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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吴忠市中心支局(以下简称“吴忠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2023年汇率风险管理推进会议。吴忠市中心支局副局长,辖区各外汇银行分管行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辖区汇率风险工作情况进行研讨交流,深入分析当前形势,安排下一步重点工作。一是不断优化外汇服务,持续推进汇率风险管理“首办户”拓展行动,稳步提升中小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二是继续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落地见效。三是进一步提升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2023-05-25/ningxia/2023/0525/2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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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上午,石嘴山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2018年上半年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考核情况通报会,各外汇银行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2018年上半年银行在数据质量、合规经营、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各外汇银行对通报问题积极整改,认真学习掌握外汇管理政策,努力提高外汇服务水平。 2018-04-28/ningxia/2018/0428/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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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7年6月30日) 2017-07-26/ningxia/2017/0726/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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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行为,维护健康良性的外汇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外汇违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1:捷汇通(天津)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7月至9月,捷汇通(天津)贸易有限公司编造采购合同,虚构进口贸易,以“预付货款”名义对外支付4825.78万美元,造成大额外汇资金非法流出。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违规金额巨大,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606万元人民币。 案例2:日照天桥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9月至11月,日照天桥贸易有限公司虚构转口贸易合同,伪造商业发票和货运提单,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1528.5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91.9万元人民币。 案例3:浙江绍兴三锦石化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浙江绍兴三锦石化有限公司与境外公司勾结,使用已作废货运提单,虚构转口贸易合同,先后5次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金额合计256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80万元人民币。 案例4:四川元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逃汇案 2014年3月至2016年6月,四川元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虚构转口贸易,多次使用报废船只的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20笔合计1299.92万美元;办理转口贸易收汇业务20笔合计1303.38万美元,非法进行套利。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利用虚假单证向境外付汇的行为,构成逃汇行为,对其处以罚款243.89万元人民币;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利用虚假单证收汇构成外汇违规汇入行为,对其处以罚款244.53万元人民币。合并处罚488.42万元人民币。 案例5:上海珂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月,上海珂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勾结境外关联公司,伪造海运提单,虚构转口贸易,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824.8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380万元人民币。 案例6:宁波北工能源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11月,宁波北工能源有限公司与境外公司勾结,虚构转口贸易,使用无效的海运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804.9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52万元人民币。 案例7:深圳市圣灏实业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3月,深圳市圣灏实业有限公司通过虚构转口贸易、篡改提单信息、伪造海运提单等手段,从银行骗取贸易融资849.49万美元,非法转移境外。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5万元人民币。 案例8:浙江籍陈某等境外提现方式非法经营案 2013年10月至2015年11月,陈某等4人以本人及亲戚朋友名义,办理100多张银行卡,在澳门提取港元现钞,再私下卖给当地商户或赌场,涉及金额4.76亿元人民币。 该行为构成未经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以外其他外汇业务行为,浙江瑞安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决陈某等4人有期徒刑3至5年,并处罚金30万元人民币。 案例9:湖北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6年6月至9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分3次将1035万元人民币兑换成港元并在香港购买股票,股票卖出所得1490万港元通过地下钱庄在香港结汇,分8次汇入境内。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81万元人民币。 案例10:浙江籍施某通过离岸账户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1年8月至2015年3月,施某通过其实际控制的香港公司在内地开立离岸账户,将公司出口所得外汇收入546万美元,非法售卖给境内个人。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4万元人民币。 案例11:黑龙江籍孙某逃汇案 2015年4月至9月,孙某为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采用分拆方式,将人民币资金分散汇入69人境内个人账户,再借用该69名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344.99万美元违规汇至本人控制的境外账户。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4.25万元人民币。 案例12:山东籍史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6月至7月,史某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将644万元人民币分7笔转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境外账户在澳大利亚收取123.47万澳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45.08万元人民币。 案例13:贵州籍祝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祝某为逃避监管,将1291.4万港元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并转入境内本人人民币账户,涉及金额1034.74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36万元人民币。 