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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外汇局系统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见附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2024-04-30/gansu/2024/0430/1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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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457亿美元,较2月末上升198亿美元,升幅为0.62%。 2024年3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不断巩固增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将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4-04-17/gansu/2024/0417/1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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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4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4.6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5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0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1.1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7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6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7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0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0万亿美元)。 2024年1-3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66.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32万亿美元)。 2024-04-30/gansu/2024/0430/1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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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甘肃省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新闻发布会,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副行长刘旭华,省商务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邹军,省文旅厅副厅长龚佳佳,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副处长刘志强,共同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刘旭华:非常感谢大家对甘肃金融工作给予的支持和关心,下面我就甘肃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等有关问题和大家交流,并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一、甘肃省优化支付服务工作背景及《实施方案》 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国移动支付发展迅速,普及率超过86%,已深度融入民生领域,对银行卡、现金等传统支付方式形成了替代,部分老年人和境外来华人员对支付环境不习惯、不适应,感到支付不便。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3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国办发〔2024〕10号,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对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作出制度性安排。 根据国办《意见》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于4月16日正式印发我省《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旨在构建银行卡、现金、移动支付等各类支付服务兼容共生、协同发展的支付服务体系,最大程度满足老年人、境外来甘人员等群体的多元化支付服务需求,更好地服务社会民生、改善营商环境、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实施方案》提出了六个方面共12项重点任务: 一是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支持公共事业缴费、景区、商场、医疗等便民场景使用银行卡支付,合理划定大型商圈、旅游景区、度假区、文博场所、文娱场所、酒店住宿、机场、高铁站、医院等重点应用场景,推动重点商户境外银行卡受理终端覆盖率不断提升。 二是优化现金使用环境。加快银行网点服务适老化改造、优化适老化支付服务流程,提高银行适老化服务水平。坚持现金兜底定位,督促银行网点储备券别合理、数量充足的现金。 三是增强移动支付便利性和友好度。推进移动支付APP适老化升级,精准匹配适老服务。支持与“食、住、行、游、购、娱、医”等消费密切相关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发适老、适外版本APP,优化老年人、境外来甘人员线上预定产品与服务的支付体验。 四是提升境外来甘人员账户服务水平。打通境外来甘人员护照身份核验通道,完善在线预约开户等便利化措施,提供多语言开户配套服务。建立境外来甘人员账户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强化账户资金安全管理。 五是打造优化支付服务样板。按照“渠道多元、流程便捷、宣传统一、标识醒目”的建设标准,完善受理银行卡、移动支付、现金支付必需的软硬件设施,提供多元化支付服务,打造“甘肃样板”支付服务示范区。 六是加强支付服务宣传推广。围绕“支付无忧畅游陇原”主题,依托各类宣传资源,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支付服务宣传,提升老年人和境外来甘人员支付服务认可度。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加大推广力度等措施,确保优化支付服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前一阶段主要工作进展和成效 我们作为全省优化支付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积极会同省文旅厅、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按照“大额刷卡、小额扫码、现金兜底”的总体思路,全面优化“食、住、行、游、购、娱、医”等场景的支付环境,相关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畅通“三条路”,支付便利性快速提升。一是拓宽“卡路”,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确定首批1691户重点商户,截至目前,全省重点商户可受理外卡率近50%;可受理外卡商户总数较今年初增加4000余家,广泛覆盖全省酒店住宿、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多个场景。