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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 2024-12-02/shenzhen/2024/1202/1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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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 2024-11-04/shenzhen/2024/1104/1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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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时间序列 2024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3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4-11-18/shenzhen/2024/1118/1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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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时间序列(BPM6) 2024-10-08/shenzhen/2024/1008/1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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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4年9月) 2024-11-04/shenzhen/2024/1104/19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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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4年8月) 2024-09-29/shenzhen/2024/0929/1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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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紧紧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组织全辖认真开展宪法及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宣传培训组织有力,形成良好学习氛围。东莞、惠州市分局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坚定干部职工宪法信仰。珠海市分局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线上答题活动,提升宣传工作实效。韶关、中山市分局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4年度法治人物》专题节目,引导干部职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恪守法治原则、秉公执法。湛江市分局在行内电子屏、政务服务大厅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以及《法律,是怎样守护着你》《宪法知识,你了解多少》等宣传视频,进一步感悟宪法精神与力量。东莞市分局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贯彻宪法和法律的价值立场”为题,举办宪法专题讲座。惠州、汕头等地市分局邀请外部律师为干部职工讲授专题讲座,探讨预防和解决行政纠纷的方法。 ——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宪法宣传全面开展。各地市分局积极联合当地人民银行,市委宣传部、司法局等政府部门以及银行机构,在市民广场、主题公园、健身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举办宪法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展板、张贴标语、发放资料、现场讲解答疑等方式,普及宪法和外汇知识,引导群众合法合规办理外汇业务。此外,在联合活动中,揭阳市分局设置法治春联、“非遗”剪纸等趣味活动;江门市分局通过图片展览、影像展播、有奖问答、才艺表演等多种方式,吸引众多市民群众积极参与;东莞、湛江市分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推送精心制作的宪法宣传作品;湛江、茂名市分局深入旺山村党群服务中心、遂溪县岭北镇田增村等村镇普及宪法和外汇知识;佛山市分局利用银行机构企业沙龙向企业员工普及外汇政策;肇庆市分局发挥外汇业务直联点优势,在各县(区)举办多场政策宣讲会;汕头市分局前往汕头市综合保税区企业开展普及宪法知识宣传活动。 2024-12-20/guangdong/2024/1210/2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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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外汇局北京市分局印发实施《北京市“科汇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京汇发〔2024〕75号),鼓励外资设立非企业科研机构,便利科研资金跨境使用。这是北京市分局继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以来,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 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北京市符合条件的非企业科研机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注销,以及开办资金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参照境内直接投资(FDI)方式进行管理,由北京辖内银行办理相关业务。二是非企业科研机构以外汇开办资金或结汇所得人民币开展股权投资,应由接收再投资的境内主体向所属外汇局辖内银行提交材料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开展接收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地区的企业适用试点政策。三是北京市符合条件的非企业科研机构可参与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四是非企业科研机构未按要求办理相关业务的,北京市分局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暂停或取消其试点业务。 下一步,外汇局北京市分局将加大政策实施和工作推进力度,对辖内银行开展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做好对试点参与主体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持续优化北京地区营商环境,为境内外科研机构密切合作提供政策支持,推进外汇领域金融高水平开放。 2025-01-02/beijing/2025/0102/2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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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稳妥有序推动资本项目高质量开放,不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模式。自2019年以来,跨国公司资金池政策持续演进,制度不断创新,业务模式逐步优化升级,现已形成“本外币并行、高低版搭配”的政策框架。政策的持续迭代优化,充分释放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池政策改革红利,得到市场主体的热烈响应。截至2024年11月末,广东(不含深圳)已有101家主办企业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池试点业务,分别集中外债、境外放款额度2380.74亿美元、609.42亿美元,惠及境内外成员企业1194家,极大便利了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将扎根实践做好辖内银行、企业等经营主体的政策指导和服务工作,扩大政策惠及面,让更多跨国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同时,密切关注跨境资金运营的新需求、新业态和新模式,不断完善试点政策,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需求,持续释放本外币资金池试点政策红利,更好地服务广东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4-12-31/guangdong/2024/1231/2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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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各银行: 为进一步鼓励外资设立非企业科研机构,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在北京市实施“科汇通”业务试点,便利境外科研资金汇入北京市科研机构及使用。 为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制定了《北京市“科汇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反馈。 联系电话:68559832 附件:北京市“科汇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5-01-02/beijing/2025/0102/2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