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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在中央党校作专题报告时强调 坚定信心 克难攻坚 以改革创新推动发展升级 10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中央党校就当前经济形势和重点工作作了报告。 中新社 刘震 摄 李克强在报告中说,正确认识我国经济形势,可以用“成绩来之不易、困难不可低估”来概括,我们还是要坚定信心,克难攻坚。他指出,今年以来,世界经济和贸易低迷、国际市场动荡对我国影响加深,与国内深层次矛盾凸显形成叠加,实体经济困难加大,宏观调控面临的两难问题增多。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通过加强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以结构性改革促进结构调整,实施稳定市场的有效措施,既积极化解“难”、努力巩固“稳”,又不断扩大“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符合预期,新的动能加速孕育形成,就业扩大、收入增长和环境改善给群众带来实惠。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和中国经济的巨大潜力,增强了我们战胜各种困难的信心。 中新社 刘震 摄 李克强指出,发展仍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我国虽然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人均水平排位还很低,家底还不厚实,决不可歇脚停步。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既是基于经济增长阶段性特征的规律遵循,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保持中高速增长,才能保证财政税收、企业利润、居民收入有合理的增速,为转方式、调结构创造条件;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既能扩大需求、又能创新供给,增强经济持续增长的动能。必须把握好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平衡,努力实现“双中高”。 李克强指出,实现“双中高”还面临诸多挑战,需要付出艰苦努力。一方面,要继续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提高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用好财政政策空间相对较大的优势,合理运用降准、定向降准、降息等货币政策手段,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妥善应对和化解风险,促进经济筑基固稳。另一方面,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要围绕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把财税、金融、国企等重点领域改革向纵深推进,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外贸向“优进优出”转变,拓展发展新空间。 中新社 刘震 摄 李克强说,在当前新旧动能转换的接续期,实现“双中高”,需要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要突出补上民生短板、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产业改造升级等重点,扩大有效投资。这方面政府不唱“独角戏”,而要与社会资本建设共担、利益共享。要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用“双创”激发人民群众的无穷创造力,更好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在创业创新中推动大企业和小微企业共同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和新兴产业成长齐头并进、服务业壮大和制造业升级互促共进。 李克强指出,实现“双中高”,根本目的是改善民生。政府要在保基本、兜底线上加大力度,同时发挥好市场和社会力量,切实做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教育、医疗、棚改、社会保障等各项工作,集中力量搞好产业扶贫、移民搬迁扶贫,使扩内需、抓发展与惠民生协调互动,促进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中新社 刘震 摄 李克强最后说,推动改革发展要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坚决整肃不作为,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锐意开拓,奋发进取,促进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懈努力。 杨晶出席报告会,中央党校2015年秋季学期全体学员、教职工代表参加。 2015-10-30/shenzhen/2015/1030/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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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9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易纲同志主持召开国家外汇管理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分析了新形势下做好局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挑战,部署安排了下一阶段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方上浦、杨国中及机关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大力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为深化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会议指出,当前外汇管理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外汇管理工作任务繁重。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管理党员干部,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五个转变”,用党建工作成效促进外汇管理工作改革发展。 会议要求,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工作,学习落实中央新近出台的规章制度;紧紧围绕外汇管理中心任务,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统筹兼顾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机关党委要发挥好牵头和协调作用,组织落实好中央和局党组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密切配合,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的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职责使命,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完) 2015-10-30/shenzhen/2015/1030/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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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函〔2015〕143号 商务部: 你部关于建立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2015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精神,加强对服务贸易工作的宏观指导和部门间协调配合,推动服务贸易加快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建立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服务贸易发展工作。加强对服务贸易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举措,协调各部门服务进出口政策;统筹服务业对外开放,将服务业国内改革与对外开放有机结合,服务业对外开放与促进服务进出口有机结合;指导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服务贸易发展中的典型经验;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商务部、中央宣传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港澳办、台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专局、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中医药局、外汇局、贸促会等3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商务部为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联席会议由国务院分管商务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商务部主要负责同志、协助分管商务工作的国务院副秘书长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商务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商务部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全体会议之前,可根据情况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国务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服务贸易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促进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投资政策的良性互动,积极营造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的政策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汪 洋 国务院副总理 副召集人:高虎城 商务部部长 江泽林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孙志军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李保东 外交部副部长 王晓涛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林蕙青 教育部副部长 曹健林 科技部副部长 辛国斌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孟宏伟 公安部副部长 赵大程 司法部副部长 胡静林 财政部副部长 汤 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李干杰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易 军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翁孟勇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房爱卿 商务部副部长 丁 伟 文化部副部长 马晓伟 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易 纲 人民银行副行长 黄丹华 国资委副主任 孙毅彪 海关总署副署长 汪 康 税务总局副局长 刘玉亭 工商总局副局长 孙大伟 质检总局副局长 童 刚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 冯建中 体育总局副局长 贾 楠 统计局副局长 贺 化 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杜 江 旅游局副局长 周 波 港澳办副主任 龚清概 台办副主任 周慕冰 银监会副主席 刘新华 证监会副主席 周延礼 保监会副主席 刘延国 外专局副局长 傅选义 铁路局副局长 王志清 民航局副局长 刘 君 邮政局副局长 于文明 中医药局副局长 邓先宏 外汇局副局长 王锦珍 贸促会副会长 2015-09-24/shenzhen/2015/0924/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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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这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国际影响力又上了一个大台阶。尤为重要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勇于实践、善于创新,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出发,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立足国内和全球视野相统筹、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结合,明确提出“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基本理念、重大举措,描绘了未来5年国家发展蓝图,体现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决策部署,顺应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要求,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是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的纲领性文件。 与会同志围绕“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基本理念、重大举措等,结合外汇管理本职工作开展了学习讨论,并一致认为:外汇局全体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把《建议》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准确把握“十三五”这一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坚持开放发展,主动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深化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有效防范和应对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协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完) 2015-11-03/shenzhen/2015/1103/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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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近期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向各发卡行致函,要求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最新政策,加强银联人民币卡境外提现管理。