二是简化“码路”,指导支付宝、财付通甘肃分公司简化境外来甘人员绑卡流程,推动移动支付“向外兼容”,全省“外卡内绑、外包内用”累计交易9.35万笔、金额1191.33万元,交易笔数较今年初增长四倍。三是夯实“币路”,现金使用环境持续优化,全国性银行机构支持境外银行卡取现的ATM机覆盖达九成;支持外币代兑银行网点538家,外币代兑点7家;全省各银行机构投放“零钱包”9万余个,投放数量较今年初翻了一番。 二是建设“两个示范区”,“甘肃样板”初显成效。结合境外来甘人员区域活动特点,选定兰州中川机场和敦煌全域两个重点区域,着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支付服务示范区。我们有序开展了摸底调研、督导暗访和外卡测试,全面梳理支付服务现状、问题,采取了针对性措施。目前,敦煌城域支付服务示范区已初显成效,全域可受理外卡刷卡的重点商户117户,重点商户可受理外卡率近80%,较今年初增长13.5倍,三大主要景区、四星级以上酒店和莫高国际机场实现境外银行卡刷卡全覆盖;12家银行网点可受理外币兑换业务,53台ATM机支持境外银行卡取现。 三是聚焦“两个群体”,银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常住外籍人员聚集区域及开户需求,指导银行机构选定1729家涉外账户服务重点银行网点,增设绿色服务窗口,支持外籍人员简易开户,设置英文标识和提供双语服务,进一步提升账户服务水平。持续推动银行网点、APP适老化升级改造,完善银行网点适老化设施,全面推广“一站式”服务,截至目前,全省3800家银行网点完成了无障碍基础设施改造,2893家银行网点具备“专人引导+特殊代办+上门服务”功能,占全省所有银行网点的比重分别为88%和67%。 四是深化“三个措施”,支付服务“软环境”持续优化。我们从多个维度开展宣传推广,全省支付服务知晓度明显提升。指导银行机构在机场、知名景区、大型商圈等重点场所设立支付服务咨询点,发放支付服务指南,提供业务咨询指引、协助下载移动支付工具和货币兑换引导等服务,目前敦煌莫高窟和嘉峪关机场境外来宾支付服务咨询点已正式启用。同步推进线上线下宣传,会同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等部门印发宣传方案,线上多渠道发布《境外来甘人员支付操作指南》,线下聚焦重点涉外场所开展精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指导督促全省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着力构建全省多层次、多样化、可持续发展的支付服务环境,主要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银行卡受理环境改善。组织全省各银行和支付机构按照重点商户名录,加快推进境外银行卡受理设备软硬件改造,在此基础上,动态增加确有银行卡刷卡需求的商户,扩大银行卡受理覆盖面。 二是持续优化现金使用环境。持续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工作,推动全省各银行机构继续做好零钱包现金服务,同时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地加大“零钱包”发放力度,开展标准化及定制化零钱包现金服务。 三是深入做好外币兑换服务保障工作。指导银行机构对接重要场景的外币兑换需求,完善国际机场等重点场景外币兑换服务指引,丰富外币兑换币种和现钞供应,推动代兑机构、自助兑换设备的新增和布放。 四是进一步提升移动支付便利度。持续指导支付宝、财付通甘肃分公司做好“外卡内绑”“外包内用”工作,便利境外来甘人员开通和使用移动支付。 五是不断优化外籍来甘人员账户服务。指导银行机构完善网点开户配套措施,采取多语言服务、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建设一批服务优质、配套完善的账户服务重点网点,有效提升开户服务水平。 六是持续推进支付服务示范区建设。持续推进支付服务示范区建设工作,探索更多具有地域特色的创新做法,着力打造多方式可选择、多场景可应用、多币种可兑换的良好支付环境。 七是落实落细适老化工作要求。指导各银行机构持续完善老年人便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配套措施,提供针对老年人的“绿色通道”和咨询、协助服务,持续提升老年人移动支付使用体验。 八是深入开展宣传推广。与商务、文旅等部门密切配合、多方联动,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和创新宣传方式,讲好甘肃“支付故事”,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实效。 记者:近年来,微信支付、扫码支付等移动支付迅速发展,老百姓在使用现金支付过程中,有可能会遇到拒收现金、找零不便的现象。请问刘行长,人民银行在优化现金使用环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 刘旭华:谢谢你的提问!大家知道,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持续优化现金使用环境是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重要任务之一。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扎实推进网格化排查。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组织全省银行机构网点,按照“谁的客户谁负责、所在社区我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对市场经营主体的排查,明确告知“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引导签订不拒收人民币现金承诺书,累计排查市场经营主体19余万户。对发现的拒收现金线索,依法依规作出处置。 二是深入开展“零钱包”兑换。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加大中小面额现金供应,第一季度共投放20元以下中小面额现金9.17亿元,同比增长13.35%。银行机构网点推出“零钱包”产品,累计兑换9万余个,切实解决找零难的问题。 三是加大现金支付场景建设。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指导银行机构保持合理的网点、现金柜台、自助机具数量,所有网点均开办现金业务,网点现金储备数量充足、券别合理。引导市场经营主体放置或张贴“欢迎使用现金”标识,公开承诺可收取现金,充分保障了公众现金支付选择权,现金使用环境显著改善。 下一步,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将按照支付便利化工作的整体部署,会同相关部门,不断改善商业、交通运输、重点文旅场所等领域的现金使用环境,有效提升现金支付便利性水平。 记者:请问商务部门将通过哪些措施开展商业领域便利化支付服务工作? 邹军: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对于改善老年人、外籍人员等消费群体日常生活中的支付体验非常重要。省商务厅将积极配合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重点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重点名录。我们会同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建立了全省商贸流通行业重点场所及重点商户名录,初步选取1210户经营主体,覆盖全省各市州和兰州新区,涵盖商业综合体、步行街、综合超市和住宿餐饮企业等重点商贸流通领域,引导其按照“渠道多元、流程便捷、宣传统一、标识醒目”的建设标准,逐步完善受理支付必需的软硬件设施,以满足各类消费群体的支付需求。 二是改善受理环境。我们将积极配合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引导商贸流通企业提供现金、银行卡、移动支付等多样化的支付方式,并结合老年人、外籍人员支付习惯,督促相关经营主体保留人工服务和传统支付方式,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力。 三是发挥示范引领。我们将指导兰州、天水、酒泉、张掖、庆阳5个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积极推进提升支付便利性工作,推动重点商圈商户开通外卡受理功能,在重点区域增设外币兑换服务点,推动更多银行ATM机提供外卡取现服务,打造多方式可选择、多场所可应用、多币种可兑换的良好支付环境。