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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2018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结束后,内蒙古分局积极行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日前,分局师立强副行长主持召开分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习总局2018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精神,研究提出了落实意见。要求分局全体人员全面学习和深入领会潘功胜局长及各位副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学习借鉴三家分局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各项外汇管理工作层次和质量。8月9日,召开全区金融管理工作会议,向全区外汇指定银行传达学习总局2018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精神,要求各银行认真学习贯彻总局会议精神,特别是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下,要深刻领会和正确传导总局政策意图,发挥好代位监管职责和市场一线优势,统筹协调好合规经营、业务发展和服务实体三者间关系,共同维护健康、稳定的辖区外汇市场秩序。 2018-08-10/neimenggu/2018/0810/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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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围绕持续深化资本项目“放、管、服”改革,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的工作部署,外汇局内蒙古分局通过召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现场交流会,在地方权威媒体、政府网站刊发专题报道、印制政策宣传手册、走访重点企业银行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政策宣传,累计对近千人次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改革政策成为自治区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推进器。全年自治区各类市场主体通过资本项目政策通道,利用境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引入资金,拓展了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 2018-05-16/neimenggu/2018/0516/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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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8年7月末,自治区新登记外债笔数、金额和流入金额呈现大幅增长态势,涉及币种、行业、债务类型等也逐渐丰富。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跨境融资呈现增长态势原因。一是境外融资利率低、手续简,帮助企业节约成本。二是部分企业境内借款难度大,跨境融资缓解资金紧张。三是政府等部门政策推动,助力跨境融资增长。外债增长将对我区经济产生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2018-08-30/neimenggu/2018/0830/3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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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0年7月31日) 2020-08-12/shenzhen/2020/0812/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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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际收支处组织全体职工深入学习徐加爱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贯彻落实两个条例为契机,深入领会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会后要继续自学讲话内容并深刻领悟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条例的重大意义、政治性、针对性和规范性。二是坚持贯彻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三是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首要任务,着眼提升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注重培养复合型领导干部。四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开展廉政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梳理工作中存在的岗位风险点,及时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2018-12-05/neimenggu/2018/1205/4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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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外汇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充分发挥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助力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助力外汇“放管服”改革,优化外汇管理服务水平,及时公开外汇管理办事指南。二是加大信息发布量,提升外汇管理工作透明度。依托政府网站平台,完全公开了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分局动态、管理信息、特色服务等内容,较好发挥了网站信息公开、对外宣传和服务公众功能。三是及时高效做好咨询反馈,及时接听热线电话,耐心解答公众关切问题,对公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并做好后续反馈。 四是全力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管理。严格信息审批与发布流程,全面推进分局政府网站的规范化建设,落实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确保网站安全。 2019-02-01/neimenggu/2019/0201/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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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是内蒙古涉外经济发展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区5000多家外贸进出口企业中,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占九成。一个时期以来,外汇局内蒙古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对外开放政策,积极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多措并举支持涉外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健康发展,2018年前9个月,全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跨境收支同比增长,发展活力初步显现。一是拓展地方法人银行远期结售汇资格,丰富汇率避险渠道。二是地方法人机构与毗邻俄蒙跨境融资健康发展,“走出去”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一定改善。三是坚持差异化监管原则,促进口岸个体工商户对外贸易快速发展。四是发挥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桥梁纽带作用,畅通政策传导。 2018-11-16/neimenggu/2018/1116/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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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146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1456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941亿元,储备资产减少519亿元。 2019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98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2912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3075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5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6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0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5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19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33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214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0.6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138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76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8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08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293亿美元,初次收入顺差37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5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430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454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24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9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33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154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100亿SDR,储备资产减少55亿SDR。 