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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就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接受采访 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 1月8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就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接受了人民日报记者欧阳洁、新华社记者吴雨、中央电视台记者孙艳、经济日报记者陈果静的联合采访。 记者: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宏观政策要强化逆周期调节。会议明确,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如何理解?央行在这方面如何落实? 易纲:2018年,面对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的内外部形势,人民银行增强了货币政策的前瞻性、灵活性、针对性,采取了一系列逆周期措施,通过四次降准、增量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等提供了充裕的中长期流动性,基本有效传导到了实体经济。2018年无论是各项贷款还是普惠口径小微贷款都同比大幅多增,货币金融环境总体稳定。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后,根据会议精神,人民银行进一步强化逆周期调节,着力缓解信贷供给的制约因素。比如,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口径,新年伊始宣布降准释放流动性1.5万亿元,1月下旬将实施首次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操作等。这些措施都有利于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金融市场利率合理稳定,引导货币信贷合理增长,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并没有随着经济增速下行而减弱,反而是加大支持力度,体现了逆周期的调节。同时,我们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将逆周期调节措施与补短板、加强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精准把握宏观调控的度。会议明确,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央行如何把握货币政策的“度”? 易纲:稳健货币政策松紧适度的“度”,主要体现为总量要合理,结构要优化,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一方面,要精准把握流动性的总量,既避免信用过快收缩冲击实体经济,也要避免“大水漫灌”影响结构性去杠杆。比如,1月4日宣布的降准政策分两次实施,和春节前现金投放的节奏相适应,并非大水漫灌。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也应保持与名义GDP增速大体匹配。同时,还要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 另一方面,要精准把握流动性的投向,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精准滴灌的作用,在总量适度的同时,把功夫下在增强微观市场主体活力上。比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期间,人民银行宣布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根据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增长情况,向其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来源。 记者:下一步如何进一步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易纲:刚才我提到,人民银行通过四次降准、增量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等提供了充裕的中长期流动性,基本有效传导到了实体经济。下一步,我们还需要从供需两端进一步改善和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从实体经济需求端看,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有效的融资需求有所下降。从金融机构资金供给端看,银行的风险偏好下降,自身还受到资本、流动性、利率等多重约束。我们已经采取措施着力缓解银行信贷供给端的约束。比如:在资本方面,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在流动性方面,央行前几天刚刚宣布降低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并通过创设TMLF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同时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等。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和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综合施策,通过“几家抬”,从供需两端共同夯实疏通货币政策传导的微观基础。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关键是要建立对银行的激励机制,主动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而不是用下指标、派任务的行政办法。比如,对于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口径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人民银行通过定向降准、定向中期借贷便利、再贷款等方式向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的长期资金,财政部门对其免征利息收入增值税,监管部门提高部分监管指标容忍度,银行尽职免责,通过市场化的办法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积极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解决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下一步还将有哪些措施? 易纲:去年以来,人民银行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长短结合、综合施策,着力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从统计数据上看,普惠口径小微贷款投放持续增长,2018年11月末,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8万亿元,同比增长17.1%。小微贷款覆盖面稳步提高,小微企业贷款授信1806万户,较2017年末增长28%。民企债券融资大幅改善,推出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直接和间接支持了49家民营企业发行313亿元债务融资工具,促进民企发债规模在去年11、12月同比增长70%。 今年,人民银行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综合运用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定向中期借贷便利工具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对小微企业实施精准滴灌;用好信贷、债券、股权“三支箭”,支持民企融资纾困。同时,继续发挥“几家抬”政策合力,畅通政策传导机制,督促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汇聚银政企多方合力,久久为功、千方百计做好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记者:怎样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部署? 易纲:党的十九大提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之后,金融体系采取了多项举措。经过一年多的集中整治,已经暴露的金融风险正得到有序处置,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金融风险总体收敛。 