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将积极配合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在商圈、餐饮、酒店等商贸流通行业开展支付便利化宣讲活动,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政策宣导,全方位提升经营主体政策知晓度,推动各项便利化措施快速落地,确保优化支付服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记者:请问,全省文旅系统是如何推进入境旅游支付服务便利化工作的,取得了什么成效? 龚佳佳:感谢媒体记者提问,也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期,入境旅游支付服务便利化工作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现在由我向大家介绍我省文旅系统推进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组建工作专班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后,全省文旅系统按照文旅部的要求部署,以强烈的责任心、“倒计时”的紧迫感,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上至省厅下至县区的工作推进小组,聚焦重点文旅场所,强化督导检查,每日由专人负责统计设备部署情况并梳理工作推进的难点堵点问题,定期形成报告上报文旅部。截至5月23日,我省已在3A级以上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饭店、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省级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以及省内核心商圈等文旅场景布设外卡POS机882台,设置外币兑换点或ATM机17个。其中5A级旅游景区、国家一级博物馆已提前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统筹协作 工作开展以来,为全面满足境外游客在我省旅游活动中多方面的外币支付业务需要,全省文旅系统与人民银行系统紧密协作配合,省市两级文旅部门及人行系统协同联动,就全省文旅场景及设备部署数量进行了多次摸排。根据各文旅场景实际接待境外游客数量和优化设备布设安装条件,在充分征求商户安装意愿后,根据“大众点评”排行榜、美团评分等境外游客点评数据,结合境外游客来甘旅游喜好,以及未来入境旅游游客注重休闲体验和文化鉴赏的趋势,在征得文旅部同意后,动态调整布设场景,使布设的外卡POS机分布、数量更科学,更符合实际需求。目前,计划在涉及全省重点酒店、景区、博物馆、艺术馆、餐厅、商业休闲综合区、核心商圈以及城市周边休闲露营度假区等(其中酒店505家、旅游景区226家、博物馆4家、旅游度假区11家、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10家、以及核心商圈、餐厅等文娱场所283家),涵盖食、住、行、游、购、娱等六方面,共计可安装外卡POS机1690个,外币兑换点或ATM机61个。 三、广泛开展宣传 围绕入境旅游支付服务便利化工作,我厅将联合人民银行甘肃分行,以“支付无忧畅游陇原”为主题,借助我厅参加的国际旅展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特别是针对甘肃重要海外客源国,如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等,借助赴境外举办甘肃文旅专场推介会之机,将旅游支付服务便利化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宣传,充分发挥文旅厅“Discover Gansu”海外社交媒体矩阵效应,在Facebook, Instagram ,X(Twitter),Youtube等海外社交媒体平台开设专栏进行宣传,帮助境外游客快速了解来甘旅游的便利化支付服务方式,为进一步促进入境旅游恢复发展,吸引境外游客来甘旅游营造了良好国际舆论氛围。 四、动态调整加强培训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工作要求,继续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商务厅以及市州文旅部门的对接与协作配合,以支付便利化、服务国际化为突破口,加快推进设备布设安装和升级进度,集中开展外卡POS机操作使用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接待入境游客的服务水平。同时,将结合文旅活动场景的提质升级和境外游客旅游新趋势,及时动态调整POS机布设服务,以满足境外游客来甘旅游的多样化支付需求,共同为入境游客创造更多便利,提供更好体验。 记者:请问,外汇局甘肃省分局在优化支付服务,服务境外来甘人员外币现钞兑换方面,采取了哪些工作举措? 刘志强:感谢您的提问,由于支付环境的差异,大多数境外来甘人员仍有使用现金支付的需求。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提升境外来华人员外币兑换服务水平工作部署,主动担当作为、多措并举、着力优化外币兑换机构和兑换设施的数量和布局,为境外来甘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外币现钞兑换服务。 一是规范和推广使用个人本外币兑换标识。向全省银行机构发出“关于规范和推广使用个人本外币兑换标识的通知”,指导各银行机构在辖内已实际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的网点及设施规范和推广使用兑换标识,采用灯箱、桌卡、招牌等形式,在网点及设施的醒目位置布放兑换标识,便利境外来华人员识别和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截至2024年5月,全省具备外币现钞兑换的银行机构网点、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外币兑换机已布放或张贴“货币兑换”标识1213个,覆盖全部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的银行机构网点和外币代兑机构。 二是指导银行机构持续优化外币现钞兑换服务。全省外汇管理部门加大督促力度、强化任务落实,督促各银行机构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人员业务培训,丰富外币兑换币种和现钞供应,有效满足境外来华人员外币兑换需求。目前,全省共有689个银行机构网点开办对私结售汇业务,其中有538个银行机构网点可以办理个人外币现钞兑换业务。银行机构兑换网点普遍可以提供5-10种常用外币现钞兑换,最多可以提供26种外币现钞的兑换服务。指导银行增加可受理境外银行卡取现的ATM数量,截至2024年5月,全省可受理境外银行卡取现的ATM数量超过8300台,实现对全省14个市(州)的全覆盖。 三是提升重点区域外币现钞兑换服务水平。加强与省交通、文旅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和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在兰州中川国际机场、敦煌莫高国际机场布放外币自助兑换机3台,确保境外人员在入境甘肃第一时间可获得本外币现钞兑换服务,目前已进入设备调试阶段,预计在6月底前完成布放工作。将境外来甘人员入住率较高的酒店以及重点景区向银行推送,引导银行机构向星级酒店、重点景区等重点区域拓展外币代兑业务。全省已有7家星级酒店与银行合作设立了外币代兑机构,预计至年底全省外币代兑机构将增至16家。 四是加大外币兑换业务宣传力度。组织编写中英文对照的境外来甘人员外币兑换服务指南,明确外币兑换人民币现金的渠道,公告银行网点、外币代兑机构名称和具体地址,在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微信公众号、财富甘肃等新媒体发布,各银行机构积极在自身微信公众号上转发,扩大了境外来甘人员外币现钞兑换业务的宣传面。在2024年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户外宣传中,联合省公安厅、经济管理部门以及各金融机构等60余家单位,在兰州东方红广场开展了以“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为主题的活动,对境外来甘人员外币兑换服务进行了宣传推广。 下一步,外汇局甘肃省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外币现钞兑换服务工作措施,不断提升我省外币现钞兑换工作水平,为境外来甘人员提供优质的支付服务。 