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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哈密中心支局组织召开2016年4季度银行联席会,哈密中心支局副局长、外汇管理科负责人、辖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5家银行外汇业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外汇管理科主要负责人就今年以来哈密地区外汇收支形势、外汇管理相关改革情况进行了阐述,对相关核查及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近阶段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和交行分别就金融外汇“一对一帮扶”、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推进以及今年以来外汇业务经营与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异常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达成以下共识:一是银行应进一步严格执行展业三原则,增强合规经营意识;二是进一步清醒认识外汇业务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三是努力顺应外汇管理改革和转型需要;四是积极为促进哈密开放型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17-01-03/xinjiang/2017/0103/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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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上午,新疆分局召开局务会,深入学习传达2017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17年辖内外汇管理工作。 会议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全面系统研究总局、总行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经济金融形势和主要工作任务。二是认清形势,结合新疆跨境资金流动的结构特点,积极主动谋 划2017年重点工作。三是牢固树立本外币一体化工作理念,加强分局本外币一体化分析小组的研究力量,推动本外币一体化宏观审慎联合大监管。四是加强窗口指导和舆论引导,主动引导社会预期,做好市场沟通。五是坚持实需原则不动摇,在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同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六是加大外汇检查工作力度,对于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不手软,维护外汇市场良好秩序。 2017-01-13/xinjiang/2017/0113/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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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好银行展业自律工作机制和已出台的各项外汇政策法规,不断提高辖区外汇指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克州中心支局于12月7日举办了“展业自律 合规经营 共促发展”银行外汇暨跨境人民币政策法规知识竞赛。辖区4家外汇指定银行组成7个代表队参加了知识竞赛。 此次竞赛活动将合规经营理念与银行展业自律机制有机结合,以赛代训、以赛代练,进一步激发了各银行外汇业务岗位人员学业务、练技能的热情,进一步强化银行贯彻外汇管理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通过竞赛活动辖内各外汇指定银行形成了学法规、比业务的热潮。比赛中,各参赛队以饱满的热情和最佳的竞技状态全身心投入,展现实力,既赛出成绩、赛出水平,又赛出风格、赛出精神。 2017-01-10/xinjiang/2017/0110/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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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企业联机接口服务指南 2015-06-19/xinjiang/2015/0619/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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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企业、银行和各涉汇主体更好地了解掌握外汇管理政策和业务知识,哈密中心支局完善培训方式,组织制作外汇知识微课程,用于对银行、企业的政策培训及其他涉汇主体的业务宣传普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哈密中心支局结合辖区业务培训及外汇知识宣传的实际,围绕外汇政策基本知识,分工协作,收集案例、精选内容,制作了微信版外汇政策、操作指南、知识问答等短片。该微课程是基于教学设计思想,使用多媒体技术就一个知识点进行针对性讲解,适合移动学习时代知识的传播。通过微课程生动鲜活的画面、文字和声音,不仅为银行业务培训积累了新颖、易懂的培训素材,也为企业、个人等涉汇主体提供了简易、方便的外汇知识学习的多媒体资料。 2017-02-03/xinjiang/2017/0203/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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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个人外汇业务的合规性,2017年1月,塔城地区中心支局对辖区6家外汇指定银行进行巡视,一是查看银行非柜台渠道如自助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系统中关于个人结售汇操作界面,查看是否按规定向个人明确法律责任,经查看辖区银行非柜台渠道系统均已明晰了个人购付汇应遵循的规则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督促银行有关人员应当加强合规性管理,认真落实展业原则,切实履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 2017-02-09/xinjiang/2017/0209/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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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塔城地区中心支局参加了由地区行署召开的《塔城地区进出口工作协调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专题座谈会,地区国税局、农业局、口岸委、海关、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参加了座谈会。出台的《实施方案》主要目的是加强进出口业务监管的协作机制,交流和共享各单位政策及工作信息,协调解决影响地区外贸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促进贸易便利化水平,共同推进地区外贸发展。 2017-01-23/xinjiang/2017/0123/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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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内控监督工作指导意见》和年初制定的内控监督工作计划,伊犁州中心支局于2016年9月下旬对辖内霍尔果斯口岸支局开展内控监督检查,同时对辖内工行霍尔果斯支行、农行霍尔果斯市支行开展了国际收支申报和结售汇业务现场核查。 2017-01-05/xinjiang/2017/0105/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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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75112亿元人民币(等值27466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82905亿元人民币(等值13004亿美元),占47%;短期外债余额为92207亿元人民币(等值14462亿美元),占53%。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9%。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31686亿元人民币(等值4970亿美元),占18%;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5029亿元人民币(等值789亿美元),占3%;银行外债余额为75869亿元人民币(等值11900亿美元),占43%;其他部门(含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2528亿元人民币(等值9807亿美元),占36%。