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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分局以自治区组织开展的“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户外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外汇法律法规知识、金融法律知识和宪法知识宣传活动。 一是分局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外汇管理条例》、《个人外汇管理办法》(藏汉版)、外汇业务政策解答等宣传资料300余份,热情准确为到场咨询的人员提供解答,为公众普及了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等基本知识,加深了社会公众对外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认知度和熟悉度。二是联合行内反洗钱处、货币金银处、货币信贷处、征信管理处、支付结算处等部门发放反洗钱、反假人民币、存款保险、信贷征信管理、支付结算等金融法律法规知识方面的宣传资料,以履行中央银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金融安全知识教育为重点,宣传了以《中国人民银行法》为核心的金融法律法规知识。三是通过摆放、张贴宪法宣传挂图和标语等形式同宣传参与单位共同宣传《宪法》知识,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此次法治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全面宣传和普及外汇法律法规知识、金融法律知识和宪法知识宣传,增强了社会公众对外汇法律法规知识、金融法律知识和宪法知识认识,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对构建平安和谐西藏起到了有力促进作用。 2018-12-06/xizang/2018/1206/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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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精神,进一步将“谁执法谁普法”在外汇管理依法行政工作中引向深入,西藏分局认真抓落实,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11月12日,西藏分局组织全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西藏自治区普法办组办的“2018年西藏自治区宪法统一考试”在线测试。全处干部职工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测试,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法治西藏”在线答题,全处共计20人次参加在线宪法考试,平均分值取得89分的好成绩。 此次宪法考试,提高了干部职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真正起到学用结合、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目的,巩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制、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最后,大家一致认为今后要自觉学习好宪法,做好普法工作,增强宪法和法律观念,以宪法的精神指引日常工作,同时用宪法的知识促进工作开展、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2018-11-14/xizang/2018/1114/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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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为深入推进外汇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窗口服务,提高外汇管理政务服务水平,严格外汇管理依法行政,西藏分局高度重视,组织全局人员学习总局文件,并结合分局实际部署安排相关工作。 西藏分局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汇管理政务服务、严格外汇管理依法行政工作相关文件内容,确保全局人员准确把握和领会文件精神,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此外,结合分局外汇管理工作及机构设置实际,就提高外汇管理政务服务水平、完善外汇管理立法执法管理等方面逐项安排部署工作,并重点就优化外汇管理窗口服务、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强化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评价工作、统筹协调核查检查工作及规范执法证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相关工作有效落实和推进。 2018-10-25/xizang/2018/1025/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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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西藏分局积极派员随西藏自治区政府团赴上海参加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并着重参观学习金融服务支持进博会的先进理念与方式。 外汇局西藏分局人员借参加上海进博会之机,参观了进博会现场“综合服务区”中金融服务情况,并重点了解了各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推出的各项进博会专属金融服务方案及相关金融服务产品。此外,结合参观情况,于第一时间向局领导汇报上海进口博览会金融服务情况,并结合西藏实际,就金融支持我区小微企业、扶贫项目,借鉴进博会期间各金融机构“传统+创新”的金融服务模式,提升我区金融服务工作水平方面提出三个方面的工作建议。 2018-11-15/xizang/2018/1114/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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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判断个人是居民还是非居民的标准是什么?如果拿了日本的永久居留证是不是就是非居民?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个人身份的判断理论上按照是否在中国境内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但在实践中很难判断个人是否在中国居住了一年以上。因此,通常是按照身份证、永久居留证、护照等有效证件中的国际来判断。如果拿了境外的永久居留证,理论上就能够证明个人在境外长期居住,可以按照非居民个人来办理国际收支申报;同时,也可以按照永久居留证上的国籍(通常为中国)视其为境内居民,即二者皆可。 2018-12-12/xizang/2018/1212/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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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西藏自治区分局组织召开2018年四季度银企座谈会,主题围绕宣讲“放、管、服”政策,并解银行企业外汇业务需求。外管局西藏分局各业务处室、全区各外汇业务指定银行业务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员共计30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分局外汇管处负责人传达近年来总分局关于外汇系统“放、管、服”的政策要求及西藏分局所做的具体工作;银企代表围绕西藏分局“放、管、服”工作提出了工作建议、政策诉求;针对银行提出的相关业务具体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2018-11-26/xizang/2018/1126/2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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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所有的人民币交易都需要做申报吗? 答:根据《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如果是境内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暂时不用进行国际收支申报;此外,如果符合《实施细则》第八条,即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的个人项下涉外收付款(含人民币及外币),也可免于申报,但境内的非居民个人与境外(个人和企业)的交易除外。 2018-12-11/xizang/2018/1210/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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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的企业给外籍员工发放人民币工资(资金不跨境)是否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答:此类交易符合《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属于境内居民与境内非居民之间的人民币交易,应当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并且应由境内企业代申报主体进行申报。 2018-12-10/xizang/2018/1210/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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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居民与境内的非居民之间的交易,应该由谁来申报? 答:根据《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应由境内居民作为申报主体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2018-12-13/xizang/2018/1212/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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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各项要求,现将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及指引,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受理机构、办理流程等公布如下: 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名称: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36号 联系电话:0891-6324353 邮政编码:850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9:30-12:30,15:30-17:30 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政务依申请公开指引(试行) 2019-12-09/xizang/2018/1221/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