2024-05-29/gansu/2024/0529/1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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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81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8702亿元,服务贸易逆差4388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749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4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储备资产增加311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9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1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1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43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3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储备资产增加434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4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94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910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59亿SDR,初次收入逆差183亿SDR,二次收入顺差26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储备资产增加326亿SDR。(完) 2024年一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2810 392 294 贷方 2 64619 8991 6760 借方 3 -61810 -8599 -6466 1.A 货物和服务 4 4314 601 451 贷方 5 60452 8411 6324 借方 6 -56138 -7810 -5873 1.A.a 货物 7 8702 1211 910 贷方 8 53982 7511 5647 借方 9 -45280 -6300 -4737 1.A.b 服务 10 -4388 -610 -459 贷方 11 6470 900 677 借方 12 -10857 -1511 -1136 1.A.b.1 加工服务 13 196 27 20 贷方 14 215 30 22 借方 15 -19 -3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5 9 7 贷方 17 171 24 18 借方 18 -106 -15 -11 1.A.b.3 运输 19 -1431 -199 -150 贷方 20 1593 222 167 借方 21 -3024 -421 -316 1.A.b.4 旅行 22 -3864 -538 -404 贷方 23 559 78 58 借方 24 -4422 -615 -463 1.A.b.5 建设 25 213 30 22 贷方 26 359 50 38 借方 27 -146 -20 -15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46 -34 -26 贷方 29 45 6 5 借方 30 -291 -40 -30 1.A.b.7 金融服务 31 9 1 1 贷方 32 74 10 8 借方 33 -65 -9 -7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65 -65 -49 贷方 35 300 42 31 借方 36 -765 -106 -80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44 48 36 贷方 38 1130 157 118 借方 39 -786 -109 -8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60 120 90 贷方 41 1968 274 206 借方 42 -1108 -154 -11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9 -7 -5 贷方 44 28 4 3 借方 45 -77 -11 -8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2 -3 -2 贷方 47 28 4 3 借方 48 -50 -7 -5 1.B 初次收入 49 -1749 -243 -183 贷方 50 3508 488 367 借方 51 -5257 -731 -550 1.C 二次收入 52 244 34 26 贷方 53 660 92 69 借方 54 -416 -58 -4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2810 -392 -294 2.1 资本账户 56 -2 0 0 贷方 57 4 1 0 借方 58 -5 -1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2808 -391 -294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09 43 33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006 -279 -210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2745 -382 -287 2.2.1.1.1.1 股权 63 -1845 -257 -193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901 -125 -94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739 103 77 2.2.1.1.2.1 股权 66 1366 190 143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627 -88 -66 2.2.2 储备资产 68 -3118 -434 -326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28 4 3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7 -1 -1 2.2.2.4 外汇储备 72 -3139 -437 -329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4年一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210亿美元(折约1512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4-05-15/gansu/2024/0515/1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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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4月,银行结汇12336亿元人民币,售汇15036亿元人民币。2024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5085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5312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4月,银行结汇1737亿美元,售汇2118亿美元。2024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7159亿美元,累计售汇7788亿美元。 2024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204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4754亿元人民币。2024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59849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6233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921亿美元,对外付款6303亿美元。