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8076亿元人民币(等值4404亿美元),占16%;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5841亿元人民币(等值4053亿美元),占15%;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7653亿元人民币(等值5906亿美元),占22%;债务证券余额为56453亿元人民币(等值8854亿美元),占32%;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231亿元人民币(等值507亿美元),占2%;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9601亿元人民币(等值3074亿美元),占11%;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4257亿元人民币(等值668亿美元),占2%。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78850亿元人民币(等值12367亿美元),占45%;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6262亿元人民币(等值15099亿美元),占55%。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4%,欧元债务占7%,港币债务占3%,日元债务占1%,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5%。 2021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为15.5%,债务率为77.3%,偿债率为5.9%,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4.5%,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负债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债务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偿债率即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等外债风险指标的国际公认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 附表:中国2021年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1年末 2021年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31686 4970 短期 1256 19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256 197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30430 4773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6851 4212 贷款 3579 56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5029 789 短期 1645 258 货币与存款 845 133 债务证券 800 125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3384 531 SDR分配 3231 50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53 24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75869 11900 短期 54566 8559 货币与存款 36800 5772 债务证券 3575 561 贷款 13765 215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426 67 长期 21303 334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7456 2738 贷款 3740 586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07 17 其他部门 42927 6733 短期 29694 4657 货币与存款 7 1 债务证券 107 17 贷款 2983 46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5389 3982 其他债务负债 1208 189 长期 13233 207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409 1005 贷款 4008 62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52 71 其他债务负债 2364 371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9601 3074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1369 1783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153 181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7079 1110 外债总额头寸 175112 27466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2-03-28/qinghai/2022/0328/1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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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安排,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强力支撑;部署综合施策稳定市场预期,保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针对当前国内外形势新变化,稳定经济运行的政策要抓紧出台实施。今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规模约1.5万亿元,这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市场主体直接高效的纾困措施,是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关键举措,也是涵养税源、大力改进增值税制度的改革。会议决定,一是对所有行业的小微企业、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退税近1万亿元。其中,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微型企业4月份集中退还,小型企业5、6月份退还;增量留抵税额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阶段性取消“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最后一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等退税条件。二是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7月1日开始办理全额退还,年底前完成;增量留抵税额也要从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三是中央财政在按现行税制负担50%退税资金的基础上,再通过安排1.2万亿元转移支付资金设立3个专项,支持基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和保就业保基本民生等。其中,对新增留抵退税中的地方负担部分,中央财政补助平均超过82%、并向中西部倾斜。会议要求,建立资金预拨机制,逐月预拨、滚动清算,确保地方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的退税所需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和国库管理,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对地方的补助直达市县基层,对偷税、骗税、骗补等行为坚决打击、严惩不贷。 会议听取了国务院金融委汇报,指出要高度重视国际形势变化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着力办好自己的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深化改革开放,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科学有效施策,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同时及时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信贷和社会融资适度增长。二是保持政策稳定性,近年来稳定经济运行、激发市场活力的政策要尽可能延续实施,同时开展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防止和纠正出台不利于市场预期的政策。三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稳妥处理好资本市场运行中的问题,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四是加强部门协同,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未雨绸缪应对新挑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五是继续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2022-03-22/qinghai/2022/0322/11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