案例14:广东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5月,陈某为实现逃税目的,将境外收取的外汇通过地下钱庄转入境内本人人民币账户,涉及金额1037.4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31.5万元人民币。 案例15:香港籍潘某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案 2014年,潘某通过其境内个人结算账户收取境内个人叶某11笔,共计403万元人民币,联系香港地下钱庄向叶某指定境外供货商付款501万港元,用于走私动物饲料。 该行为构成非法介绍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8万元人民币。 案例16:广东籍刘某逃汇案 2016年11月,刘某为偿还境外融资本息,借用18名境内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分拆购付汇,将89.15万美元转移至本人控制的香港账户。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2.06万元人民币。 案例17: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付汇案 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在6家异地企业提交的提单均为虚假提单,装箱单、提单货物重量畸轻,明显有悖常理的情况下,未对转口贸易及单证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核,为上述企业办理名为转口贸易实为非法套利的付汇业务15笔,金额合计1.62亿美元。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41.05万元人民币,并处罚款9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案例18:民生银行三亚分行违规办理个人分拆购汇案 2014年5月至2016年1月,民生银行三亚分行为17名个人办理18笔购汇汇出业务,金额81.08万美元。其中16人为该行员工,均为出借个人购汇额度帮助该行负责人汪某及朋友购汇汇往境外账户。2016年7月,该行为5名员工办理5笔购汇提钞业务,金额45000美元,均为出借个人购汇额度帮助该行负责人汪某购汇提钞。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九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参与人员主要为该行负责人和员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罚款100万元人民币,责令停止对私售汇业务1年的处罚,对该行负责人汪某罚款50万元人民币,责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案例19:宁波银行上海张江支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付汇案 2016年5月至7月,宁波银行上海张江支行在企业提交的海运提单均为复印件,收货人名称与该企业不一致,不能证明该企业拥有相关货权和真实转口贸易背景的情况下,未对转口贸易及单证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核,为该企业办理转口贸易付汇4笔,金额合计9217.69万美元。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100万元人民币,责令停止经营对公售汇业务1年的处罚。 案例20: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付汇案 2014年3月至11月,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在某企业提交的提单为虚假记名提单,收货人名称与该企业不一致,提单、装箱单中商品数量、重量等基本计量单位缺失的情况下,未对转口贸易及单证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核,为该企业办理名为转口贸易实为非法套利的付汇业务11笔,金额合计6608.21万美元。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3.28万元人民币,并处罚款9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案例21:中国农业银行嘉善支行违规办理贸易融资案 2015年6月,中国农业银行嘉善支行在企业提供的销售合同金额大幅偏离实际生产经营,系构造合同情况下,未对贸易背景及单证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查,为该企业办理了一笔1900万美元贸易融资。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罚款4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案例22:恒丰银行泉州分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付汇案 2015年8月至9月,恒丰银行泉州分行在某异地企业提交的提单均为记名提单复印件,收货人名称与企业不一致,不能证明企业拥有相关货权和真实转口贸易背景的情况下,未对转口贸易及单证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核,为该企业办理名为转口贸易实为非法套利的付汇业务3笔,金额合计1183万美元。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4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案例23:中国建设银行德州分行违规办理个人分拆购汇案 2015年2月,中国建设银行德州分行所辖支行在同一企业多名员工同日通过新开账户集中购汇、每笔接近5万美元、本人不到场等分拆特征明显的情况下,既未审核个人委托购汇授权书等材料,也未对购汇人民币资金来源进行尽职调查,为2名个人办理了41人名下的个人分拆购汇,金额合计204.59万美元。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九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情节严重。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罚款3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案例24:中国农业银行镇江分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付汇案 2015年12月和2016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镇江分行在企业提供的提单因货主指定收货人而无法转让、提单信息证明该企业没有货权情况下,未对转口贸易及单证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核,分别为该企业办理转口贸易购付汇81.09万美元和51.97万美元。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罚款3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案例25:平安银行珠海分行违规办理售汇案 2015年7月,平安银行珠海分行在企业提交的合同显示企业为出口方、应办理出口收汇业务、并无真实贸易购汇需求的情况下,未对贸易背景及单证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查,为企业办理进口购汇3笔,金额合计375万美元。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26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完) 2017-07-28/ningxia/2017/0728/4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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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8月,银行结汇9422亿元人民币(等值1412亿美元),售汇9677亿元人民币(等值1450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56亿元人民币(等值38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8849亿元人民币,售汇912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76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573亿元人民币,售汇552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2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877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671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206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70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658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488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782亿元人民币。 