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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发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汇发〔2020〕6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办法》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2008年,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以下简称兑换特许业务)率先在北京、上海两地区开展试点。2012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2〕27号),进一步扩大特许业务试点。经过多年发展,兑换特许业务覆盖地区范围不断扩大,发展较为平稳。该业务具有营业时间灵活、兑换币种多样、单笔兑换金额小、经营网点多分布于机场和港口等对外交通枢纽的特点,对银行兑换渠道形成有益补充,较好地满足了个人本外币兑换需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兑换特许业务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在保持现有业务许可范围与个人结售汇管理原则不变的基础上,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办法》坚持便捷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有利于降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以下简称兑换特许机构)的办事成本,对优化营商环境、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便利个人本外币兑换具有积极意义。 二、《办法》将为兑换特许机构开办业务提供哪些便利? 答:一是简化行政审批。将兑换特许机构的全国经营资格审批权下放至其注册地外汇分局,取消兑换特许机构外汇备付金账户开立审批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筹备”环节审批。二是优化办事流程。允许兑换特许机构通过事前报告的方式,开办电子渠道个人兑换业务、电子旅支代售及兑回业务、办理营业场所变更等事项。三是进一步减证便民。在市场准入环节,不再要求申请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无异议函等证明文件。 三、《办法》对个人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是否有影响? 答:没有影响。《办法》保持原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的管理原则不变,个人凭真实身份证件,通过兑换特许机构提供的不同业务渠道可以方便地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 四、《办法》如何防范洗钱等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答:修订后的《办法》积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放管结合,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一方面,要求兑换特许机构建立有效的内部核对和纠错机制,加强对累计大额、可疑兑换业务的监测和真实性审核,加强对异常客户的管理,防止个人通过兑换特许业务实施分拆或使用虚假证件规避外汇管理。另一方面,要求各地外汇局加强对辖内兑换特许机构经营活动的非现场和现场核查,明确实施风险提示、责令整改等措施的具体情形。(完) 2020-02-28/neimenggu/2020/0228/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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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能够准确把握总局经常项目外汇政策,有效提升事中事后监测分析能力,增强对自主开发“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辅助监测分析系统”的运用。内蒙古分局经常项目处于2017年11月16日,成功举办全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系列专题及系统操作培训。随着2017年工作进入收尾期,各支局将结合此次培训,对所辖全年经常项目工作进行梳理,保证全年工作顺利收官的同时,为明年工作发展谋好篇,打好坚实基础。 2017-11-20/neimenggu/2017/1120/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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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6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钦州市中心支局赵合金副局长带队到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海关开展虚假贸易防控座谈会,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海关熊明炜副关长、以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座谈会上,赵合金副局长通报了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某公司逃汇案件的处罚情况,以及近期保税港区跨境资金流动异常的企业情况,并就前一阶段外汇局在防控虚假贸易外汇资金异常流出行为方面的工作进行总结。熊明炜副关长对海关在防控虚假贸易方面的工作进行通报,对近期保税港区出现的虚假贸易的特点进行总结分析,并介绍了前一阶段海关采取的防控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钦州市中心支局与钦州保税港区海关在共同防控虚假贸易和打击逃套汇等方面的工作达成了共识,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监管信息的交流和共享,做好各项联合监管工作,共同促进钦州保税港区涉外业务的健康发展。 2016-06-02/guangxi/2016/060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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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局长谷壮海一行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汇报2016年外汇管理工作计划。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杨正东副局长出席汇报会,并围绕外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外汇监测预警机制、抓好外汇简政放权工作、加强系统内部管理等问题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各处室负责人及部分人员代表出席会议。 2016-04-01/guangxi/2016/04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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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来宾市中心支局梁海胜副局长率队深入工商银行来宾分行召开普及外汇管理政策宣传活动座谈会,正式开启“外汇诚信兴商 服务经济发展”为主题的特色宣传月活动。宣传活动主要内容有:一是开展外汇管理政策宣传;二是了解银行、企业今年以来外汇经营开展情况以及对外汇政策的需求情况;三是了解银行、企业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并针对有关问题作现场解答。 2016-04-20/guangxi/2016/0420/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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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中心支局派员深入广西贺州市桂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实地调研。期间,调研组向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了企业的进料加工贸易模式、进料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比例、对外贸易外汇收支情况、生产运营存在的困难等情况与问题,并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与进出口状况对企业进行了针对性的政策宣传和引导。 2016-05-25/guangxi/2016/052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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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中心支局派员参加贺州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活动期间,宣传组围绕“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法制宣传主题,积极宣传与广大市民较为息息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等政策,有针对性地合理引导市民的买汇用汇行为。 2016-12-07/guangxi/2016/1207/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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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邀请辖内外汇指定银行、涉外企业等多家单位开展了“手机扫一扫,外汇政策全明了”外汇政策知识“掌上行”体验活动。活动中,体验者只需通过手机“扫一扫”功能即可直接链接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了解最新最权威的外汇政策知识,还可以浏览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设计制作的多项外汇政策宣传电子手册。 2016-04-29/guangxi/2016/042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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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8日,由来宾市工商局、市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来宾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来宾市中心支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的“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主题宣传月正式启动。期间,国家外汇管理局来宾市中心支局积极派员到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并通过现场答疑等方式向广大商户、群众宣传外汇管理相关政策。 2016-09-14/guangxi/2016/0914/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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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桂林市中心支局受邀为桂林辖区农村信用联社进行国际业务知识授课。期间,外汇局人员就桂林外汇业务发展情况、现行资本项目、货物贸易、个人、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外汇政策法规,以及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政策进行了生动细致的讲解。 2016-04-27/guangxi/2016/0427/676.html