2024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2507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2858亿美元。 2024年4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受到多重因素影响。其中,外贸发展向好态势明显,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保持较高规模,继续发挥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基本盘作用;外资积极配置人民币资产,4月境外投资者净买入境内债券、股票分别为1247亿和451亿元人民币。此外,4月跨境外币收支基本平衡,跨境人民币净流出增多,主要体现了人民币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的影响。5月以来,内外部环境持续改善,跨境资金流动更趋均衡。未来,随着我国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持续增多,基本面对外汇市场的支撑作用将进一步增强,有助于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更加均衡。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4-05-29/gansu/2024/0529/1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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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4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392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0.9%,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双向跨境资金流动保持合理有序。 一是货物贸易保持顺差。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21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7511亿美元,同比增长2%;进口6300亿美元,同比增长3%。主要是2024年以来我国经济实现良好开局,随着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深入,贸易新增长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拓展,贸易结构不断优化。 二是服务贸易呈现逆差。一季度,服务贸易逆差610亿美元。一方面,旅行逆差538亿美元,同比扩大34%,旅行相关收入、支出规模继续向疫情前水平回归。另一方面,服务贸易主要顺差项目持续增长。其中,咨询、广告等其他商业服务顺差120亿美元,处于历史较高水平;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顺差48亿美元,同比增长30%。 三是双向直接投资有序开展。一季度,我国对外股权性质直接投资净流出257亿美元,企业“走出去”稳定有序;来华股权性质直接投资净流入190亿美元,其中新增资本金流入210亿美元,显示外资来华展业兴业保持总体稳定。 总体看,尽管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但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将继续为我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提供根本支撑。 2024-05-15/gansu/2024/0515/1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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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甘肃省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组织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省外汇局副局长冯宗敬出席会议并讲话,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货币信贷处部门负责人和20家自律机制成员行行领导及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议总结了甘肃自律机制2023年工作,审议通过了甘肃自律机制2024年工作规划、培训工作规划、宣传工作规划和监测评估管理办法。 会议要求,一是增强自律机制建设参与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自律机制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强化自律理念宣传培育,将自律意识植入每位国际业务人员心中,贯穿业务办理始终;三是把准自律机制建设中心任务,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根本宗旨,不断增强金融质效水平,助力企业更好“走出去”“引进来”;四是深化展业培训队伍建设,固化培训机制,充实师资力量,加大培训力度,力求培训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五是拓展自律机制工作外延,加强与其他省份工作交流,学习借鉴有益做法,不断丰富全省自律机制建设内涵;六是加大跨境人民币政策传导落实力度,助力企业用足用好跨境人民币便利化政策,进一步扩大人民币在跨境交易结算中的规模和占比。 2024-05-15/gansu/2024/0515/1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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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5月11日,我分局及辖内各市(州)分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有2项: 1.《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甘汇管〔2023〕18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汇管〔2022〕29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2024年5月11日 2024-05-14/gansu/2024/0514/1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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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3.0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4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4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9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9.5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4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5.6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0万亿美元)。 2024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89.2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56万亿美元)。 2024-05-29/gansu/2024/0529/1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