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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研判近期国际国内形势对辖区涉外业务的影响,做好应对措施,同时,探讨依托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币创新试点政策及总局近期出台的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以优质服务帮助企业度过难关的方法思路,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州中心支局于9月14日组织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召开优化外汇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座谈会,刘卫局长主持会议。 会议分析了当前特殊时期下涉外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交流了各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举措和成效,反映了银行对外汇管理政策的相关诉求。刘局长提出,银行应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在保证真实性的基础上,尽量简化流程,能办即办。积极开展业务创新和突破,把握不准的,及时请示报备。充分认识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性,大力推动本币结算,发挥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及合作中心区位优势,拓展面向哈萨克斯坦及中亚各国的人民币融资业务,推动人民币输出和双向循环。 2020-09-15/xinjiang/2020/0915/1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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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8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646亿美元,较7月末上升102亿美元,升幅为0.3%。 8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保持平稳,外汇供求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总体上涨,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有所上升。 当前,全球疫情尚未得到全面控制,国际经济金融领域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但我国经济稳定恢复、向好态势持续发展,继续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实行更高水平开放,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继续支持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 2020-09-23/xinjiang/2020/0923/1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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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外汇服务质量,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以下简称《指引》)。《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指引》按照简洁清晰、便利使用的原则,全面整合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现有法规,精简部分业务流程和办理业务所需材料,同步废止法规29件,实现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办理“一本通”,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办理外汇相关业务。《指引》不涉及现有政策实质改动和重大调整。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不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并根据外汇管理改革进展及时修订更新《指引》内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09-18/xinjiang/2020/0918/1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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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心支局内审内控监督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近日,吐鲁番中心支局以总局内审司2020年外汇管理内审内控理论与实务视频培训审计案例和讲解为指导,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外汇案件信息管理、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等系统对外汇局行政许可的公开性、外汇执法的合规性、银行考核的公正性进行自查自检。同时结合视频培训传授的检查方法,积极学习运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业务等监测系统对日常办理业务的规范性进行检查。 通过对理论培训的实践和业务案例的实操,丰富了基层中心支局内审内控人员的专业知识,强化了内部控制手段,促进了风险防控常态化能力的提升。 2020-09-14/xinjiang/2020/0914/1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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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银行加强对外汇管理政策和便利化措施的了解和掌握,助推辖区金融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近日,吐鲁番中心支局精心筹划,首次开展了银行外汇从业人员线上外汇政策学习和业务知识答题活动,全辖银行外汇业务人员参加了学习答题。 本次组织的线上学习共分三期,涉及内容为疫情以来外汇局出台的贸易及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和措施,最新的涉外收支申报业务指引及新版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时,为检验线上学习成果,专期编制网上答题环节,线上学习人员全员参与了答题测试。 通过学习和解题测试进一步提升了银行外汇从业人员有效宣传外汇便利化措施、正确执行外汇政策的能力,为市场主体纾难解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服务提供了保障。 2020-09-21/xinjiang/2020/0921/1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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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市场主体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全面整合相关法规,形成《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 年版)》(见附件1),并废止部分规定(见附件2)。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2.废止规定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8月28日 2020-09-09/xinjiang/2020/0909/10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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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北京德湟控股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2020年3月,北京德湟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154.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龙口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9月至12月,龙口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1笔,金额合计29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四川籍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月至2月,彭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94.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广东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2月至3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3笔,金额合计123.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3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9笔,金额合计435.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4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笔,金额合计72.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湖南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8笔,金额合计361.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8.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湖北籍熊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9月,熊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56.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10月,黄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13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4.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河南籍孟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10月,孟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69.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2.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0-12-09/xinjiang/2020/1209/1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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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分局金融支持“六稳”“六保”的决策部署,有效推动各项外汇便利化措施落地实施,吐鲁番市中心支局结合辖区2020年外向型经济与外汇收支运行特点,对各家银行在执行外汇政策及展业过程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做好金融外汇工作开展了一对一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就补齐短板,深入落实好“稳企业”“保就业”“稳外资”“稳外贸”工作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吐鲁番市中心支局结合2020年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情况,指出要加强银行外汇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发挥银行内部牵头部门作用,理顺日常工作机制,做好对市场主体的政策宣传与咨询答疑,坚决杜绝在涉汇主体申请办理业务过程中自行“加码”、推诿“甩锅”、无故拖延等妨碍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落地等行为。同时要求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把促进贸易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外汇政策红利,转化为面向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的金融服务产品,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积极推动辖区涉外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2020-12-21/xinjiang/2020/1221/1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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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11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785亿美元,较10月末上升505亿美元,升幅为1.61%。 11月, 我国外汇市场运行稳健,市场预期保持稳定,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均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及疫苗研发进展、主要国家货币及财政政策预期等影响,美 元指数下跌,非美元货币总体上涨,主要国家股票、债券等资产价格上升。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世界经济不稳定不确定性明显增强,国际金融市场风险挑战显著增多。预期未来我国外汇市场将呈现基本稳定、双向波动的格局。 2020-12-11/xinjiang/2020/1211/1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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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0年10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0年10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10月份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市场预期总体理性。银行结售汇顺差130亿美元,市场主体呈现“逢高结汇、逢低购汇”的理性交易模式,汇率预期保持稳定。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251亿美元,外汇储备余额为31280亿美元,保持基本稳定。 展望未来,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加快形成,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稳步推进,有利于我国跨境资金保持合理均衡流动。 2020-12-07/xinjiang/2020/1207/10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