当前,我国经济金融运行整体稳健,但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我们既要保持战略定力,又要把握好节奏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平衡好促发展与防风险之间的关系,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一是保持战略定力,稳住宏观杠杆率。要坚持结构性去杠杆的基本思路,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继续推动产能出清、债务出清、“僵尸企业”出清。 二是妥善应对外部重大不确定因素对金融市场的冲击。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充实应对外部冲击的“工具箱”。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制度安排,提振信心。 三是加强政策协调,继续有序化解各类金融风险。既要防范化解存量风险,也要防范各种“黑天鹅”事件,保持股市、债市、汇市平稳健康发展。坚持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打早打小、露头就打。 四是进一步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完善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制度。推动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更加注重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活力。 五是提升金融领域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强化正向激励机制,营造鼓励担当、尽职尽责、积极进取的氛围,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完) 2019-01-25/henan/2019/0125/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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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境内的企业给外籍员工发放人民币工资(资金不跨境)是否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A:此类交易符合《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属于境内居民与境内非居民之间的人民币交易,应当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并且应以境内企业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 Q: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所有的人民币交易都需要做申报吗? A:根据《细则》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境内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是暂时的,不用进行国际收支申报;此外,如果符合《细则》第八条,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的个人项下涉外收付款(含人民币及外币),可免于申报,但境内的非居民个人与境外(个人和企业)的交易除外。 Q:判断个人是居民还是非居民的标准是什么? A:按照《细则》第五条的规定,个人身份的判断,理论上应按照是否在中国境内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但是在实践中很难判断个人是否在中国居住一年以上。因此,通常是按照身份证、永久居留证、护照等有效证件中的国籍来进行判断。 Q:境内的居民与境内的非居民之间的交易,应该由谁来申报? A:按照《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应当由境内居民作为申报主体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Q:境内的非居民与境外(居民和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款可以由银行代报吗? A:按照《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此类交易可以由银行代其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且不用填写纸质申报凭证。 Q:什么是基础信息?什么是申报信息? A:基础信息通常是指银行的会计信息。该信息通常是会计系统自动生成并导入金宏系统的,主要包括:收/付(汇)款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个人身份证件号码、收/付(汇)款币种及金额等。 申报信息是整个申报单除基础信息以外的部分。主要包括:付/收款人常驻国家(地区)、国际收支交易编码及交易附言等。 Q:《细则》中关于“限额内免申报”的规定,是否可以理解为个人项下的所有等值5000美元以下的涉外收付款都不用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A:不可以这么理解。这里的个人指的是居民个人。根据《细则》第八条的规定,限额免申报应解释为:居民个人与境内外(居民和非居民)发生的金额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涉外收付款,可以不做国际收支申报;但境内的非居民个人与境外发生的收付款,则不论金额大小,均应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Q:国际收支申报凭证有哪些?保存期限是多久?《境内汇款申请书》是国际收支申报凭证吗? A:国际收支申报凭证只有三种《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按照《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纸质凭证和电子信息保存至少24个月,保存期满后可自行销毁。 《境内汇款申请书》属于境内交易凭证,不是对国际收支数据的统计,因此不是国际收支申报凭证。 Q:国际收支申报只能在银行办理吗? A:按照《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对于涉外收入的申报企业可以选择到银行进行纸质申报和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进行网上申报。 企业的对外付款和个人项下的所有涉外收付款只能在银行柜台进行申报。 Q:什么是银行的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新开办的支行如何在系统中增加国际收支申报功能? A:金融机构代码通常是指由外汇局赋予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的四位代码,也是从事金融业务的经济组织金融机构的唯一标识代码。该外汇指定银行所有分支行的金融机构代码需与其总行一致。金融机构标识码通常是12位代码,由外汇局代码+金融机构代码+顺序号(2位)组成,是银行所在地外汇局按照编码规则赋予外汇指定银行分支机构的唯一标识码。 若银行要在外汇局应用服务平台上增加国际收支申报功能,应按照《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在申请金融机构标识码后,由外汇局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外汇局版)中为其开通。 2019-01-18/henan/2019/0118/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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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8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11月末上升110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8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727亿美元,较11月末上升110亿美元,升幅为0.4%。 2018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平稳运行态势,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年末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汇率小幅上升,主要国家债券价格有所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外汇储备规模小幅回升。 