2017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71132亿元人民币(等值10414亿美元),累计售汇78880亿元人民币(等值11546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7748亿元人民币(等值1132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6758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73194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5614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355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686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13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632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5291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1034亿元人民币。 2017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7653亿元人民币(等值2645亿美元),对外付款17890亿元人民币(等值2681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237亿元人民币(等值35亿美元)。 2017年1-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28808亿元人民币(等值18862亿美元),对外付款136312亿元人民币(等值1996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7504亿元人民币(等值1097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09-18/ningxia/2017/0918/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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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二季度及上半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7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如何? 答:2017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账户和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均呈现顺差,储备资产增加。 经常账户顺差保持在合理区间。2017年上半年,经常账户顺差693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为1.2%,仍保持在合理区间。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2144亿美元,货物出口10269亿美元,进口812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2%和18%,表明外贸回稳向好。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呈现顺差。2017年上半年,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679亿美元,上年同期为逆差1787亿美元。一方面,对外各类投资保持稳定。上半年,因国际收支交易形成的我国对外金融资产净增加1342亿美元。具体看,对外直接投资资产净增加411亿美元;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净增加401亿美元;对外存贷款等其他投资资产净增加536亿美元。另一方面,境外投资者继续增加对我国的投资。上半年,对外负债净增加2021亿美元。具体看,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增加550亿美元;来华证券投资净增加206亿美元;吸收非居民存款和获得贷款等其他投资净增加1267亿美元。 储备资产增加。2017年上半年,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增加290亿美元,上年同期为减少1578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增加294亿美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等减少4亿美元。 展望2017年下半年,随着全球经济持续回暖带来外需增长,大宗商品价格趋稳,国内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金融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我国国际收支有望呈现基本平衡的格局。 问:2017年6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如何? 答:2017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均较上年末增长。6月末,我国对外净资产17515亿美元,其中,我国对外资产66446亿美元,对外负债48931亿美元,较上年末(下同)分别增长2.8%和4.9%。 各类对外资产均呈现稳定增长的趋势。具体看,直接投资资产增加525亿美元,增长4.0%;证券投资资产增加492亿美元,增长13.5%;金融衍生工具资产增加7亿美元,增长13.9%;其他投资资产增加231亿美元,增长1.4%;储备资产增加525亿美元,增长1.7%。 各类对外负债基本呈现继续回升的趋势。具体看,直接投资负债增加586亿美元,增长2.0%;证券投资负债增加496亿美元,增长6.1%;金融衍生工具负债减少17亿美元,下降25.5%;其他投资负债增加1206亿美元,增长12.2%。 从项目构成看,在对外资产中,储备资产31504亿美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47%;直接投资资产13697亿美元,占比21%;证券投资资产4143亿美元,占比6%;金融衍生工具资产60亿美元,占比0.1%;其他投资资产17042亿美元,占比26%。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29245亿美元,占负债总额比重为60%,仍位列对外负债首位;证券投资负债8583亿美元,占比18%;金融衍生工具负债49亿美元,占比0.1%;其他投资负债11054亿美元,占比23%。 总体看,我国储备资产规模仍位列全球第一,对外各类投资有序进行,来华各类投资稳定增加,国际投资头寸状况较为稳健。 2017-09-28/ningxia/2017/0928/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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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8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8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如何? 答:8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更趋平衡。具体来看,一是境内外汇供求继续呈现基本平衡。2017年8月份,银行结汇环比增长11%,售汇增长1%,结售汇逆差38亿美元,下降75%;远期结售汇签约顺差31亿美元,环比增加18%,连续第5个月顺差。综合上述银行即远期结售汇以及期权等外汇供求因素,8月份境内外汇供求状况总体较7月份更加平衡。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大幅收窄。8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入环比增长14%,涉外支出增长6%,涉外收付款逆差35亿美元,下降84%。此外,8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30915亿美元,较7月末增加108亿美元,已连续7个月上升。 境内主体涉外交易行为进一步趋稳,贸易投资等主要渠道资金流入增多。第一,市场主体结汇意愿有所上升,购汇意愿创新低。8月份,银行客户结汇与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2.2%,较上月提高0.2个百分点;银行客户购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1.5%,较上月下降1.2个百分点,已回落到2014年年初水平,第二,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和净结汇增多。8月份,虽然货物贸易进出口顺差较7月份略有下降,但银行代客货物贸易(海关统计口径)涉外收支和结售汇顺差环比增长48%和26%。