580 18896 19176 19684 19652 注:官方网站主页“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2019-03-29/safe/2019/0329/12820.html
-
2019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9941亿元,支出10750亿元,逆差80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8874亿元,支出8299亿元,顺差575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067亿元,支出2451亿元,逆差138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476亿美元,支出1596亿美元,逆差12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317亿美元,支出1232亿美元,顺差85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58亿美元,支出364亿美元,逆差20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9年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809 -120 9,941 1,476 -10,750 -1,596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575 85 8,874 1,317 -8,299 -1,232 2.服务贸易差额 -1,384 -206 贷方 1,067 158 借方 -2,451 -364 2.1加工服务差额 79 12 贷方 80 12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0 3 贷方 29 4 借方 -9 -1 2.3运输差额 -212 -31 贷方 212 31 借方 -424 -63 2.4旅行差额 -1,270 -189 贷方 129 19 借方 -1,399 -208 2.5建设差额 39 6 贷方 67 10 借方 -28 -4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4 -6 贷方 10 1 借方 -54 -8 2.7金融服务差额 8 1 贷方 17 3 借方 -9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12 -17 贷方 33 5 借方 -145 -22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5 1 贷方 129 19 借方 -124 -18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50 22 贷方 350 52 借方 -200 -30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3 0 借方 -14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36 -5 贷方 9 1 借方 -45 -7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9-03-29/henan/2019/0329/584.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2月,银行结汇6997亿元人民币(等值1039亿美元),售汇8011亿元人民币(等值1189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013亿元人民币(等值150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6315亿元人民币,售汇733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02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682亿元人民币,售汇67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9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973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32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644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335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7388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403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176亿元人民币。 2019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19290亿元人民币(等值2849亿美元),累计售汇19485亿元人民币(等值2879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95亿元人民币(等值30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1787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786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41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62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0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204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951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1095亿元人民币。 2019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5696亿元人民币(等值2330亿美元),对外付款14674亿元人民币(等值2178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022亿元人民币(等值152亿美元)。 2019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9292亿元人民币(等值5805亿美元),对外付款35463亿元人民币(等值524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829亿元人民币(等值56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 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9-03-19/henan/2019/0319/580.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2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2019年2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19年2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特点? 答:2019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形势持续向好,但从月度数据看,因受春节季节性因素的影响,波动较大。因此,将1、2月份外汇收支数据综合起来看会更加客观准确。具体来看: 2019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更趋平稳。一是银行结售汇逆差收窄,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1至2月,银行结售汇月均逆差15亿美元,较2018年下半年月均水平收窄87%。二是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呈现较大顺差。1至2月,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月均顺差283亿美元,2018年下半年为月均逆差100多亿美元。三是外汇储备余额稳中有升。2月末,外汇储备余额较2018年末上升175亿美元,外汇市场供求平衡是储备稳定的基础,储备投资的资产价格上涨等因素推动外汇储备估值增加、余额上升。 主要渠道的跨境资金流动状况进一步改善。一是货物贸易项下外汇净流入和净结汇增多,1至2月银行代客货物贸易涉外收付款和结售汇顺差均呈现上升态势,月均顺差较2018年下半年月均水平分别增长1.9倍和25%。二是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项下外汇净结汇有所增多,1至2月银行代客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月均净结汇分别为40亿和1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5倍和4%。三是个人结售汇保持基本稳定,1至2月净购汇同比下降19%。四是远期结售汇签约已连续6个月保持顺差,1至2月月均顺差81亿美元,2018年同期为逆差。 展望未来,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将持续存在。从主要的影响因素看,首先,我国经济发展拥有足够的韧性、巨大的潜力,宏观政策将强化逆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财政金融风险总体可控,外汇储备充足,为外汇市场稳定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其次,我国全方位地推动对外开放,为境外资本投资境内市场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基础。此外,中美经贸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美联储加息预期明显弱化等因素也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当然,外部环境仍存在不确定因素,我们将继续加强监测、深入分析形势变化,不断完善汇率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管理框架,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2019-03-20/henan/2019/0320/581.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2019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更趋平稳,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付款均呈现顺差。从相关统计数据看:一是银行结售汇差额由逆转顺。1月份,银行结汇环比增长9%,售汇下降2%,结售汇顺差121亿美元。二是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顺差进一步扩大。1月份,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入环比增长6%,涉外支出下降6%,涉外收付款顺差413亿美元,较2018年12月顺差3亿美元明显增加。三是外汇储备余额继续回升。总的来看,1月份境内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汇率上升,主要金融资产价格有所上涨,共同推动当月外汇储备余额上升152亿美元。 外汇市场预期继续改善,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呈现积极变化。2019年以来,市场主体结汇意愿上升、购汇意愿继续下降。1月份,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3%,环比上升3个百分点;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4%,环比下降1个百分点。在此情况下,1月份主要渠道的外汇收支状况均呈现积极变化。一是银行代客货物贸易结售汇顺差和涉外收付款顺差环比分别增长96%和2.9倍。二是直接投资项下结售汇和涉外收付款均延续较大顺差。三是证券投资项下结售汇由逆转顺,涉外收付款顺差环比增长70%。四是个人购汇继续稳中有降,同比减少11%。五是远期结售汇签约连续5个月保持顺差格局。 今年以来,我国宏观政策强化逆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增强了市场信心,起到了稳定外汇市场的作用。下一步,我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将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有助于夯实我国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 2019-03-05/henan/2019/0305/586.html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文印发,以下简称《规定》),按照服务实体经济、统筹资金使用、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管理,对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项下的外债和境外放款实行“一次性登记”。二是扩充新的政策红利。允许跨国公司备案后直接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在相关资金结汇和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三是调整优化账户功能。跨国公司主办企业以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国内资金主账户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账户币种和数量均无限制。四是取消合作银行不超过3家的限制,取消企业在备案前“应明确外债、境外放款集中额度在各家开户银行的具体分配”限制。五是取消手工报表,通过电子化手段及时采集相关数据。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加强统计监测,通过风险评估、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等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2019-03-21/henan/2019/0321/582.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2.8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1.6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38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1.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4.6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6896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8.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1万亿美元)。 2019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32.4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79万亿美元)。(完) 2019-03-26/henan/2019/0326/583.html
-
附件:4月1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9-04-01/ningbo/2019/0401/9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