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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银行: 为强化辖内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管理,提升申报主体申报意识,我局修订形成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指引》。现将本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对机构申报主体执行“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指引>的通知》(深外管〔2011〕26号)同时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反馈。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国际收支处联系电话:25590240-887、894。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指引》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22年11月30日 2022-11-30/shenzhen/2022/1130/1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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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2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2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10196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6468亿美元,债券类投资3728亿美元。投资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4441亿美元、1979亿美元、1187亿美元、705亿美元和272亿美元。2022年6月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金融部门、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银行,投资金额分别为3715亿美元、3711亿美元和2770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36%、36%和27%。(完) 2022-11-30/shenzhen/2022/1130/1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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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xlsx 2.pdf 2022-12-08/shenzhen/2022/1208/1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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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2年11月30日) 2022-12-02/shenzhen/2022/1202/1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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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2.10 2022-12-02/shenzhen/2022/1202/1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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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2.10 2022-12-02/shenzhen/2022/1202/1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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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9804亿元,同比下降3%。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9425亿元,进口15914亿元,顺差3511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890亿元,进口2575亿元,逆差685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688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89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681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0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976亿美元,进口2581亿美元,顺差395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2年1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826 395 贷方 21315 2976 借方 -18489 -2581 1.货物贸易差额 3511 490 贷方 19425 2712 借方 -15914 -2222 2.服务贸易差额 -685 -96 贷方 1890 264 借方 -2575 -360 2.1加工服务差额 76 11 贷方 80 11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8 4 贷方 56 8 借方 -29 -4 2.3运输差额 -334 -47 贷方 677 94 借方 -1011 -141 2.4旅行差额 -561 -78 贷方 60 8 借方 -621 -87 2.5建设差额 52 7 贷方 88 12 借方 -36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60 -8 贷方 10 1 借方 -70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9 1 贷方 28 4 借方 -20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4 -23 贷方 39 5 借方 -203 -2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3 9 贷方 284 40 借方 -220 -31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23 31 贷方 556 78 借方 -333 -46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4 1 借方 -18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3 0 贷方 7 1 借方 -11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1-04/shenzhen/2023/0104/1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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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2年11月) 2023-01-04/shenzhen/2023/0104/1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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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账户,可以结算多种外币,比起以前每种外币要单开一个账户,真是方便太多了。”近日,深圳银行业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进一步“扩容”,12月19日,刚刚在深圳建行办好新账户的深圳市源达跨境供应链公司财务负责人刘女士说,目前新账户已经向日本合作方支付了第一笔日元付款。 2021年7月26日,深圳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率先启动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等3家银行的57个网点参与首批试点。 试点一年多以来,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运行平稳,有效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主体多个币种资金结算需求,提升企业资金管理效率,节约企业管理成本,有效优化深圳市营商环境。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9日,深圳3家试点银行开立单位、个人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4.30万户、59.01万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工作部署和“放管服”改革要求,自2022年12月15日起,深圳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第二批试点启动,进一步“扩容”,标志着金融支持大湾区营商环境优化和贸易投资结算便利化进程再迈新台阶。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等2家银行的33个网点参与第二批试点。 “我们是做国际物流和货运代理型民营企业以及出口型民营企业,日常结算币种包括人民币、美元、港币等。”源达跨境供应链公司财务负责人刘女士说,公司订单面向全球,有多样性币种结算需求。此前,各币种均需单独开立账户,签订合同时多有不便,账户管理成本高。本次可在建行开立包含多币种的银行结算账户,同时签约“外币来账自动开通其他币种”服务,约定后续可根据实际需要直接增加其他币种结算业务并解付资金入账。此举大大节约了开立和管理账户的时间成本及人力成本,提高资金的运转效率,为企业财务管理和业务拓展提供便利。 拿坡里海霸(深圳)餐饮有限公司玖钻分公司的一位财务人员也在农行深圳南山支行营业部开出首个本外币合一结算账户。该企业是今年注册成立的一家餐饮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需要频繁购买进口食材,涉及多个国家的进出口贸易,对美元、欧元等有跨境结算需求。了解到企业需求后,农行工作人员向企业详细介绍了本外币合一结算账户的功能,企业在试点当天到银行申请开立了包括美元、欧元等币种的合一结算账户。“这个账户很方便,业务人员也非常热心和专业,详细介绍业务流程,提前做好开户准备,开户感觉很便利。”公司负责人对银行的贴心服务表示高度认可。 2022-12-30/shenzhen/2023/0103/1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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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2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2.2022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3-01-04/shenzhen/2023/0104/1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