请问,外汇局出台该政策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2003年起,外汇局出台有关政策积极支持包括银联人民币卡在内的银行卡跨境使用。近期监测发现,部分银联卡持卡人在境外存在频繁、大额提现等异常情况,国外金融监管当局也有提醒。为防范洗钱风险、维护中国持卡人形象,日前外汇局向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联)发文,要求加强银联人民币卡境外提现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银联人民币卡在境外提取现钞,除每卡每日不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外,增设年度限额。自2016年1月1日起,每卡每年累计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每卡累计不得超过等值5万元人民币。超过上述年度限额的,由中国银联将该卡列入关注名单,禁止其在境外继续提取现钞。上述限额由中国银联通过技术手段控制,不增加发卡行和持卡人的成本。持有维萨(VISA)、万事达(MASTER)等国际卡组织外币卡的境内持卡人,在境外提现时,也会受到日限额、年限额的管理。 银联卡持卡人在境外的正常消费需求,可以通过刷银联卡的方式支付。经向中国银联了解,银联卡已可在境外15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在主要旅游目的地,受理银联卡的商户涵盖游客常去的商场、宾馆、景点,及超市、餐饮等日常消费类商户。 外汇局将继续积极支持正常的银行卡跨境旅游消费支付,便利国际交往,境外消费、境内购汇还款政策不变,但不鼓励持卡人使用银行卡跨境大额提现。 2015-10-09/shenzhen/2015/1009/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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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5号)(附件1)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2号)(附件2) 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一(附件3) 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二(附件4)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5号) 附件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2号) 附件3: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一 附件4: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二 2015-05-18/shenzhen/2015/0518/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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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7月,银行结汇7433亿元人民币(等值1113亿美元),售汇9547亿元人民币(等值1430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114亿元人民币(等值317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009亿元人民币,售汇832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31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23亿元人民币,售汇121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795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296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830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534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89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311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641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1438亿元人民币。 2016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54905亿元人民币(等值8380亿美元),累计售汇68368亿元人民币(等值10434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3463亿元人民币(等值2055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4968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336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3677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522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008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21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262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5582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957亿元人民币。 2016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5,125亿元人民币(等值2,265亿美元),对外付款17,258亿元人民币(等值2,585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2,133亿元人民币(等值319亿美元)。 2016年1-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03,610亿元人民币(等值15,810亿美元),对外付款116,783亿元人民币(等值17,818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3,173亿元人民币(等值2,008亿美元)。(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6-10-11/xinjiang/2016/1011/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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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7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今年上半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逐步缓解,7月份情况如何? 答:7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在正常范围内有所波动。一是银行结售汇逆差环比增加,但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结售汇逆差变动相对平稳。2016年7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317亿美元,高于今年二季度月均规模(163亿美元),低于一季度月均水平(416亿美元)。其中,非银行部门结售汇逆差198亿美元,环比增长12%,仍是近一年来的较低规模。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外汇收付款重现逆差,但规模较小。7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319亿美元,其中外汇收付逆差13亿美元。今年前4个月,外汇收付逆差分别为201亿、105亿、59亿和20亿美元,5、6月份为顺差。 英国“脱欧”短期影响和季节性因素共同加大7月份外汇净需求。一方面,7月初,英国“脱欧”导致国际金融市场动荡,推动美元走强,人民币汇率有所贬值,我国市场主体主要表现为结汇意愿降低,7月份银行客户卖出外汇金额与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58%,较6月份下降3个百分点。随着国际市场运行趋于平稳,我国外汇供求受到的影响也有所减弱,总体在可控范围之内。另一方面,从历史情况看,7月份是外资企业利润汇出、境外上市公司分红派息的主要时期,投资收益相关购汇需求上升,这也是导致拥有境外上市股份的银行自身结售汇较大逆差的重要原因;同时,暑假期间的个人境外旅游和留学购汇较多,7月份旅行项下购汇环比增长12%。 一些有利于外汇供求平衡的积极因素继续显现。首先,7月份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9%,较6月份下降5个百分点,尤其是个人购汇虽然呈现季节性上升,但7月份旅行项下购汇同比下降7%,说明当前市场情绪保持基本稳定。其次,部分渠道的外汇融资继续回升,7月末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外汇融资余额较6月末增加34亿美元,已连续5个月回升,显示企业对外债务去杠杆化步伐持续放缓。 总体看,近期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出现正常波动,没有改变中长期保持基本稳定的格局,未来仍会朝着流出入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10-13/xinjiang/2016/1013/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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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879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3879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6132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2255亿元人民币。 2016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448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889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4183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030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6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9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50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9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61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3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94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0.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939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345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8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290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169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02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3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95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172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578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6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2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21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666亿SDR,储备资产减少245亿SDR。 按SDR计值,2016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0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23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553亿SDR,储备资产减少1132亿SDR。(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附件: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附件1: 附件: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2016-09-26/xinjiang/2016/0926/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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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2683亿元,支出10989亿元,顺差169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1214亿元,支出8245亿元,顺差2969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469亿元,支出2744亿元,逆差127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925亿美元,支出1668亿美元,顺差25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02亿美元,支出1252亿美元,顺差451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23亿美元,支出417亿美元,逆差194亿美元。(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附件: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2016年6月 附件1: 附件: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2016年6月 2016-09-18/xinjiang/2016/0918/2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