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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71169亿元人民币(等值24909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4985亿元人民币(等值10912亿美元),占44%;短期外债余额为96184亿元人民币(等值13997亿美元),占56%。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7%。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28553亿元人民币(等值4155亿美元),占17%;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5710亿元人民币(等值831亿美元),占3%;银行外债余额为73246亿元人民币(等值10659亿美元),占43%;其他部门(含关联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3660亿元人民币(等值9264亿美元),占37%。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8086亿元人民币(等值4087亿美元),占16%;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6504亿元人民币(等值3857亿美元),占15%;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8694亿元人民币(等值5631亿美元),占23%;债务证券余额为47754亿元人民币(等值6949亿美元),占28%;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347亿元人民币(等值487亿美元),占2%;关联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21254亿元人民币(等值3093亿美元),占12%;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5530亿元人民币(等值805亿美元),占3%。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76492亿元人民币(等值11131亿美元),占45%;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4677亿元人民币(等值13778亿美元),占55%。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5%,欧元债务占7%,港币债务占4%,日元债务占2%,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2%。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3年3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3年3月末 2023年3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28553 4155 短期 1638 238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638 238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6915 3917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3155 3370 贷款 3760 54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5710 831 短期 1936 282 货币与存款 1146 167 债务证券 791 115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3774 549 SDR分配 3347 48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427 62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73246 10659 短期 57977 8437 货币与存款 37535 5462 债务证券 4616 672 贷款 15312 222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15 75 长期 15269 2222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401 1659 贷款 3789 55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79 12 其他部门 42406 6171 短期 29619 4310 货币与存款 13 2 债务证券 107 16 贷款 1774 25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6040 3790 其他债务负债 1685 245 长期 12787 186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047 880 贷款 3452 50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64 67 其他债务负债 2825 411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21254 3093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1709 1704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218 177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8327 1212 外债总额头寸 171169 24909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3-06-30/henan/2023/0630/1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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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国际收支统计“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n_gjsz@126.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邮编:450040)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国际收支统计“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2023年8月2日 2023-08-02/henan/2023/0802/15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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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喜迎建党102周年,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2023年6月7日,中共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总支部委员会举办了“学习二十大 ‘豫’你‘汇’未来”庆“七一”主题演讲比赛。外汇局河南省分局机关3个处室和全省17个中心支局分别组队参加比赛。 此次比赛共有20个节目,选手们回顾了党的百年奋斗历程,讲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历史意义,分享了从事外汇管理工作的切身感受,表达了献身外汇管理事业的决心。选手们通过意气风发的激扬文字,展示的是风采,体现的是底蕴,表达的是对党的赤子之心,吹响的是服务涉外经济发展的冲锋号,“汇”出的是中华民族的美好前景! 此次活动,充分展示了河南省外汇管理系统党员干部昂扬的精神面貌和满满的正能量,彰显了广大党员干部勇担时代使命、坚定金融为民的初心,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外汇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党建业务融合,更加坚定以奋发有为的状态做好新时代外汇管理工作的信心,推动全省外汇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3-06-13/henan/2023/0613/1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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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3月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3年一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3年一季度,我国外债规模有所回升,结构保持基本稳定。截至2023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4909亿美元,较2022年末增加381亿美元,增幅2%。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45%,与2022年末持平;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4%,较2022年末下降1个百分点。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我国经济运行开局良好,外债规模有所增长。2023年一季度,我国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局,社会生产及融资需求企稳回升。受银行货币与存款余额增长推动,我国外债规模有所增长。 预计未来我国外债规模将继续保持稳定。随着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紧缩节奏放缓,有关外溢影响将逐步减弱。同时,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为我国外债规模稳定提供了根本支撑。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6-30/henan/2023/0630/1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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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国家外汇局局长潘功胜会见韩国央行行长李昌镛一行。双方就宏观经济形势及中韩金融合作等议题交换了意见。(完) 2023-07-03/henan/2023/0703/1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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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司的QDII额度能否以人民币资金出境购买境外人民币债券? 答:您好,根据《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1号)第十一条,合格投资者可通过托管人以外汇或人民币形式汇出入境外投资资金。 2023-10-26/henan/2023/1026/1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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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国家外汇局局长潘功胜会见来访的奥地利央行行长霍尔兹曼。双方就共同关心的经济金融议题交换了意见。(完) 2023-07-05/henan/2023/0705/1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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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宣布了中央决定:潘功胜同志任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免去郭树清同志的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职务、易纲同志的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副书记职务。 2023-07-03/henan/2023/0703/1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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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谋新篇、开新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外汇管理政策传导落地,提振出口企业发展信心,2023年1月4日,外汇局周口市中心支局赴辖区特色外贸产业集聚地鹿邑县走访调研化妆刷企业。 鹿邑县是全国最大的化妆刷生产出口基地。外汇局周口市中心支局此次选取鹿邑县正浩化妆刷制品厂、鹿邑县鑫荣工艺品有限公司等6家化妆刷企业走访调研。“受此波新冠病毒感染影响,企业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如何?”“企业出口收汇差额的原因是什么?”“企业上下游供应链是否完全通畅?”走访调研人员带着一系列问题,向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生产经营、出口收汇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随后,走访调研人员向企业重点宣讲了汇率避险、贸易信贷报告等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支持企业加强汇率风险管理,指导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充分享受外汇管理等各项政策红利。 下一步,外汇局周口市中心支局将继续走进企业一线,常态化实地调研,贴心辅导,精准宣讲,提升企业政策执行水平,营造公平公正的涉外经营环境,促进辖区涉外经济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 2023-01-05/henan/2023/0105/1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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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境内企业A拟从境外卖方B处收购境外公司C股权,股权收购的价款是否必须支付至境外?如果在中国境内支付是否合规?如果不合规请问具体是违反了什么规定(烦请告知具体的规则名称和具体的条文)?谢谢! 答:您好,境内机构在出资收购境外股权之前,应到注册地银行申请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境内非金融企业收购境外公司的出资方式应以商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为准。原则上,股权收购价款应支付至境外卖方B在境内外依法开立的账户。根据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已下放银行,相关问题可咨询经办银行。 2023-07-14/henan/2023/0714/1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