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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优化金融服务,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汇发〔2024〕12号,以下简称《指引》),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自2024年5月6日起实施。 《指引》作为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手册,吸收最新法规和操作实践,着力提升业务办理的便利度和可操作性。一是结合管理实践,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部分业务办理原则,增强业务可操作性,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更加便捷高效办理业务。如,明确境内机构境外放款债转股办理程序;新增境内企业在A股市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外方股东参与认购业务办理情形等。二是吸收最新法规及外汇行政许可等政策文件的成果,更新相关内容。如,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银发〔2023〕231号),新增跨境融资便利化外债签约登记和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相关内容。三是进一步精简篇章,优化布局,章节结构更加清晰。如,合并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入市等同一业务的登记和账户管理;合并中国存托凭证(CDR)和境外存托凭证(GDR)跨境转换、存托业务等同一类业务的相关章节。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不断提升资本项目外汇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便利跨境投融资活动。同时,推动分局和银行进一步提升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质效,更好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4-12/shandong/2024/0412/2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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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以下简称《通知》),优化外汇业务流程,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通知》共6项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优化外贸企业名录登记管理。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办理方式,由外汇局核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二是便利企业跨境贸易外汇收支结算。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贸易收支手续。放宽银行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非原路退回或退汇时间超180天)的权限。优化B、C类企业延期收付汇业务办理。三是清理整合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废止部分文件,整合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登记业务办理的条款,修订部分文书样式。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对外贸易促稳提质。 2024-04-08/shandong/2024/0408/2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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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简称间接申报)是我国国际收支统计体系的重要支柱之一。为更好帮助银行及申报主体掌握间接申报要求,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实例分析编写小组发布《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实例分析(2024年版)》(以下简称《实例分析》)。 随着我国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跨境贸易投资的业务模式愈加多样化,客观上对银行及申报主体的申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例分析》立足提高间接申报的可操作性和便利性,结合涉外业务创新发展的实际,针对间接申报实践中的常见疑难问题,以案例形式展示具体申报内容,涵盖159个间接申报类别,详细解释间接申报范围、居民与非居民身份认定、经常账户及资本与金融账户各类业务申报原则等申报重点难点。每个类别均包含制度详解和若干申报案例,方便银行及申报主体按类别查询,高效便捷完成间接申报。 欢迎银行和广大申报主体下载使用《实例分析》,结合自身业务需要在办理间接申报时参考。下一步,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实例分析编写小组将对《实例分析》持续更新。(完) 2024-07-12/shandong/2024/0712/2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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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下午,外汇局日照市分局赴山东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就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港云仓”仓单融资场景试点工作开展现场调研座谈。日照市分局、4家银行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山东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银行机构在推进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港云仓”仓单融资场景试点工作中取得的成效、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山东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港云仓”电子仓单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和发展情况;双方还就试点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诉求,深入研究探讨了解决方案。 该项试点开启以来,日照辖内银行已通过该场景办理融资业务18笔,服务企业5家,放款金额4.7亿元。下一步,日照市分局将充分发挥金融科技赋能作用,持续深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建设,积极搭建汇银企协同合作平台,助力破解企业融资痛点、堵点,为全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力量。 2024-07-08/shandong/2024/0708/2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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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刻制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通知》(汇综发〔2024〕2号),为进一步规范经常项目非行政许可业务管理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决定自2024年8月1日起,启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省内各市分局同时启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印章样式为: 椭圆形,沿长弧边上方刊“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下方刊印章名称“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文字自左而右横排。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用于办理经常项目非行政许可业务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 2024年7月10日 2024-07-10/shandong/2024/0711/2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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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7/content_69629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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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7/content_69629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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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7/content_69628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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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外汇服务涉外企业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德州市分局依托“鲁贸汇企服务队”工作,从全市外汇局、银行选拔业务骨干组建了11支“德州外汇服务队”,对全市涉外企业进行精准走访,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宣传外汇便利政策,解决企业实际难题。 7月11日,德州市分局组织外汇服务队先后深入辖内德州华美门窗有限公司、德州瑞百丽玻璃砖有限公司进行调研走访。走访期间,外汇局人员详细了解企业上半年出口形势、在手订单及企业对未来形势的判断,宣讲了最新的外汇便利化政策,指导相关银行积极支持两家企业加入便利化试点,让企业尽快享受政策红利。此外,外汇服务队还对企业提出的海运费持续上涨、国外市场需求低迷等问题,与企业进行充分探讨,介绍了最新国际形势变化,指导银行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服务,增加了企业发展信心。 下一步,德州市分局将认真贯彻省分局工作安排,加大企业走访对接力度,不断提高外汇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动性、有效性。 2024-07-12/shandong/2024/0712/2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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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凝聚外汇政策传导合力,助力全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外汇局济宁市分局联合济宁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外资业务专题培训活动,济宁市14个县(市、区)的商务局相关人员共7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活动中,外汇局济宁市分局业务骨干现场授课,围绕当前主要外汇管理政策开展了宣讲,详细解读了《资本项目业务指引》等文件,并现场回答了参训人员提出的疑问,给予相应的政策指导。济宁市商务局以外商投资统计制度及实务为主题进行了授课。 本次培训活动有效扩大了外汇政策宣传覆盖面,提高了县域涉外经济管理部门对外汇管理政策的认知度与认同感,推进了县域外汇管理服务的普及化与前置化。下一阶段,济宁市分局将进一步增强外汇政策宣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根据当地涉外经济实际和涉外主体实需,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外汇政策宣讲活动,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推动“优汇服务进万家”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2024-07-17/shandong/2024/0717/23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