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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4月,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56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10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东籍鲁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鲁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194.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2.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黑龙江籍石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石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6笔,金额合计101.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5.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福建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金额合计209.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广东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11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83.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境外个人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1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67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四川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金额合计861.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9笔,金额合计10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6月至10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0笔,金额合计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7-16/guangxi/2021/0716/1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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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6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140亿美元,较5月末下降78亿美元,降幅为0.24%。 2021年6月,外汇市场平稳运行,外汇交易保持理性。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疫苗进展、主要国家货币及财政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震荡上行,主要国家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下降,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展望未来,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全球经济形势和国际金融市场仍面临较多风险因素。但我国经济运行稳中加固、稳中向好,内生动力逐步增强,将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1-07-07/guangxi/2021/0707/1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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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促进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现对《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补充公告如下: 一、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称备案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 二、下列事项无需办理税务备案: (一)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 (二)财政预算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 三、备案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和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一)通过电子税务局等在线方式填报; (二)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并填报; (三)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报。 四、备案人选择在电子税务局等在线方式办理备案的,应完整、如实填写《备案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备案人完成备案后,可凭《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五、备案人选择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备案的,对于提交资料齐全、《备案表》填写完整的,主管税务机关无需当场进行纳税事项审核,应在系统录入《备案表》信息、生成《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备案人可凭《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一条第二款、第二条第二款、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和附件2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6月29日 2021-07-02/guangxi/2021/0702/1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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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7日上午,为服务好涉外主体,助力地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参加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西分会、柳州市人民政府、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联合举办的柳州螺蛳粉“云展会”暨政银企对接会,向线上线下130多家企业深入讲解外汇收支便利化、跨境融资和跨境人民币等外汇政策,宣传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此次活动是柳州市中心支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践行“金融为民、外汇惠民”初心的重要举措之一,加强了政银企在柳州螺蛳粉产业上的进一步合作,让政策直达企业,帮助涉外主体用好、用足、用活各项外汇政策红利。 2021-07-28/guangxi/2021/0728/1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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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百强千企聚链”工程,推广汇率风险中性理念,7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贵港市中心支局对柳州银行贵港分行开展了实地调研。柳州银行贵港分行介绍了相关外贸企业的基本情况、外汇业务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随后双方就“百强千企聚链”工程和汇率风险中性进行了深入探讨。柳州银行贵港分行表示将积极响应号召,多策并举,将两项工作贯穿到服务企业的各个环节,推动更多企业“上链”,并引导企业树立风险中性理念,完善汇率风险管理。 2021-07-16/guangxi/2021/0716/2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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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3日-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张春光副行长、国际收支处易扬副处长一行到桂林日盛食品有限公司、桂林溢达纺织有限公司开展进出口企业调研。调研组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出口收汇以及跨境投融资等情况,向企业推介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业务,宣传外汇便利化政策,引导企业树立汇率中性意识,并对接银行为企业提供融资及汇率避险方案。 2021-07-16/guangxi/2021/0716/1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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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4日,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融惠八桂践使命”实践活动,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在桂林市召开外汇及跨境人民币政策银企对接座谈会,为企业和银行牵线搭桥,将“金融为民”理念落到实处。座谈会邀请了桂林辖区5家企业和4家银行代表参加。会上外汇局分别听取了企业和银行的涉外业务情况介绍,并针对企业在贸易收付汇、跨境投融资、汇率避险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外汇及跨境人民币政策的对接。 2021-07-16/guangxi/2021/0716/1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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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惠企为民十心”工程,2021年7月21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北海市中心支局联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深入到北海工业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惠企为民十心”工程活动。北海市中心支局曾雁副局长带队走访了冠捷显示科技(北海)有限公司和广西三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现场调研企业生产运营情况,与企业座谈了解外汇服务与融资需求,向企业介绍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业务。调研组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积极运用外汇衍生品规避汇率风险,并向企业宣传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推动便利化政策进一步扩面增效。 2021-07-22/guangxi/2021/0722/1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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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1年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加大使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融资力度,2021年7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河池市中心支局召开2021年上半年跨境人民币暨区块链融资平台工作座谈会,河池市中心支局主要负责人、各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员等共17人参会。 会上,河池市中心支局介绍了2021年上半年河池市跨境人民币结算和区块链融资情况,并部署下半年工作。各银行对上半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汇报,并交流创新工作的方法,分享先进的经验成效。本次会议的召开将推动2021下半年河池市跨境人民币结算和跨境金融区块链融资的提质增效,有助于更好服务涉外企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2021-07-28/guangxi/2021/0728/2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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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崇左市中心支局会见银联国际有限公司调研组一行,就中越两国边境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以及推动中越双边本币货币合作等展开深入交流。银联国际B2B团队向崇左市中心支局系统介绍了其银行卡收单、跨境支付、跨境电商等应用场景,崇左市中心支局向银联国际讲解了崇左市边境贸易发展现状、困难和下一步计划。会上,广西北部湾银行崇左分行还就跨境金融合作的需求、方向等与银联国际交换意见。崇左市中心支局倪玮局长以座谈会达成的共识为基础,提出“明确落实、通力合作”共推人民币国际化总结性意见。 2021-07-22/guangxi/2021/0722/20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