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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于2023年7月24日至8月2日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和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期间,共收到23条意见建议,经充分研究论证,绝大多数已采纳吸收。意见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建议境内机构经营性租赁业务中,允许出租方收取的外币租金在特殊情况下结汇使用。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已将相关表述修改为“出租方收取的外币租金收入原则上不得结汇使用(上缴境内税款、注销清算的除外),可用于支付境外租金、归还外币债务、向境外支付租赁物货款以及符合外汇局规定的其他外汇支出”。 二、建议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境内外币计价结算的承租方适用条件,由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优质企业调整为已取得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优质企业。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已将表述修改为“承租方已纳入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优质企业”,不区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 三、建议对于将账户性质变更提供一段时间的过渡期,再正式实施。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根据对部分银行的调研情况,在《通知》中明确涉及系统升级改造的个别政策将在半年后正式实施。 四、建议在文中明确适用上海临港等四个区域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的企业可就《通知》中“负面清单”的“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政策或者四个区域相关试点政策,择优办理。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已在《通知》第八条“负面清单”中将四个高水平开放试点区域作为“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的除外项,即四个试点区域实施的“负面清单”不含“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政策。 五、建议明确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资金是否属于资本项目收入范畴,是否仍需遵循《通知》第八条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的“四不得”。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已在“负面清单”相应部分进行修改。 六、建议明确“(九)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核准”中“确有合理需求”的具体情况。 采纳情况:未予以采纳。实践中,企业的需求复杂多样,如采用列举实例的方式难免会有未及时列入的情况,为不影响企业正常办理该业务,没有详细列举具体需求。 七、建议在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实施细则中删除“净资产规模较小”的表述。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已删除该表述。 此外,涉及《通知》文字修改建议,我们已充分吸收。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做好《通知》的实施工作,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12-08/safe/2023/1208/23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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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于2023年6月16日至7月1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期间,共收到4家机构的意见建议共8条,经充分研究论证,部分意见已经采纳吸收。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建议进一步明确资本项目跨境结算业务的含义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将“资本项目跨境资金结算业务”修改为“资本项目业务”,并明确《通知》所涉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是指银行在线下有权限直接办理的资本项目下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 二、建议进一步明确可纳入电子单证范畴的单证种类 采纳情况:未采纳,《通知》对电子单证的定义已做出明确规定,而单证具体类型无法穷举,不宜在《通知》中对单证种类做出明确规定。 三、建议明确档案管理、事后抽查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采纳情况:未采纳,《通知》所涉各项业务事中事后监管、档案管理等仍应按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办理。 四、建议明确是否资本项目开关户相关材料也可以使用电子单证 采纳情况:未采纳,现行法律法规对客户开户、销户是否需到柜台办理、是否需提交原件等有明确要求,应从其规定。 此外,还有部分涉及业务范围、尽职免责等咨询性问题,我们已逐一与相关主体进行解释和沟通。 感谢社会各界对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 2023-11-20/safe/2023/1120/23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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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包括9项政策措施,其中,经常项目政策措施4项,主要是进一步完善特殊贸易外汇收支管理,将前期已在部分区域试点实施的便利化措施推广至全国,具体包括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放宽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完善委托代理项下跨境贸易资金收付、便利境内机构经营性租赁业务外汇资金结算等;资本项目政策措施5项,主要是拓展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及更新优化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具体包括全国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改革政策、放宽境外直接投资(ODI)前期费用规模限制、便利外商直接投资(FDI)境内再投资项下股权转让资金和境外上市募集资金支付使用、完善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管理、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核准等。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以支持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加大政策实施和工作推进力度,持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促进稳外贸稳外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12-08/safe/2023/1208/23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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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1/content_69165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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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15/safe/2023/1115/23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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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3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1/content_69147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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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1/content_69165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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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7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1/content_69168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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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1/content_69162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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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2http://m.news.cn/2023-11/01/c_11299534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