按SDR计值,2019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36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309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327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7亿SDR。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19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19年二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3,146 462 333 贷方 2 50,246 7,374 5,325 借方 3 -47,101 -6,913 -4,992 1.A 货物和服务 4 3,733 548 396 贷方 5 45,563 6,687 4,829 借方 6 -41,830 -6,139 -4,433 1.A.a 货物 7 8,218 1,206 871 贷方 8 41,532 6,095 4,402 借方 9 -33,314 -4,889 -3,531 1.A.b 服务 10 -4,486 -658 -475 贷方 11 4,031 592 427 借方 12 -8,516 -1,250 -903 1.B 初次收入 13 -810 -119 -86 贷方 14 4,215 619 447 借方 15 -5,026 -738 -533 1.C 二次收入 16 223 33 24 贷方 17 468 69 50 借方 18 -245 -36 -2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456 214 154 2.1 资本账户 20 -4 -1 0 贷方 21 2 0 0 借方 22 -6 -1 -1 2.2 金融账户 23 1,460 214 155 资产 24 -2,914 -428 -309 负债 25 4,374 642 464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941 138 100 2.2.1.1 直接投资 27 587 86 62 资产 28 -1,750 -257 -186 负债 29 2,337 343 248 2.2.1.2 证券投资 30 244 36 26 资产 31 -1,555 -228 -165 负债 32 1,799 264 191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66 10 7 资产 34 169 25 18 负债 35 -103 -15 -11 2.2.1.4 其他投资 36 45 7 5 资产 37 -296 -43 -31 负债 38 341 50 36 2.2.2 储备资产 39 519 76 55 3.净误差与遗漏 40 -4,601 -675 -488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2019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5,984 882 636 贷方 2 95,651 14,104 10,158 借方 3 -89,666 -13,222 -9,523 1.A 货物和服务 4 5,372 791 570 贷方 5 86,034 12,686 9,137 借方 6 -80,663 -11,895 -8,567 1.A.a 货物 7 14,138 2,084 1,501 贷方 8 77,994 11,500 8,283 借方 9 -63,856 -9,416 -6,782 1.A.b 服务 10 -8,766 -1,293 -931 贷方 11 8,040 1,186 854 借方 12 -16,806 -2,479 -1,785 1.B 初次收入 13 244 37 26 贷方 14 8,740 1,289 928 借方 15 -8,496 -1,252 -902 1.C 二次收入 16 369 54 39 贷方 17 877 129 93 借方 18 -508 -75 -5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2,912 430 309 2.1 资本账户 20 -6 -1 -1 贷方 21 8 1 1 借方 22 -14 -2 -1 2.2 金融账户 23 2,918 430 310 资产 24 -5,152 -759 -547 负债 25 8,070 1,190 85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3,075 454 327 2.2.1.1 直接投资 27 2,378 352 253 资产 28 -3,170 -467 -337 负债 29 5,548 819 589 2.2.1.2 证券投资 30 1,557 230 166 资产 31 -2,647 -390 -281 负债 32 4,205 621 447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4 1 0 资产 34 116 17 12 负债 35 -112 -16 -12 2.2.1.4 其他投资 36 -864 -128 -92 资产 37 706 105 75 负债 38 -1,570 -233 -167 2.2.2 储备资产 39 -157 -24 -17 3.净误差与遗漏 40 -8,896 -1,312 -945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2019-10-09/neimenggu/2019/1009/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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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9月,银行结汇11502亿元人民币(等值1625亿美元),售汇11745亿元人民币(等值1659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43亿元人民币(等值34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0241亿元人民币,售汇10652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412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1261亿元人民币,售汇109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6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053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66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384亿元人民币。截至9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491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490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1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464亿元人民币。 2019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94839亿元人民币(等值13829亿美元),累计售汇98132亿元人民币(等值14311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3292亿元人民币。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8731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992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60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752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20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683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1621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441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7203亿元人民币。 2019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1521亿元人民币(等值3040亿美元),对外付款21682亿元人民币(等值3063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61亿元人民币(等值23亿美元)。 2019年1-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80328亿元人民币(等值26315亿美元),对外付款180231亿元人民币(等值26289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97亿元人民币。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9-10-29/neimenggu/2019/1031/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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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下合称“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 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是中国金融市场开放最重要的制度之一。自2002年实施QFII制度、2011年实施RQFII制度以来,来自全球31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400家机构投资者通过此渠道投资中国金融市场,在分享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成果的同时,也积极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多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一直坚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主动推进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持续推动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外汇管理改革,已于2018年取消相关汇兑限制。此次全面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合格境外投资者外汇管理领域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今后,具备相应资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只需进行登记即可自主汇入资金开展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金融市场的便利性将再次大幅提升,中国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也将更好、更广泛地被国际市场接受。 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在按程序报请国务院取消相应行政许可项目,待批准后,由国务院统一对外公布。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不断采取有力措施扩大对外开放,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程度。同时,在开放中适应开放,切实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完) 2019-09-23/neimenggu/2019/0923/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