2018年全年来看,外汇储备规模出现小幅波动,但总体保持稳定。在全球经济增长分化、金融市场波动性明显加大背景下,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币汇率及市场预期总体稳定,跨境资金流动和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为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稳定提供了坚实基础。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当前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不确定性有所上升,但我国经济发展拥有足够韧性和巨大潜力,经济长期向好的态势不会改变,有条件抵御外部冲击和市场波动,保持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平稳和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国内外因素综合作用,我国外汇储备规模有望保持总体稳定。 2019-01-18/henan/2019/0118/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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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和文件清理工作。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了《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在政府网站公布。 更新后《目录》共收录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规定220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新增入《目录》文件主要涉及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等。 今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和文件清理工作,便利银行、企业、个人等了解和使用外汇管理法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 2019-01-25/henan/2019/0125/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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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境外投资者扩大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需求,经国务院批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总额度由1500亿美元增加至3000亿美元。 QFII制度是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最早也是最重要的制度安排,是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主要渠道之一。2016年至201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对QFII制度相关外汇管理进行了重大改革,包括完善审慎管理,取消汇出比例限制,取消有关锁定期要求,允许QFII持有的证券资产在境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等,极大便利了境外投资者通过QFII渠道投资境内金融市场。(完) 2019-01-25/henan/2019/0125/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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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黑龙江进入两会时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积极构建以对俄合作为重点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发挥对俄合作排头兵和桥头堡作用,抓住同江大桥、黑河大桥即将开通的机遇,谋划好口岸同步对外开放和货源组织,加快跨境经济合作区和桥头经济区建设,引入国内外优质加工企业,发展大宗资源产品精深加工,形成从贸易到加工再到产业的深度发展。黑龙江省人大代表、黑河市委书记秦恩亭在接受人民网黑龙江频道采访时表示,要抓住黑河的比较优势,从绿色农业、对外开放、旅游康养产业等多个领域发力,为全省加快发展做出贡献。(资料来源:中俄资讯网) 2019-01-14/heilongjiang/2019/0202/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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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政府新闻处发布消息指出,中国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顺利执行该地区粮食对华运输任务。滨海边疆区政府和中粮集团举行了多次会谈,讨论了未来合作的具体事项。第一艘装载滨海边疆区玉米的轮船已开往国内。此次运输粮食是中粮集团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落实俄中两国元首达成的发展合作协议的具体举措。(资料来源:俄罗斯卫星新闻社) 2019-01-11/heilongjiang/2019/0111/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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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海关消息,2018年,黑龙江省自俄罗斯进口总值达到114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0.4%,创历史新高。黑龙江省对俄罗斯进出口总值达1220.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4.7%,高于同期黑龙江省进出口增速28.3个百分点,高于同期中国对俄进出口增速40.7个百分点。其中,对俄出口74.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5%;自俄进口114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0.4%,首次突破1100亿元人民币,创历史新高;对俄贸易逆差1071.4亿元人民币,同比扩大1倍。(资料来源:中俄资讯网) 2019-01-15/heilongjiang/2019/0124/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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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俄罗斯央行宣布,2018年卢布对俄罗斯主要贸易伙伴国货币的实际有效汇率下跌了6.9%,2018年12月与11月相比下跌了0.9%。2018年卢布对美元的实际有效汇率下降10.8%,对欧元实际有效汇率下降6.9%。2018年卢布对外币的名义汇率下跌8.2%,其中,对美元名义汇率下跌13%,对欧元名义汇率下跌9.5%。据俄罗斯外经银行预测,2018年俄罗斯卢布的汇率应该保持相对稳定并且可能有所增强,但在2019年预计本国货币会明显减弱。(资料来源:中俄资讯网) 2019-01-22/heilongjiang/2019/0122/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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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外交部长拉夫罗夫16日在莫斯科举行年度大型记者会时表示,俄罗斯与中国在政治领域紧密合作,在经贸和投资领域的合作前景“非常广阔”。拉夫罗夫说,俄中双方已决定支持落实涉及能源、核电、农业、运输和太空开发等领域的约70个合作项目,两国航天部门正在协调格洛纳斯与北斗系统的导航服务。此外,俄中两国还在金砖国家及上合组织机制下,在“一带一路”倡议、促进欧亚地区经贸往来和协调相关经贸手续流程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资料来源:中俄资讯网) 2019-01-17/heilongjiang/2019/0124/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