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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17年版)》(汇综发〔2017〕106号印发)。本次发布的业务指引是对《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6〕15号印发)的补充,是对前期业务问题解答和核查工作经验的整理,旨在进一步规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业务,指导报送主体更准确地理解申报的具体要求,提高统计申报数据质量。(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7年11月30日信息 /wps/portal) 2017-12-04/xinjiang/2017/1204/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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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外汇管理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 本指南所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各处室、辖内各分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可以对外公开的外汇管理政府信息,具体分为以下八类: (一)机构职能: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在职局领导基本信息;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各处室、辖内各分局情况介绍; (二)分局动态: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下辖分局的工作动态、业务宣传等情况; (三)管理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其他管理信息; (四)政策法规:外汇管理行政法规、地方规范性文件; (五)业务指南:外汇管理相关业务指南、操作流程; (六)特色服务:根据本辖区外汇管理特点对外发布的服务信息、促进辖内企业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工作情况; (七)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 (八)咨询反馈:业务咨询、投诉建议、业务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二、信息编排体系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依照内容进行分类编排。不同类别的政府信息依照公开形式、业务管理范围、发布时间等规则进行分别编排。 三、信息公开方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一)主动公开信息。可通过以下渠道公开: 1.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国际互联网站 (http://www.safe.gov.cn/xinjiang/); 2.银行、企业座谈会; 3.其他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http//wulumuqi.pbc.gov.cn/wulumuqi/121755/121759/5029676/index.html)的规定,依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或其他适宜方式予以公开。 四、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国际互联网站搜索功能或在线浏览《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相应具体栏目获得所需信息。 2.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其它信息发布渠道,或银企座谈会等形式获取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公 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http//wulumuqi.pbc.gov.cn/wulumuqi/121755/121759/5029676/index.html)的规定,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依据申请内容,转主管处室进行处理。根据处理情况作出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 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五、信息公开受理机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国际收支处,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9: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1-2373517 传真号码:0991-2822459 通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95号 邮政编码:830002 六、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可通过网站留言、来信来函等方式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反映。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政务公开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08-22/xinjiang/2018/1227/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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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二、公开事项和内容 机构介绍、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信息、信息公开专栏、业务指南、特色服务、公众交流等7类21项内容,详见下表。 三、公开时限 列入《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方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fe.gov.cn/xinjiang/)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信息公开的主平台。 五、责任主体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国际收支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 六、监督渠道 社会各界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政府网站“咨询反馈”—“投诉建议”或“联系我们”进行监督。 附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公开类别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主体 机构介绍 1 局领导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局领导的姓名、职务等信息 国际收支处 2 机构设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内设机构等信息 国际收支处 3 分局动态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重要工作动态 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外汇检查处 政策法规 4 综合 外汇管理综合类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5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等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外汇管理处 6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跨境直接投资、跨境证券投资、跨境债权债务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外汇管理处 7 国际收支统计 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8 结售汇与外汇市场管理 有关结售汇管理、外汇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9 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 有关外汇检查及处罚等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10 现行有效法规目录 截至发布期的外汇管理主要有效法规目录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主要有效法规目录 国际收支处 行政执法信息 11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辖内行政许可信息,包括行政相对人名称、注册地、机构代码、审批部门名称、设定依据、许可事项、许可时间等 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外汇检查处 12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辖内行政处罚信息,包括违规主体名称、注册地、机构代码、查处机构、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处罚时间、处罚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 13 《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信息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执法证相关信息公告 国际收支处 业务指南 14 业务指南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各类业务办理指引,包括业务名称、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政策依据、办理部门、联系方式和地址等 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外汇检查处 信息公开专栏 15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目录 国际收支处 16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分类、公开方式、获取方式、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监督方式等 国际收支处 17 依申请公开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有关指引及制度,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受理机构、办理流程等 国际收支处 特色服务 18 特色服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根据本地外汇管理业务特点对外发布的服务信息 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外汇检查处 公众交流 19 业务咨询 咨询人、咨询内容、答复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外汇检查处 20 投诉建议 留言人、投诉建议内容、答复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 21 联系我们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 国际收支处 2019-12-18/xinjiang/2018/1228/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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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8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9月末下降339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8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531亿美元,较9月末下降339亿美元,降幅为1.1%。 10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受主要国家货币政策、全球贸易形势、地缘政治局势等多重因素影响,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美元指数上涨超过2%,主要国家资产价格出现调整。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动等因素综合作用,外汇储备规模小幅下降。 今年以来,国际环境错综复杂,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不确定性明显上升。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初步统计,10月银行结售汇呈现约30亿美元左右的小额逆差,较9月收窄80%以上,其中,个人净购汇稳中有降,环比和同比均回落。 展望未来,虽然外部环境仍有较多不确定因素,但我国经济基本面稳健,具有较大韧性和应变能力,且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有利于跨境资金流动平稳运行的条件依然充分,我国外汇储备规模有望在波动中保持稳定。(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8年11月7日信息) 2018-11-28/xinjiang/2018/1128/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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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和涉外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推进新疆外汇市场建设,促进辖区外汇衍生品业务有序发展,11月16日,新疆分局组织召开2018年新疆银行结售汇统计及外汇衍生产品政策培训会议。培训采取现场+视频的形式,在新疆分局和全疆14个中心支局分别设主会场和分会场,培训覆盖至全疆各级外汇局及各银行网点一线外汇从业人员,参培人数超过560人。 此次培训得到了国家外汇局总局和兴业银行总行的大力支持,分别派资深专家前来授课。两位老师以理论与实际案例相结合的方式,从外汇管理和银行衍生品发展的视角,一方面从宏观层面就我国外汇衍生产品政策要求、政策执行中实需原则以及风险防控进行重点指导,同时对结售汇统计的制度框架及填报方式进行案例讲解;另一方面从微观层面围绕企业避险需求、避险产品运用策略、展业三原则的实际运用及衍生品推广和交易过程中的合规风险控制等内容进行了实操讲解。培训内容对深化政策理解、加强统计制度把握、树立衍生产品推广及风险意识等均有所助益。 此次培训会议内容由浅入深,系统性、针对性强,对提高辖内外汇业务人员的衍生产品理解能力和推广能力、提升全辖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2018-11-30/xinjiang/2018/1130/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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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提示: 近期,一些网络平台非法从事外汇按金(也称外汇保证金,一般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活动,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社会公众财产损失,影响恶劣,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一、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 二、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的,也属违法行为。 三、请社会公众充分认识从事外汇按金活动的危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财产损失。 四、广大公众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应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2019-01-08/xinjiang/2019/0108/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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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现行有效执法证》信息表-2019年 2019-12-25/xinjiang/2018/1225/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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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三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196.73亿元,流出179.18亿元,净流入17.55亿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208.81亿元,流入90.18亿元,净流出118.62亿元(见表1)。 按美元计值,2018年三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28.95亿美元,流出26.37亿美元,净流入2.58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30.73亿美元,流入13.27亿美元,净流出17.46亿美元(见表2)。 附件: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2018年三季度)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8年11月9日信息) 2018-11-29/xinjiang/2018/1129/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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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政务公开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各项要求,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社会公众、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开相关政务事项或信息,并接受监督。 一、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政务主动公开办法(试行) http://wulumuqi.pbc.gov.cn/wulumuqi/121755/121814/121817/2623111/index.html 二、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办法(试行) http://wulumuqi.pbc.gov.cn/wulumuqi/121755/121814/121817/2720093/index.html 2019-12-18/xinjiang/2018/1227/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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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19-01-18/xinjiang/2019/0118/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