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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5642亿美元,对外负债15029亿美元,对外净资产613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597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210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9537亿美元,债券资产3723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382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61%、24%和15%。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4283亿美元,美元资产7964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3396亿美元,分别占27%、51%和22%。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7719亿美元,占比49%;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7923亿美元,占比51%。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7129亿美元,债券负债3797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4103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47%、25%和27%。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7880亿美元,美元负债3812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337亿美元,分别占比52%、25%和22%。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6951亿美元,占比46%;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8078亿美元,占比54%。(完) 2024-12-31/gansu/2024/1231/2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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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024亿美元,较11月末下降635亿美元,降幅为1.94%。 2024年12月,受主要经济体央行货币政策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5-01-15/gansu/2025/0115/2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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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2月,银行结汇16272亿元人民币,售汇17040亿元人民币。2024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16544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7331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12月,银行结汇2264亿美元,售汇2370亿美元。2024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23233亿美元,累计售汇24336亿美元。 2024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1210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7201亿元人民币。2024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10925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50580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7124亿美元,对外付款6566亿美元。2024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71744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7102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01-15/gansu/2025/0115/2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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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外汇市场指导委员会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国家外汇局副局长李斌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讨论了近期外汇市场形势,部署了加强外汇自律管理有关工作。 会议认为,2024年以来国际形势复杂严峻,美元指数震荡走强,非美元货币普遍走弱。人民银行、外汇局综合施策,强化预期引导,加强外汇市场管理,市场参与者理性交易,外汇市场平稳运行。人民币在国际主要货币中表现总体强势,衡量人民币对多边货币汇率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人民币汇率指数全年升值4.2%。 会议指出,在人民银行、外汇局等监管部门和外汇市场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在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成员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我国外汇市场取得长足发展,金融机构和企业等市场参与者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显著提升。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回稳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国际收支总体平衡的格局不会改变,外汇市场韧性增强的态势不会改变,人民币汇率完全有条件保持基本稳定。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人民银行、外汇局将继续综合施策,稳定预期,增强外汇市场韧性,加强外汇市场管理,坚决对市场顺周期行为进行纠偏,坚决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进行处置,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外汇市场指导委员会将加强对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的指导,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指导外汇市场成员严格落实自律规范,对扰乱市场秩序、恶意误导公众等违反自律规范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成员要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首要任务,努力为企业和居民提供稳定的汇率环境。要坚持汇率风险中性,完善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要自觉遵守自律规范,不得扰乱市场秩序,不得推波助澜加剧顺周期行为,共同维护外汇市场有序规范运行。 2025-01-15/gansu/2025/0115/2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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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经常项目监测核查、分类管理等非行政许可业务印章管理,确保非行政许可业务平稳有序运转,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要求,甘肃省分局决定辖内6家派出机构自2025年1月23日起启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印章形状为椭圆形,沿长弧边上方刊“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形,下方刊印章名称“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1)”,文字自左而右横排。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2025年1月17日 2025-01-17/gansu/2025/0117/2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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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经常项目监测核查、分类管理等非行政许可业务印章管理,确保非行政许可业务平稳有序运转,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要求,甘肃省分局决定辖内6家派出机构自2025年1月23日起启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印章形状为椭圆形,沿长弧边上方刊“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形,下方刊印章名称“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1)”,文字自左而右横排。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2025年1月17日 2025-01-17/gansu/2025/0117/2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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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白银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临夏回族自治州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定西市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南藏族自治州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嘉峪关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金昌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酒泉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陇南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凉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庆阳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水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武威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张掖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5-01-23/gansu/2025/0121/2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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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继续增加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资金来源,引导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决定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5上调至1.75,于2025年1月13日实施。 2025-01-15/gansu/2025/0115/2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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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决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启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凉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1)”“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凉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2)”“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凉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3)”“国家外汇管理局酒泉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1)”“国家外汇管理局酒泉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2)” “国家外汇管理局酒泉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3)”“国家外汇管理局庆阳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1)”“国家外汇管理局庆阳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2)”“国家外汇管理局庆阳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3)”“国家外汇管理局定西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1)”“国家外汇管理局定西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2)”“国家外汇管理局定西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3)”“国家外汇管理局陇南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1)”“国家外汇管理局陇南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2)”“国家外汇管理局陇南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3)”“国家外汇管理局临夏州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1)”“国家外汇管理局临夏州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2)”“国家外汇管理局临夏州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3)”印章。 自启用之日起,原“国家外汇管理局酒泉市分局对外业务专用章”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辖内县域派出机构行政许可专用章印模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2025年1月17日 2025-01-17/gansu/2025/0117/2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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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5-01-23/gansu/2025/0123/2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