第三,外商直接投资流入和结汇均呈较快增长。8月份,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流入环比增幅超过30%,资本金结汇环比增长20%以上。此外,8月份,企业投资收益项下购付汇开始从峰值回落,个人购汇规模也明显低于2016年同期水平。 近期,我国经济延续稳中向好态势,继续提振市场信心,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稳中有升,使得境内主体在涉外交易中的预期及行为更趋理性。未来在国内经济基本面更加稳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市场预期进一步趋稳的环境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将保持稳定有序、基本平衡的格局。 2017-09-18/ningxia/2017/0918/4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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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7年9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8月底上升170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 答:截至2017年9月末,外汇储备规模为31085亿美元,较8月末上升170亿美元,升幅为0.5%,为连续第八个月出现回升。9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境内外主体交易行为进一步趋于稳定和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主要汇率和资产价格涨跌互现,外汇储备投资总体升值,推动了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从前三季度看,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自2017年1月触底后呈增长态势,截至9月底实现了连续8个月回升,为2014年6月以来最长连续增长时间。与2017年初相比,9月末外汇储备规模上升了980亿美元,升幅为3.3%,而上年同期下降了1640亿美元。总的来看,国内外汇市场供求趋于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非美元货币相对于美元总体升值,资产价格上涨,各因素共同作用促进了外汇储备规模回升。 问:如何看待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连续8个月回升?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和金融形势稳定向好,为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连续稳步回升提供了根本保障。前三季度,我国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结构调整不断深化,质量效益持续提高,经济发展呈现稳中向好态势,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稳中有升,跨境资金流动趋于稳定有序,国际收支呈现基本平衡,促进了外汇储备规模稳步回升。 今后,在国内经济保持稳中向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市场预期进一步趋稳的情况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保持稳定的基础将更加坚实。随着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的有序推进,我国的经济和金融将呈现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继续促进国际收支和外汇储备保持平衡稳定。 2017-10-09/ningxia/2017/1009/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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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二季度及上半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2017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形势有何新变化? 答:2017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经常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二季度净误差与遗漏,下同)呈现双顺差,储备资产有所增加。 一是经常账户保持合理顺差,货物进出口呈现同比增长。2017年上半年,经常账户顺差712亿美元,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为1.3%。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2154亿美元,同比减少7%,但货物出口和进口同比分别增长12%和18%,显示内外需持续改善带来外贸回稳向好的趋势;服务贸易逆差1351亿美元,同比增长24%,主要是受进口增长带动运输项下逆差增长26%,同时旅行逆差增长19%。 二是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呈现顺差。2017年上半年,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156亿美元,可比口径上年同期为逆差2259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呈现净流入142亿美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出494亿美元,具体来看,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404亿美元,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546亿美元,双方向均继续保持一定规模。 三是储备资产增加。2017年上半年,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增加290亿美元,上年同期为减少1578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增加294亿美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等减少4亿美元。 总体来看,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稳健,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回稳向好,未来国际收支总体平衡的基础将更加坚实。 2017-08-07/ningxia/2017/0807/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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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6月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近期我国外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17年二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17年二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继续平稳增长。截至2017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5628亿美元,较2017年3月末增加1250亿美元,增长8.7%。二季度我国外债增长主要来自银行外债增长,其外债余额增长占外债总余额增长的近七成,主要是由于银行在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管理框架下,充分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服务于对外贸易和实体经济发展。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今年以来,外债规模保持平稳增长。从经济层面上看,我国国民经济总体向好,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6.9%,进出口贸易同比增长19.6%,经济增长出现诸多亮点,这是外债持续增长的基础。政策层面上,人民银行会同外汇局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扩大了银行和企业举借外债的自主空间,降低了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总体来看,当前我国外债增长有着坚实的经济基础,预计未来将继续平稳增长。外汇局将持续关注外债情况变动,在继续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同时,有效防范外债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2017-09-29/ningxia/2017/0929/4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